难忘的陕西价格改革历程
2018-09-11口述陕西省物价局原局长省发改委党组原副书记副主任张文波
口述 / 陕西省物价局原局长,省发改委党组原副书记、副主任 张文波
整理 / 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 左伟
我是1980年2月从学校毕业分配到省物价局工作的,此时正值我国改革开放、沧桑巨变的重要历史阶段,也是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重要时期。在陕西改革开放伟大历史进程中,我十分有幸经历、参与了这一时期陕西物价工作和价格改革,为全省经济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了一些工作,尽了微薄之力,我为此而感到欣慰和自豪。回首30多年来在物价战线与大家和谐共事、辛勤工作的难忘岁月,总是令我深深的感怀。陕西价格改革从1979年开始到2008年,经过30年的历程,平稳地完成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带动了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也促进了陕西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
陕西价格改革的进程及其阶段性特点
寓改于调启动阶段。1979年至1983年,为陕西价格改革启动阶段。陕西省按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调整价格,提高了18种农副产品收购价格、8种主要副食品销售价格,提高烟酒价格,全面调整纺织品价格,同时还降低了彩电等部分耐用工业消费品价格,提高统配煤价格和焦炭、矿石、生铁、钢材、以及部分有色金属、水泥、木材、化肥等基础原材料和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提高了铁路货运价格。
这一阶段陕西的价格改革初步改变了严重扭曲的价格结构,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积极性,农业取得前所未有的发展,陕西经济经历了第一次产业结构调整,农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约束基本解除。但因陕西这一阶段价格补贴增多,地方财政负担加重,改革基本没有触动计划价格管理体制。
放调结合,以放为主阶段。1984年至1988年,陕西价格改革步入调放结合,以放为主阶段。这一阶段陕西价格改革从理顺体系转换到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为重点上来。从1984年上半年开始,陕西放开大多数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和副食品销售价格,放开了乡镇企业绝大多数产品价格,对部分工业消费品实行了质量、花色、季节差价,恢复调整了各类商品的地区差价,同时逐级下放了一批价格管理权限,放开生猪、蔬菜、大部分工业消费品、全部小商品和13种名烟名酒价格,工业生产资料价格实行“双轨制”政策。在以放为主的同时,陕西还陆续提高了小麦等5种农产品合同定购价格、21种工业消费品以及33种工业品出厂价格。
与价格改革的进程相适应,陕西经济也经历了第二次产业结构调整,家用电器和日用工业品生产得到了大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陕西价格改革一方面放开价格,一方面实行价格双轨制,客观上打破了传统计划价格体制,形成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价格形式,市场调节在价格体系中开始占有重要地位,企业拥有了一定的价格自主权,能源原材料等基础产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比价关系明显改善,煤电油运“瓶颈”制约得到缓解。这一时期由于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过猛,加之双轨摩擦导致市场秩序混乱,一度出现价格大战,通货膨胀日渐明显,已经趋向合理的比价关系重又扭曲。
治理整顿,深化改革阶段。1989年至1996年,陕西价格改革进入治理整顿、继续推进和深化阶段。按照建立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的要求,陕西价格改革方式是强化管理,控中调放。在严控新涨价项目的同时,实行了电力综合加价和纺织品调价,择机疏导和调整99类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调整石油、铁路货运、钢铁、煤炭、粮油总计82种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放开省管125种、地管168种商品价格。省管农产品价格全部放开。总体上看,这一阶段基础产业取得长足发展,陕西也经历了产业结构的第三次大调整,国民经济的“瓶颈”制约基本消除。
在这个进程中,受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增长过猛诸因素的影响,陕西同全国一样,于1988—1990年和1993—1994年曾两度出现严重的通货膨胀。1994年陕西商品零售物价总水平上涨了25.9%,CPI上涨26.7%,PPI上涨19.9%,农产品收购价格上涨40%,流通领域出现了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违法经营等混乱现象。经过治理整顿,到1996年陕西成功地实现了价格涨幅和市场秩序趋于正常。
社会主义市场价格机制基本形成阶段。1997年至2013年,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陕西价格改革进入了以市场为导向的价格形成机制阶段。
这一阶段陕西价格改革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一是市场供应短缺转变为结构性供过于求;二是价格形成机制运行方式发生根本变化:三是经济全球化带来国内价格受国际市场价格变化影响增大。陕西价格改革的主要任务转变为运用价格杠杆调节生产和需求,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陕西价格改革实质上进入了更为艰难地以建立新规则、新秩序为主要内容的时期。在继续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的同时,围绕《价格法》的颁布和实施,陕西陆续颁布了《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陕西省价格鉴证条例》《陕西省价格监测规定》《陕西省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一批地方法规规章,为正常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陕西30年的价格改革,基本完成了由高度集中的以政府定价为主的价格形成机制向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机制转换,与这一转换相适应,陕西经济也完成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短缺经济”向“买方市场”的转变,封闭经济向开放经济的转变。
陕西价格改革的重要贡献
陕西价格改革解除了高度集中的价格管理体制的束缚,主要商品和服务的比价关系得到基本理顺,促进了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经过改革,陕西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大幅度缩小,采掘业、原材料业产品价格与加工工业产品价格相比偏低的状况大为改善,工业消费品价格趋向合理。价格体系总体上已能够反映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供求和成本状况,有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和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1979年以来的30年间,陕西经济年均增长10.4%。2007年生产总值突破5000亿元,比1978年增长60.7倍。到2007年底,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63元,比1978年的290元增长36.1倍;农民人均纯收入2645元,比1978年的133.3元,增长18.84倍。
陕西价格改革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确立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地位,加快了市场体系的形成和完善。经过价格改革,陕西市场调节价份额全面扩大。截至2007年底,陕西市场调节价比重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已占95.8%,在农产品收购总额中占96.5%,在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中占87.4%。在三种价格形式中,市场调节价已占主导地位,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在陕西基本形成。在市场调节价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价值规律的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从而更好地发挥价格配置资源、调节利益分配、平衡市场供求和进行核算的功能作用,促进陕西农业、资源能源、交通邮电等基础产业的发展,实现带动全省经济结构的调整升级,有效地促进了投资、计划、流通、财税以及金融体制的改革和完善,进而推动了陕西整个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价格改革推进了陕西对外开放和诸多方面改革的发展和深化。市场形成价格体制的建立,使价格管理的方式同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逐步接轨,这就为陕西吸引外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创造了体制和政策环境。陕西价格改革把进出口商品由以往比照国内市场价格水平作价改为参照国际市场价格作价,实行代理作价,加强了国内市场同国际市场的联系,促进了对外开放的扩大,2007年外贸进出口总额达68.88亿美元,比1978年的1.6亿美元增长了42.05倍。陕西价格改革放开了农产品价格,促进农村产业结构优化,扩大和促进了农产品流通和农村市场体系的发育,工业企业因为价格管理权限的放开,为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和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了条件。
20世纪90年代初陕西飞机制造公司开拓国外汽车市场
陕西价格改革在推进中逐步建立和充实了调控价格的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市场价格调控体系初步形成,价格管理逐步法制化。为了防止市场价格异常波动,陕西根据财政能力和积累的经验,在深化价格改革中逐步建立并充实了粮食等重要商品储备制度,粮食风险基金制度和副食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制度。陕西省、市、县各级政府分别掌握了适量的商品和资金,必要时进行吞吐调剂,以保证供应,稳定市场和安定人心,从而调控市场价格的手段更加丰富,价格调控的能力显著增强。同时,陕西与《价格法》相配套的地方价格法规体系不断健全,陆续出台了一批具有陕西特色的价格法规和规章,在法制层面上确立了宏观调控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体制机制。同时,陕西还规定了在特定时期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可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干预。在2003年“非典”期间、2007年以来的通货膨胀时期、2008年雨雪冰冻和抗震救灾期间,陕西均适时启动了一系列价格调整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确保了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进一步深化陕西价格改革的思路选择
适时推进资源能源价格改革。目前,水电油气等重要资源能源价格由政府制定,其价格水平普遍低于国际市场。水平和机制不合理所导致的价格扭曲已给能源利用、经济发展和环境带来了严峻问题。要让高耗能企业自动放弃扩张,只有加大能源成本,让价格引导投资。同时,相关改革必须配套推进。推进资源能源价格改革,首先必须大幅度提高资源税费标准,体现国家所有者权益。陕西作为资源大省,提高税费标准地方财政受益。同时建议国家改变现行税费分成比例,向资源产出地倾斜。其次,把深化资源能源部门自身改革作为推进改革的前置条件,当资源能源部门自身改革达到某些规范要求,有关职能部门认可时,资源价格改革的条件可视为成熟,形成良性互推的约束制衡机制。再次,建立健全资源能源行业成本控制指标体系,从紧控制因人员过度膨胀以及高额福利所形成的不合理的高成本。另外,积极发挥价格调节基金的作用。在国家矿产资源税费政策还不到位条件下,地方价格调节基金制度是解决当前资源能源供需矛盾和补偿严重不足的有效过渡办法。当前工作的重点是扩大范围,加大征收力度,做到应征尽征。进一步健全价格调节基金的政策措施,建议抓住时机在油气电等能源资源领域开征价格调节基金。
循序渐进推进公用事业领域的价格改革。首先应加大价格收费政策支持力度。在财政支持力度有限的情况下,运用价格政策多给公用事业一点倾斜,如适当提高城市公共管网建设配套费标准,建立公用事业价格调节基金,用于水源、热源、排污以及公网配套建设,为提高公用事业服务水平和推进市场化进程,发挥积极作用。其次应加快公共产品价格改革步伐。公用事业领域实行的低价福利政策,要逐渐向市场价格过渡。根据发展需要和社会承受能力,按照价值规律要求和先易后难的程序,提高价格和收费标准,逐步形成公用事业合理的价格水平和机制。第三应建立和完善低收入群体保障补偿机制。推进公用事业领域市场化改革,不可避免地会提升公共产品和服务价格水平,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居民尤其是低收入群体保障补偿机制,同时,政府应对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给予减免价费优惠政策,确保其不因价格改革而降低生活水平。第四应配套改革协调跟进。政府应适当增加对公用事业的财政投资。对应由政府出资和公共管网建设的企业垫资,政府应给予本金和利息返还;对企业承担政府或社会义务以及低价、平价或免费等造成的政策性亏损,政府应予政策性补偿或在企业经营的其他环节给予优惠。开放公用事业市场,改善投资环境,除自然垄断不适合竞争的行业或环节如公共管网建设外,放宽准入门槛,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大力推进生产要素价格改革。要大力发展资本市场,运用价格杠杆支持和引导陕西优质大型企业上市,壮大主板市场,发展中小板市场和启动创业板市场。积极探索矿产、能源等资源产品定价形成机制改革,理顺成品油、天然气价格;落实差别电价、小火电降价和脱硫加价政策,研究制定独立的输配电价;进一步研究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完善排污收费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全面推进探矿权、采矿权有偿使用制度。要规范土地市场价格行为,研究完善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理顺土地价格形成机制。要构建劳动力要素价格体系框架,建立工资、津贴等反映劳动力价格的正常增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