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部分城区儿童家长与儿童安全用药相关的认知、态度及行为调查与分析
2018-09-10林津晶黄文龙
林津晶 黄文龙
中圖分类号 R195;R95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1-0408(2018)12-1594-06
DOI 10.6039/j.issn.1001-0408.2018.12.03
摘 要 目的:为更好地保障儿童的用药安全性与合理性提供参考。方法:采用问卷调查法,以福建省部分城区儿童家长为对象,就其与儿童安全用药相关的认知、态度及行为进行调查与分析。结果:共发放问卷1 405份,回收有效问卷1 326份,有效回收率为94.38%。受访者总体文化程度较高,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者占57.92%;总体月收入也较高,月收入4 000元及以上者占61.61%。涉及受访者与儿童安全用药相关的认知情况的各题中大部分的选择正确率在55%以上,但最低的3题的选择正确率分别仅为13.73%、14.25%和23.83%;受访者与儿童安全用药相关的认知情况得分平均为(13.92±2.80)分,且文化程度、月收入较低者和职业为农民者的得分相对较低(P<0.01)。受访者对于给儿童用药时曾遇到麻烦或困难的选择频率达到97.06%,其中,因药品剂型或口感造成儿童不配合用药的选择频率合计为29.38%,“不确定儿童的准确用药剂量”和“缺乏儿童用药指导”的选择频率分别为14.58%和12.13%,“没有儿童专用药品或儿童专用药品可选品种过少”的选择频率为11.37%;儿童患常见疾病时,选择市级以上(含市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的受访者分别占49.55%和15.46%;85.22%的受访者有自行给儿童用药的经历。对于是否会主动了解儿童用药信息,47.66%的受访者表示“有机会接触就顺便了解”,10.94%的受访者表示“想了解但无了解渠道”;40.05%的受访者表示“有时”会主动咨询医师或药师儿童用药时应注意的问题,19.60%的受访者表示“很少”或“完全没有”主动咨询相关问题;受访者对获取儿童用药指导的主要来源选择医师的频率为65.53%,选择药师的频率仅为20.31%;受访者关于最想得到的儿童用药教育渠道选择医师的频率为61.09%,选择药师的频率仅为19.76%;受访者就诊及购药时获知的儿童用药信息也较为单一,主要集中于用法用量。结论:当前福建省家长自行给儿童用药的现象较为普遍,但其在与儿童安全用药相关的认知、态度及行为等方面仍有待改善,该方面知识和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仍然存在着不足,药师的儿童药学服务职能尚未充分体现,与此同时,儿童专用药品的研发与生产有待加强,药品说明书中的儿童用药信息也有待规范和完善。
关键词 福建省;城区;儿童家长;儿童安全用药;认知;态度;行为;调查
ABSTRACT OBJECTIVE: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guaranteeing safety and rationality of pediatric medication. METHODS: Questionnaire survey was designed to investigate and analyze the cognition, attitude and behavior of parents on pediatric medication safety in urban area of Fujian province. RESULTS: Totally 1 405 questionnaires were sent out, and 1 326 were effectively received with effective rate of 94.38%. The education level of the respondents was high, and the respondents with college degree or above accounted for 57.92%. The total monthly income was also high, the respondents with monthly income of 4 000 yuan or above accounted for 61.61%. The correct answer rates of the respondents about pediatric medication safety was above 55%,but the lowest correct rate of 3 questions was only 13.73%, 14.25% and 23.83%, respectively. The average score of cognition was (13.92±2.80). The scores of low educational background, low monthly income and farmers were relatively low (P<0.01). 97.06% of the respondents had trouble or difficulty in giving children drugs; the frequency of choice for children who didnt cooperate with medication due to the taste or dosage was 29.83%;14.58% of the respondents didnt know the accurate dosage; 12.13% lacked of pediatric medication guide. 11.37%of the respondents thought that there was no drug for child specific use or not enough child-specific varieties;when children suffered from common diseases, the majority of respondents would choose municipal level or above hospitals and community health service,accounting for 49.55% and 15.46%. 85.22% of respondents had the experience of giving drug to their children by themselves. As to medication information,10.94% of respondents hold that “wanted to know but did not have the channel” and 47.66% “would read when had opportunity”. 40.05% of the respondents sometimes took the initiative to consult doctor or pharmacist about pediatric medication attention, but 19.60% of respondents took little or no initiative to that. For main sources of the respondents accessing to pediatric medication guidance, the frequency of choosing doctors was 65.53%, and that of choosing pharmacists was 20.31%. 61.09% of respondents wanted to get the medication education from doctors,while 19.76% from pharmacist. Information on pediatric medication information when the respondents visited doctors and purchased drugs were also relatively simple, and were mainly about the usage and dosage. CONCLUSIONS: At present, it is common for parents to give drug to children by themselves in Fujian province. But the cognition, attitude and behavior on medication safety of children still remain to be improved. There are shortcomings in the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of knowledge and information, and the pediatric pharmaceutical care functions of pharmacists have not been fully embodied. At the same time, the development and production of children specific drugs need to be strengthened, and the information about pediatric medication in drug instructions should be standardized and improved.
KEYWORDS Fujian province; Urban area; Parents; Pediatric medication safety; Cognition; Attitude; Behavior; Investigation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国0~14岁儿童超过2.2亿,约占人口总数的16.6%;福建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占15.46%[1-2]。另据调查,我国每年的患儿数量约占患者总数的20%[3]。而随着全面放开二胎政策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预计我国新生儿数量将在未来几年呈递增态势,每年将新增约300万~400万[4],这将直接刺激儿童用药市场需求的大幅攀升。然而,由于儿童生长发育状态的特殊性,其免疫系统及其他各系统、器官功能尚不完善,免疫力较低,肝酶分泌不足,肾清除功能亦相对较弱,故对药物较为敏感且耐受性较差,极易发生药源性危害。《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2017年)》指出,2017年我国14岁及以下儿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占报告总数的9.9%,其中1岁以下占2.6%,1~4岁占3.2%,5~14岁占4.1%;中成藥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报告中,14岁及以下儿童患者的报告占7.7%[5]。因此,极有必要对儿童安全用药问题给予高度关注。儿童家长作为儿童的直接监护人,负责儿童在家中的用药相关事宜,其在安全用药方面的认知、态度及行为直接关系到儿童的用药安全性与合理性。为充分了解儿童家长与儿童安全用药相关的认知、态度及行为等方面的现状,前期研究中,笔者曾以福建省乡镇儿童家长为对象进行了调查与分析[6];本研究中,笔者进一步借助调查问卷对福建省部分城区儿童家长进行调查与分析,以从不同角度发现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建议,旨在为更好地保障儿童的用药安全性与合理性提供参考。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采取随机分层抽样法,将福建省分为闽东、闽中、闽南、闽北及闽西几大区域,在每一区域抽取1~2个城市作为样本市,包括福州、漳州、宁德、三明、泉州和南平6个样本市,随机抽取6市城区中12岁及以下儿童的家长(父亲或母亲皆可)作为调查对象。
1.2 调查方法
所设计的调查问卷经预调查检验质量,并经过相关专家论证、修订形成最终的调查问卷。调查问卷的主要内容包括受访者及家中儿童的基本情况(共5题)、与儿童安全用药相关的认知情况(共16题)、与儿童安全用药相关的态度及行为情况(共5题)、对儿童用药信息的了解和需求情况(共6题)等。涉及受访者与儿童安全用药相关的认知情况的16题中,有12题仅有正反两个答案,采用二分法进行评分,即选择错误答案的记0分,选择正确答案的记1分;2题为有多个不同选项的单选题,选择正确选项的记1分,选择其他错误选项的记0分;1题为有3个选项(皆为正确选项)的多选题,选择全部3个选项的记3分,选择2个选项的记2分,选择1个选项的记1分;还有1题是关于“合理的给药途径”的调查,选择“口服给药”的记3分,选择“肌肉注射给药”的记2分,选择“挂瓶(静脉输液)”的记1分。受访者16题得分累计的总和即为最终的得分;满分为20分,≥12分为及格。
本调查于2015年1-8月间开展,调查问卷由经过前期统一培训的调查人员现场发放,受访者自行填写,并可针对问卷中的部分问题进行现场询问及交流,填写完毕当场回收问卷。根据问卷填写的规范性及完整性情况确定回收问卷的有效性。
1.3 统计学方法
问卷回收后采用Excel 2010版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和处理,并对认知情况得分的组间差异采用SPSS 17.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以x±s表示,采用方差分析或秩和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受访者及家中儿童的基本情况
共发放问卷1 405份,回收有效问卷1 326份,有效回收率为94.38%。受访者及家中儿童的基本情况见表1。由表1可知,受访者总体文化程度较高,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者占57.92%,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者仅占13.50%;受访者总体月收入也较高,月收入4 000元及以上者占61.61%,月收入2 000元以下者仅占15.84%。
2.2 受访者与儿童安全用药相关的认知情况
2.2.1 受访者各题的选择正确率 受访者与儿童安全用药相关的认知情况各题的选择正确率见表2。由表2可知,大部分题的选择正确率在55%以上,但个别题的选择正确率极低,其中最低的一题是“‘一日三次所指代的正确服药方式”,选择正确率仅为13.73%;选择正确率第2低的一题是“滥用抗生素的多种风险”,选择正确率仅为14.25%;而“能区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认识非处方药标志)”一题的选择正确率也仅为23.83%。另外,21.79%的受访者不知道合格药品也会出现不良反应,44.57%的受访者不知道或不记得目前家中儿童对哪些药物过敏。提示需加强对儿童家长的儿童安全用药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及加强药师对儿童用药的指导工作。
2.2.2 受访者该方面的得分 调查结果显示,受访者与儿童安全用药相关的认知情况得分最低的为3分,最高的为20分,平均为(13.92±2.80)分,不同特征受访者与儿童安全用药相关的认知情况得分比较见表3(注:家中儿童的年龄不同、文化程度不同、月收入不同的受访者该方面的得分经检验组间具有方差齐性,故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与儿童的关系不同、职业不同的受访者该方面的得分经检验组间具有方差不齐性,故采用非参数秩和检验)。由表3可知,不同职业、文化程度、月收入的受访者该方面的得分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职业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的受访者该方面的得分相对较高,而职业为农民的受访者该方面的得分最低;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受访者该方面的得分相对较高,而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受访者该方面的得分相对较低;月收入≥6 000元的受访者该方面的得分最高,而月收入越低的受访者该方面的得分相对越低。提示开展对儿童家长的儿童安全用药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时,应注意针对不同文化程度、收入水平及职业的人群采取差异化和有针对性的宣教方式,尤其应充分考虑低文化程度、低收入者以及农民对相关宣教的接受度与理解度。
2.3 受访者与儿童安全用药相关的态度及行为情况
受访者与儿童安全用药相关的态度及行为情况见表4。由表4可知,首先,受访者对于给儿童用药时曾遇到麻烦或困难的选择频率达97.06%。其中,因药品剂型或口感造成儿童不配合用药的选择频率合计为29.38%,提示对于儿童而言药物服用的适宜性及口味非常重要,这就对药品研发机构及制药企业提出了较高要求。“不确定儿童的准确用药剂量”和“缺乏儿童用药指导”的选择频率分别为14.58%和12.13%。通过访谈了解到,出现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在于部分受访者从药店购药后未获得药师的用药指导,或者自行决定使用家中储备药品,而相关说明书中对儿童的用药剂量又无确切说明,如:说明书中使用“酌减”“遵医嘱”等模糊词汇,造成受访者无法准确判定儿童用药剂量。“要将成人药品掰开分次服用”的选择频率为11.61%。部分受访者表示医师虽有告知儿童用药剂量,但由于药品为成人服用的大剂量规格,故在掰分药片时,只能凭感觉估计儿童应使用的药量,这就极有可能造成儿童使用的剂量不足或过量。“没有儿童专用药品或儿童专用药品可选品种过少”的选择频率为11.37%,提示儿童专用药品的研发与生产仍有待加强,药品研发机构及制药企业的参与积极性还有待提高。其次,儿童患常见疾病时,选择市级以上(含市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的受访者分别占49.55%和15.46%。通过访谈了解到,受访者选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多是因为距离近且就医方便,提示尤其应重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条件的完善、医师专业素养和儿科诊疗水平的提升以及药师儿童药学服务技能的提升。再次,85.22%的受访者有自行给儿童用药的经历,提示对儿童家长开展儿童安全用药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对于保障儿童的用药安全性与合理性极为重要。最后,有自行给儿童用药经历的受访者中选择通过阅读说明书来判定儿童用药剂量的频率为57.67%,提示药品说明书作为家长给儿童用药的重要依据,其规范性和严谨性必须得到保证,同时还应当易于理解。
2.4 受访者对儿童用药信息的了解和需求情况
受访者对儿童用药信息的了解和需求情况见表5。由表5可知,47.66%的受访者表示“有机会接触就顺便了解”儿童用药信息,10.94%的受访者表示“想了解但无了解渠道”;40.05%的受訪者表示“有时”会主动咨询医师或药师儿童用药时应注意的问题,19.60%的受访者表示“很少”或“完全没有”主动咨询相关问题。提示儿童家长对儿童用药信息有较大的潜在需求,药师应积极主动为儿童家长提供儿童用药指导。受访者获取的儿童用药指导主要来源于医师,选择频率为65.53%,对药师的选择频率仅为20.31%;且关于最想得到的儿童用药教育渠道对医师的选择频率为61.09%,对药师的选择频率仅为19.76%。提示目前儿童家长对医师有较高的信任感及熟悉度,但对药师及其职能则较为陌生。同时,受访者就诊及购药时获知的儿童用药信息也较为单一,主要是“用法用量”,选择频率为63.37%,而对于其他方面用药信息的获知则相对不足;而关于“希望得到的儿童用药信息除了“准确的用药剂量及方法”外,“用药注意事项或禁忌”和“用药时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的选择频率也分别为34.85%和31.62%。提示儿童家长期望获取更详细、全面的儿童用药信息,而目前药师的儿童药学服务职能尚未充分体现。
3 讨论与建议
3.1 加强儿童安全、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
在我国的合理用药工作中,患者用药知识宣传教育始终是薄弱环节,尤其儿童不能自主购药用药,家长在儿童用药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就更显重要,家长对与儿童安全用药相关知识和信息的关注及了解程度将直接影响儿童的用药安全[6],因此引导家长形成正确的用药理念和行为对于保障儿童的用药安全性与合理性非常关键。本调查结果显示,51.13%的受访者表示有时或经常会自行给儿童用药,说明在当地家长自行给儿童用药的现象较为普遍。本调查结果还显示,涉及受访者与儿童安全用药相关的认知情况的16题中,“‘一日三次所指代的正确服药方式”“滥用抗生素的多种风险”“能区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认识非处方药标志)”3题的选择正确率分别仅为13.73%、14.25%、23.83%,另有4题的选择正确率也不到70%;而受访者对于给儿童用药时曾遇到麻烦或困难的选择频率达到97.06%;对于儿童用药信息47.66%的受访者属于“有机会接触就顺便了解”,10.94%表示“想了解但无了解渠道”;并且,受访者就诊及购药时获知的儿童用药信息主要集中于“用法用量”(选择频率为63.37%),而对于其他方面用药信息的获知则相对不足。结合前期研究[6]的调查结果说明,目前福建省对于与儿童安全用药相关的知识和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仍然存在着不足。鉴于此,医药卫生主管部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及媒体应相互配合,向公众传播儿童安全用药理念、普及儿童用药常识,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有关儿童安全、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如举办儿童安全用药知识讲座、发放儿童安全用药宣传册、开设儿童用药专项咨询服务等,重点普及儿童常用非处方药的识别与使用、儿童滥用抗生素的危害、不合理静脉用药的相关风险等知识,从而使儿童家长充分认识到儿童不合理用药的危害性,帮助其树立儿童安全、合理用药的意识。同时,在相关宣传教育的开展过程中,应特别注意针对文化程度、收入水平较低及接收信息较为困难的儿童家长设计差异化的宣传教育方式,如采用专题小组讨论的方式收集不同类型家长的态度和感受,由此安排更具针对性的宣教内容[7]。
3.2 充分发挥药师的儿童药学服务职能,重视药师培养
本调查结果显示,受访者获取的儿童用药指导主要来源于医师,选择频率为65.53%,对药师的选择频率仅为20.31%;且受访者关于最想得到的儿童用药教育渠道中对医师的选择频率为61.09%,对药师的选择频率仅为19.76%。结合前期研究[6]的调查结果说明,目前福建省儿童家长对药师的信任感及熟悉度远远低于医师,对药师及其职能较为陌生,药师的儿童药学服务职能尚未充分体现。儿童药学服务需求的迫切性,对药师的专业素养及儿童药学服务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充分认识到药师及儿童药学服务的重要性,重视药师的药学服务水平特别是儿童药学服务能力的提升,投入专项经费,加大药师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药师的培养力度,建立规范系统的药学技术人员培训体系[8],充分发挥药师的儿童用药指导作用[9],鼓励其积极主动开展儿童用药咨询服务,以提升其社会影响力,由此全面提高家长对儿童安全用药的关注度和认知度,从而减少儿童在家中的用药风险。
3.3 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政策扶持力度
本调查结果显示,当儿童患常见疾病时,15.46%的受访者通常会选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且受访者获取的儿童用药指导来源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的选择频率为13.23%(选择药店或医疗卫生机构药师的其中实际上也包括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师),最想得到的儿童用药教育渠道选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的频率为16.39%(选择药店或医疗卫生机构药师的其中实际上也包括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师)。这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儿童用药指导与服务中的重要性。因此,应当重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科常见病诊疗水平和儿童药学服务能力的提升,卫生行政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赋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更大的人事权和财务自主权,帮助其从建立完善的晋升、培训进修体系及优化薪酬激励制度等多个方面吸引优秀的全科医师或儿科医师人才、药师人才加入。同时,为缓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科医药学人力资源的不足,卫生行政部门可安排退休的儿科医学及药学专家等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指导带教,协助组建辐射周边地区的儿童医疗及药学服务团队(成员包括儿科医师、基层全科医师、药师、儿童健康管理专业人员等),提供从儿科常见病的预防、诊疗到用药教育、指导及健康管理的全方位的儿童医药卫生服务。
3.4 重视儿童专用药品的研发与生产
本调查结果显示,在儿童用药中常遇到的麻烦或困难方面,因药品剂型或口感造成儿童不配合用药的选择频率最高(合计为29.38%),“要将成人药品掰开分次服用”的选择频率为11.61%,而“没有儿童专用药品或儿童专用药品可选品种过少”的选择频率为也有11.37%。结合前期研究[6]的调查结果说明,目前在福建省,儿童用药不配合现象普遍存在,剂型和口感适合儿童服用的儿童专用药品仍相对较为缺乏,这对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因此,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儿童专用药品研发、注册、生产及销售等各环节的激励性政策及实施细则,从产业鏈各环节支持儿童专用药品的研发与生产,以提高药品研发机构及制药企业的参与积极性,由此缓解当前市场上儿童专用药品短缺的问题,减少儿童用药中面临的困难和不利因素,从而更好地保障儿童的用药安全性与合理性[6]。
3.5 完善药品说明书中儿童用药信息
药品说明书是儿童用药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其信息标注的完整性、科学性、规范性及明确性将直接影响儿童的用药安全性与合理性。本调查结果显示,在儿童用药中常遇到的麻烦或困难方面,“药品说明书标注模糊,无法正确理解”和“不确定儿童的准确用药剂量”的选择频率合计为23.62%;而有自行给儿童用药经历的受访者中选择通过阅读说明书来判定儿童用药剂量的频率为57.67%;关于最想得到的儿童用药教育渠道,“可理解的药品说明书”一项的选择频率也有14.61%。结合前期研究[6]的调查结果说明,药品说明书中儿童用药信息的缺失或不明确,使得儿童家长无法从说明书中获得全面、可靠的用药指导,这将直接威胁儿童的用药安全性和合理性。鉴于此,制药企业应主动开展规范的儿科临床试验,密切关注药品用于儿童的用法用量、用药注意事项或禁忌、药品不良反应等情况,完善药品说明书中的儿童用药信息;同时,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临床儿童用药相关信息的监测与收集,及时公布儿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并对药品说明书的更新提出强制性要求[6]。
参考文献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EB/OL]. (2013-12-15)[2016-06-06].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1_04/28/6037911_0.shtml.
[ 2 ] 福建省统计局. 福建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EB/OL]. (2011-05-25)[2016-06-06].http://www.stats.gov.cn/tjsj/tjgb/rkpcgb/dfrkpcgb/201202/t20120228_30382.html.
[ 3 ] 盂琳懿,胡斯. 儿童用药安全性探讨[J].世界临床药物,2008,29(6):350-353.
[ 4 ] 人民网. 二孩后每年增四百万新生儿[EB/OL].(2015-11- 27)[2016-06-06].http://society.people.com.cn/n/2015/1127/c1008-27861571.html.
[ 5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2017年[EB/OL]. [2018-04-10]. http://www.kmzyw.com.cn/news/20180417/1523946789000.9303.html.
[ 6 ] 林津晶,黄文龙. 福建省乡镇儿童用药现状调查与分析[J].中国药房,2017,28(9):1156-1160.
[ 7 ] 向利丽,胡荍,黑映雪,等. 对家长实施儿童安全用药健康教育的效果评价[J].护理学杂志,2008,23(5):65-67.
[ 8 ] 林秋晓,夏晨,刘秋琼,等. 广州市部分社区老年人用药现状与药学服务需求调查分析[J].中国药房,2017,28(12):1591-1594.
[ 9 ] 沈皓. 保障儿童用药安全有效的制度及规范[J].上海医药,2015,36(19):4-8.
(收稿日期:2017-10-12 修回日期:2018-05-15)
(编辑:周 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