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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食品谣言防控与治理

2018-09-10墨菲

中国食品 2018年16期
关键词:辟谣公约保健品

墨菲

近期,以“新监管时代食品谣言防控与治理”为主题的2018中国食品辟谣论坛在北京举行,来自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食品行业专家等近200人济济一堂,共同探讨网络食品的谣言的防控和治理。

多部门共同发力强化食品谣言治理和食安科普

2018中国食品辟谣论坛由农业农村部、国家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指导,新华网主办,是2018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高延敏在致辞中表示,食品谣言之所以能够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是因为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最基本的需要,是全社会的期盼。食品谣言的防治与治理需要政府部门有力的监管,还需要企业、协会、新闻媒体、专业机构、社会公众的共同参与。

“科普教育是抵制食品谣言的关键。”新华网常务副总裁魏紫川表示,今年辟谣联盟聚焦大市场监管体系下如何更有效地开展食品辟谣的宣传工作,并在定期发布食品辟谣权威信息、及时开展线下辟谣活动、开展多项关于食品方面的科普活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便捷权威的谣言查询平台等四方面发力。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应急处处长方晓华认为,谣言产生并得到广泛传播的最根本原因是信息不对称。在由政府、食品生产者、媒体、消费者构成的多元系统中,信息流动不均衡、不及时、不通畅是引发谣言泛滥的基础。方晓华表示,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谣言问题,农业农村部向来高度重视,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网信、宣传等部门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努力压缩谣言的传播空间,同时强化科普宣传,引导广大消费者客观理性地看待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食品谣言灌输给公众错误的食品安全信息,使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不信任感愈甚,使食品行业被抹黑,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受损,具有很大危害。对此,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副巡视员王东表示,海关总署作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的主管部門,对打击食品安全谣言的态度是十分坚决的。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监管理念,给公众准确、公开、透明的信息。

坚守品质食品企业要主动攻破谣言

食品谣言的防治,不仅需要政府部门有力的监管,更需要食品生产企业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提高质量安全水平,提升产品质量满意度和品牌的美誉度,筑牢食品安全公信力,让谣言没有生存空间。

伊利集团副总裁张轶鹏表示,卓越品质是攻破食品谣言的利器,也是稳定消费者信心的基石。 “一直以来,伊利集团坚守‘伊利即品质的企业信条,用100%的真心为消费者打造100%安全、100%健康的产品。”张轶鹏介绍,为了保证产品品质,伊利在多方面开展工作。在上游,伊利向牧场导入先进的SOP管理系统,以对牧场进行精细管理,把好品质的第一关;在中游,伊利建立智能工厂,打造严密的品质保障生产体系,实现了产品信息可追溯的全面化、及时化和信息化,消费者对相关产品信息可以轻易掌握;在下游,伊利利用大数据系统,深度洞察消费者的品质需求,不断进行产品升级。

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事务副总裁黄忻表示,一直以来食品行业是谣言的重灾区,尤其伴随新媒体迅速发展之后,谣言传播又呈现出新的形式。她建议,食品企业要做好自身事情,继续发挥质量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同时也要加大治理谣言投入的力度,除了谣言受害企业之外,每一个企业都应该积极地投入,加入到谣言治理队伍当中来。

据了解,为推动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2015年8月,原食药监总局、农业部、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新华网成立了中国食品辟谣联盟。截至2018年6月,中国食品辟谣联盟共举办了12次专项落地活动,发布了60余条权威辟谣信息,邀请500余家(次)媒体参与食品辟谣活动。中国食品辟谣网、新华网发布及转发相关食品科普信息累计近4000条,对食品行业、消费者群体乃至整个社会都产生了积极的深远的影响。

《保健品行业自律公约》发布 企业承诺维护行业有序发展

活动现场,为积极响应9部门联合开展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行动,加大食品保健食品消费欺诈和虚假宣传治理力度,本次论坛发起<保健品行业自律公约》,碧生源、金士力佳友、隆力奇、新时代健康产业等多家保健品企业现场签署公约。

长期以来,保健品领域的虚假宣传和销售欺诈令公众深恶痛绝。2017年7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行动,治理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虚假标识声称、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和虚假广告乱象。据悉,截至2018年6月,各地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9万余件,货值金额15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8200余名。

为建立保健品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生产经营行为,提高行业整体素质,维护行业声誉,促进中国保健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食品辟谣联盟审议并发起了《保健品行业自律公约》。

公约指出,从事保健品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企业,应切实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开展合法、公平、正当、有序的行业竞争,共同促进保健品市场的规范运作和整体健康发展。

公约强调,在保健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反对价格欺诈行为,重视社会效益。科学、实事求是地进行企业和品牌宣传,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规定,不含虚假内容,不夸大宣传,不误导消费者,不贬低行业中其他企业产品。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签署公约的保健品企业应承诺履行下列自律内容:不伪造或冒用各类名优或质量认证标志;不生产、销售国家或行业明令淘汰的保健品或不合格产品;不采购过期、无批准证号或不合格等假劣保健品;不在经营活动和各类业务检查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未经批准,不擅自扩大、改变生产经营范围。

签署公约的保健品企业纷纷表示,将积极维护并遵守本公约,切实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积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树立行业良好形象,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观念和质量、安全意识,以守法、诚信、科学的态度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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