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碳排放发展现状
2018-09-10安然吴盛富
安然 吴盛富
一、碳排放和气候变化
20世纪60—70年代以来,气候变化、粮食危机、人口压力等一系列环境压力因素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1979年,第一届哥本哈根大会召开,首次将气候变化提到了国际事务性合作的高度。随着全球变化科学研究的深入,各国政府逐渐将焦点放在碳排放问题上。人类活动通过化石燃料的燃烧,工业原材料加工和将森林、草原转换成低生物量的生态系统3种主要方式,使固定的碳元素以气体分子的形式释放到大气中,从而增加大气碳含量。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活动使大气中的CO2体积分数增加了25%~30%,甲烷体积分数增加了100%。人类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被认为是气候变暖的主要原因之一。工业革命以来,累积碳排放已使全球平均气温上升了2 ℃。在可预见的未来,由人类经济活动导致的温室气体的增加所引起的气候变化,及其一系列影响将相继显现。
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简称IPCC)是由世界气象组织(WMO)和联合国环境署(UNEP)在1988年共同建立的,尝试从科学与政治两个角度推进碳排放领域的研究与实践,以达到各国政府合作以减少碳排放的目的;1992年该委员会就气候变化问题达成了作为纲领性文件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专门负责控制CO2等温室气体排放工作,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带给经济和社会的不利影响;1997年,公约缔约方第3次会议制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简称《京都议定书》(Kyoto Protocol),为发达国家规定了有法律约束力的定量化减排和限排指标;2007年,为解决《京都议定书》承诺期结束后没有法律性文件约束各成员国这一问题,制定了“巴厘岛路线图”(Bali Roadmap),敦促各方进一步紧密合作;2009年底,缔约国十五次会议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正式形成两大阵营,经过12天的艰苦谈判,最终达成了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哥本哈根协议》(Copenhagen Accord),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碳排放问题已经日益与国际政治关系联系在一起,成为政治地理的新问题。
2015年12月12日晚,巴黎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举行最后一次全体会议,正式通过《巴黎协定》。协定指出:各方将加强对气候变化威胁的全球应对,把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幅度控制在2 ℃之内,并为把升温幅度控制在1.5 ℃之内而努力。各方将以“自主贡献”的方式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发达国家将继续带头减排,并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帮助后者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从2023年开始,每5年将对全球行动总体进展进行一次盘点,以帮助各国提高力度,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全球应对气候变化长期目标。各国在巴黎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前提交了各自的2030年前的减排目标,我国的目标是在2030年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CO2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同时宣布在2030年前到达CO2的峰值年份。
二、国内外碳排放研究进展
1.国外研究进展
国际碳排放研究的趋势,总结起来,可以归纳为以下4点:1)IPCC的理论与方法被各国普遍接受。IPCC聚集了全世界1 000余位科学家,对全球气候变化、土地变化、碳排放估算的范式开展了为期10余年的研究工作,发表各式报告、指南等文本数十份,已大致建立起了包含各学科领域、各地域要素、各生产环节在内的碳排放估算框架体系,并给出了碳排放源清单与核算方法,成功指导了区域实践。目前各国政府主导的碳排放核算工作大多在IPCC制定的范式指导下开展;2)宏观与微观尺度的研究成果日益丰富。IPCC倡导和组织的全球政府碳排放量核算与报告工作,极大地促进了宏观碳排放领域的研究,有关全球、大陆和国家尺度的碳排放数量和预测、碳减排计算、碳循环模式等方面的知识已被人们越来越多地了解;由各国独立研究机构开展的微观尺度碳源、碳汇调查、人类日常行为碳排放等工作成果也日益丰富;3)与其他学科的结合、发展的趋势良好。目前,碳排放领域的研究已经充分学习和吸纳了物理学、化学、数理统计、地理学、生态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和思路,日益成为一项综合性的复杂研究体系,其研究成果也因此更加具有综合指导意义和实践意义;4)与城市问题紧密结合,派生新的学术增长点。城市是人类生产生活集中的场所,城市化是经济发展最主要的地理表现之一。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显,城市环境问题因其危害的严重性、曝光的及时性、广泛的关注性而受到各方重视。作为大气主要碳源的化石燃料燃烧和土地利用变化过程,也大多集中在城市化高度完善或迅速进行的地区,因此碳排放研究将城市作为一个重点。目前已经形成了包括城市碳循环、城市碳管理等新的研究方向和学术增长点,成为发展城市理论、指导城市实践的重要力量。
2.国内研究进展
随着近年来经济迅猛发展,中国碳排放量与日俱增,总量已达世界第一。在政府的推动和倡导下,中国学术界碳排放研究成果颇丰,专门的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和文献数量显著增加,同时,中国政府通过相关政策对碳排放进行宏观和微观的调控:
⑴.国家“十一五”规划提出了单位GDP综合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左右的约束性指标,这对加强节能环保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⑵.2007年APEC第十五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胡锦涛主席提出要发展低碳经济,研发和推广低碳能源技术,增加碳汇和促进碳吸收技术;
⑶.2007年中国政府发布实施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明确提出了到2010年应对气候变化的具体目标、基本原则、重点领域和政策措施,是第一个制定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发展中国家,同时还成立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全国范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⑷.2009年中国通过了《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长期任务,要把发展低碳经济纳入此后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年9月,胡锦涛主席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第一次就气候变化问题阐述中国立场,承诺中国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争取到2020年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有显著下降。11月,国务院提出到2020年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40%~45%,并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提出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到2020年清洁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15%,通过植树造林和加强森林管理提高碳汇能力,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 000万hm2,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m3;
⑸.2011年3月发布的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在减缓气候变化的同时,提高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要充分发挥技术进步的作用,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综合运用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效、增加森林碳汇等多种手段,大幅度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三.我国碳排放发展趋势和面临的问题
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还面临诸多难题,但中国政府从全人类长远利益和国际责任出发,一直高度重视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恪守“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积极参与国际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在决策思路、法规政策、行动措施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并正式对外宣布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决定到201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CO2排放降低17%,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1.66%,森林蓄积量增加6亿m3,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十二五”及其后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这是一个高标准和具有挑战性的目标,也展现了中国政府实现低碳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但中国经济发展水平还很低,人口众多,经济社会发展任重道远,正处在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加快推进的关键时期。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存在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经济增长方式“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不协调、难循环、低效率”的问题,低水平重复建设导致过剩产能和落后产能,浪费大量资源能源。
能源、汽车、钢铁、交通、化工、建材等高耗能產业的快速发展,使中国成为“高碳经济”的典型代表。发达国家工业化进程数百年来分阶段出现、解决的环境问题,在中国短短几十年的发展中集中出现,留给中国解决问题的时间非常紧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