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
2018-09-10
我省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历史的形成和积累,产业结构粗放、能源结构不合理等因素产生的环境问题逐步凸显,尤其在每年秋冬季节,全省大部分城市都会不同程度地出现雾霾天气,影响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
2013年,国务院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明了大气污染治理的方向。为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我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省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6-2020年)》等系列文件,省人大颁布了《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不断健全完善了我省大气污染治理政策法规体系。2013年以来,我省始终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和重要的民生工程,坚持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突出“五个重点”、狠抓“五个落实”,全面打响蓝天保卫战。
突出重点任务狠抓责任落实
为推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到实处,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省政府与各地、各部门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书》,将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标、具体任务、时间节点逐一分解落实到了每个地区和部门,并将大气污染治理纳入省政府重点工作,每月调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公开约谈。同时,多次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推动解决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突出重点区域狠抓省市联动机制落实
长春、吉林、四平等中部城市群产业集聚、人口密集,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环境空气污染问题相对比较突出。为解决这一问题,我省有针对性地开展了“长吉平+1”4市共治大气污染专项行动,省政府成立了多部门参与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4市分别由市长亲自挂帅统筹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2016年以来,省环保、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和公主岭市大气污染治理的政策、资金支持力度,推动“长吉平+1”地区深入落实工业减排、刚性压煤、扬尘管控、机动车管控、油烟整治、秸秆禁烧等措施,有效地改善了环境空气质量。2017年,“长吉平+1”地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较2015年降低了20%以上,下降幅度比其他地区高近5个百分点。
突出重点领域狠抓结构调整政策落实
我省不断调整产业结构,从严控制新上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坚决淘汰落后产能。2013年以来,全省累计淘汰炼铁产能250万吨,炼钢产能183万吨,轧钢产能30万吨,水泥产能306万吨,平板玻璃产能130万重量箱,铁合金产能6.4万吨,造纸产能20.22万吨,制革产能1万标张,全面完成了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同时,不断优化能源结构,严格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对煤炭消耗增量影响较大的重点领域进行严格管控,全力降低煤炭消费总量。2016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由2012年的1.13亿吨下降到0.93亿吨,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由2012年的78.8%降至64.33%,提前1年实现了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大力推进“气化吉林”建设,全省天然气管道总里程达到3115公里,县级以上城市燃气管道覆盖率达到70%,城镇用气人口增加到1000万,气化率达到60%。2017年,我省组织开展了电能清洁供暖和原煤散烧综合整治,逐步推动化解燃煤污染问题。
突出重点行业狠抓污染防治任务落实
提升工业烟气治理水平。全省火电行业2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脱硫脱硝设施、水泥行业规模以上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设施、钢铁行业90平方米以上烧结机脱硫设施全部建成投运,全省32台2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占全省总装机容量的60%。
强化燃煤小锅炉整治。通过采取集中供热并网改造、煤改气、煤改电和煤改生物质等方式,积极推动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截至2017年底,累计淘汰燃煤小锅炉6329台,淘汰比例为97.6%,实现了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小锅炉的目标。
加强机動车污染防治。将黄标车作为机动车污染治理的重点,组织各地积极落实黄标车提前淘汰经济补偿措施,采取划定黄标车禁行区域、强化黄标车路查路检、严格黄标车检验管理等手段,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截至2017年底,累计淘汰黄标车32.7万辆,淘汰比例达到91%。
严格城市扬尘污染管控。组织各地不断扩大绿地规模和硬化面积,强化施工场地扬尘污染管控,努力提升城市机械化清扫水平,进一步降低城市扬尘污染。
深化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组织全省正常运行的19家重点石化行业全部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泄露检测与修复;累计完成2231个加油站、21个储油库、1238辆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任务,治理率分别为95%、95%和100%。
坚决遏制秸秆焚烧污染。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省政府制定了《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下发了《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组织开展了春、秋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秸秆露天焚烧违法行为;同时,加快推进秸秆多途径、多层次综合利用,努力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污染问题。截至2017年底,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已经达到77%。
突出重点时段狠抓管控措施落实
秋冬季是我省大气污染问题较为突出的时段。为了全面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省政府组织开展了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了固定污染源达标排放、燃煤供热锅炉错峰启炉、燃煤小锅炉“清零”、重点行业错峰生产、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等多个专项行动,努力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同时,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省政府成立了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及时修订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发布了全国首个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地方标准,不断细化、规范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2014年以来,全省共启动41次地市级、2次省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有效地减缓了重污染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
经过5年的努力,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2017年全省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3%,提前实现了“十三五”目标;地级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达到67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下降14.1%,连续两年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了25.5%,蓝天保卫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大气污染防治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下一步,省环保厅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以更坚决的态度、更严格的标准、更有力的举措,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让“蓝天白云”成为我省最美丽的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