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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与情感

2018-09-10

现代世界警察 2018年5期
关键词:李某人性情感

主持人:大家好,欢迎来到心理场。

上一期,我们谈到了“依恋”,李玫瑾教授用末代皇帝溥仪早年成长的例子,说明依恋情感是具有牵制力量、教育力量的,这种力量也被称为“心理资本”。本期,我们将继续请李教授解读“依恋”。

“人性与情感息息相关,情感是通过抚养人日复一日辛苦养育而造就和形成的依恋”

李玫瑾:大家好,主持人好!

上一期我们说到末代皇帝溥仪在幼年时乳母对他的影响。一个四岁就成为皇帝的人,在跪着的文武百官面前如何学会自我控制?他在回忆录中是这样写的:“只有奶妈可以说服我、教育我。”“我是在乳母怀里长大的,吃她的奶一直到九岁。九年来,我像孩子离不开母亲那样离不开乳母。九岁那年,太妃们背着我将她赶出了宫,那时,我宁愿不要宫里的那四个母亲,也要嬷嬷。她走后,在我身边就再也没有一个通人性的人了。”

由此可见,抚养本身就是“育”,而且抚养过程就是储存今后的教育资本。

依恋,不仅是人的情感发展的起点,还是人性最基础的部分。我在研究犯罪心理和侦查分析时,经常遇到一些毫无人性的犯罪手段,无论刑警还是其他人都经常会问我一个问题:“这人怎么毫无人性?”媒体报道出来的一些影响很大的恶性案件,许多善良的人也会问:“犯罪人为何这么毫无人性?”所以,研究犯罪心理我经常要面临回答这一问题——什么是人性?我是学哲学出身,“人性”这一术语因为极其抽象,所以归属于哲学话题。在中国历史上,春秋战国时期的哲学家就在探讨“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虽然人性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已经有共识,但这两大属性解析起来还是异常复杂,宏大而抽象。所以,很多人对“人性到底指什么”一直认为是个“争不清的话题”。

但是,犯罪心理学对人的心理、尤其是人在行为上的善恶看得多了,就容易明白这一看似深奥的话题。在此可通过一个实例来说明这个问题。在1997年曾有一个系列案件被列为当年中国刑侦的一号案件,也被国际刑警组织列为1997年世界第三要案。这是一起系列持枪抢劫案件,从1996年3月开始,此人袭警抢枪、杀人抢钱,在北京、河北、新疆等地作案多起,累计抢枪三支,先后打死无辜群众15人,抢劫人民币140多万元。由于作案人一直跨省作案,侦查过程颇费周折。北京警方虽然已经通过物证将案件串并,但一直缺乏嫌疑人的线索。后来,新疆监狱查到此人,立即通知了北京警方:作案人是白某,住在北京石景山某处。接到新疆警方的传真后,北京警方迅速派出四名警察于当天下午来到石景山某地。犯罪人白某在新疆将与自己共同作案的同伙杀害,自认为没有任何人知道他的事情了,看到抢来的钱自认为可以一生無忧了,回到北京后决定洗手不干,处理了其他枪支后只留了一把手枪,考虑一旦暴露就用此抵抗。警察敲门进入白家时为打消他的疑虑就找了一个借口,说路过他家,因他回京的户口已经批准,让他顺便去趟派出所把户口手续办了。可是,白某被抓后说,他一见警察进门就知道是来抓他的!当他打算走向抽屉摸枪时,他的妈妈听到声音从里屋走了出来,恰好就站在警察身边问他:“儿啊,警察找你什么事?”白某看了母亲一眼,再看看警察,安慰母亲一句:“没事,他们找我去办户口。”就在说话的那一刻他要取枪的手却拿出了户口本,然后跟着警察走出了家门。事后他对警察说:“正是我母亲的出现,我才停下了手,因为我不忍心当着母亲的面杀人。”

主持人:也就是说,这个杀了很多人且杀人毫不手软的犯罪人,却在母亲面前停下了手,这是因为他的内心深处对母亲非常在意,怕母亲担惊受怕,为了这份情感,他宁愿束手就擒,是吧?

李玫瑾:是的。这一真实的心理过程让我们看到什么?此人内心对母亲有着一份情感,这份情感一定是早年母亲给他留下的美好与温暖记忆,他对母亲的种种担心恰恰出于这份情感。如果早年母亲没有亲自抚养,他会有这份情感吗?人性,从心理角度解析就是人的情感。情感有很多种类型,最初级的就是依恋,还有友情、爱情、亲情等。无论哪一种情感,内心有情感存在就有人性,尚存部分情感就尚有部分人性。

现在,我们再回头看“李某弑亲案”。李某说“父母对我管教太严”,一个“太”字,说明他不是父母自己亲自抚养的。在其被捕后的第二年,当北京中级人民法院对其进行审理时,他说自己从小是在爷爷奶奶家长大的,聪明却常惹祸,和村里的小孩打架后,爷爷奶奶也不舍得打他一下。多年前,李家在村里算是一般家庭,但凡有点儿好吃的,爷爷奶奶也都留给了他。老人的宠溺让李某的童年过得肆意而自在,可以说几乎没受过太严的管教。在法庭上,李某对亲手杀害全家人的事实几乎是完全无所谓的态度。然而,当身边的一名女记者问他:“你想过你奶奶知道这事时会怎样吗?到现在还不敢让老人知道这事!”就这么一句提问,李某的表情瞬间呆住了,紧接着就可以看到他眼中的泪光。他强忍着,直至最后低头掩面大哭:“我特别想奶奶!她,还是那么胖吗?”老人已经70多岁了,曾照顾李某走过那个无忧无虑的童年。她是李某在被抓后最记挂也是唯一记挂的人。至此,我们完全可以看清李某犯罪心理的出处了。

隔代抚养,准确地说,有些老人因为年过半百见到自己的第三代,一是有更多的时间去陪伴照顾,二是更愿意让孩子开心自己也开心,所以,他们更容易顺从孩子的意愿。这种顺从在不知不觉中就成了宠溺。这种宠溺在孩子幼小时见不到危害,当孩子年龄增大、走向学校、面临学习递增的压力时,问题就逐渐暴露了。那些早年被放纵和宠溺的孩子,到这个时期共同的表现是不爱上学,因为上学、听课与写作业太辛苦、太磨人。他们喜欢自由,想干啥就干啥。于是,游手好闲就容易惹是生非。同时,青春期的孩子其身高已经接近成人高度,他们有条件自己做主,这时的父母或家人就会发现对孩子已经完全失控了。犯罪人李某是在八岁即上学后才回到父母身边,其顽劣的性格让父母有些招架不住。上期我们提到过,对于类似情况,孩子内心不熟悉父母的这个家,同时,因为没有亲自抚养,父母也不了解李某的特点,这时,李某父亲就用了一个最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对待儿子——暴打。据李某表妹回忆:“只要表哥(李某)不好好上学或者惹了事,大舅(李某父亲)常常是顺手拿起什么就不管不顾地往表哥身上打去,挺狠的。”“有时,大舅用皮带一下一下地抽打在表哥身上,只有八九岁的他居然没有任何表情,既不躲也不认错,仿佛挨打的不是他。”据此,我们可以看到,因为父子之间缺乏依恋情感关系,加之父亲的简单粗暴,父对子的控制完全靠暴力,而暴力只会增大矛盾,因此,李某口中的家庭积怨从李某回到父母身边时就开始了。

“社会行为方式”

主持人:根据李某表妹的回忆,八九岁时的李某,其性格已经表现出任性、乖张、倔强的一面。而父亲的暴力似乎让李某的这些问题更加严重了。

李玫瑾:可以这么说。其实,在八岁之前,被无条件宠溺的童年已经造成了李某的性格缺陷。

关于性格,第一期时我们已经说了,就是一个人后天形成的社会行为方式。所谓“社会行为”,凡是与社会有关的,就会涉及他人,其行为就一定会与他人有关。比如,我们说这个人很宽容、非常善解人意,那个人呢,很狭隘、自私自利,这些词汇都是在形容一个人的性格,也在说明他是如何对待他人的。对待他人宽容或自私等都是一个人对他人的方式。所谓“方式”,说明不是一次性的,一个人偶尔发脾气,谈不上“方式”,若他天天发脾气,我们肯定就得说“别理他,这人就这样”。另外,“社会行为方式”不是先天的,是在与人的互动中形成的,是后天的。那么,性格最像我们的哪种心理现象呢?最像我们说话的言语。刚出生的人是不会说话的,一岁左右才慢慢张嘴学舌,三岁左右基本能够说出完整的话,直到六岁语言模式基本固定。经过这六年,我们说的话是什么呢?是母语。母语意味着一旦形成,终身不忘。我们都知道,一个成年人要学一门外语,虽然可以学会,但如果一段时间不使用,就会慢慢淡化、忘掉,这与母语是完全不同的。因此,六岁之前形成的,也是终身的;性格也形成于这个时期,其稳定性强。

关于犯罪人李某,八岁前被宠养,造成了他有三个性格特点:骄横,专横,自以为是,并且别人说不得;任性,无任何自我约束力;自私,只为自己打算,自我中心。第一,骄横。凡被宠溺大的孩子,可能从小基本上没挨过什么批评,在他的抚养人看来“因为爱你,你做什么都可以”,即使做错了,只要孩子一闹也就任由他了。而很多道理,是来自于孩子做错事时大人的说教,比如“你这次做得不对,下次不能说谎”“我们不能拿别人的东西,不能吃别人的东西”。这是在管理(管教)过程中显现的,如果是宠养,抚养人不舍得说孩子,就会造成孩子“说不得”的性格特点。生活中很多成年人也有这个特点,只要一受到批评,立马就不高兴,而且反应很强烈,这类人一般不好相处。第二,任性。因为被宠溺,所以想干吗就干吗,在这种状态下,孩子当然会很快乐,但久而久之,他就会坐不住,一想到什么事立马就去做,而且是一会儿做这个、一会儿做那个,自在的同时也说明他没任何自我约束能力。没有约束力,进入学校就坐不住、不太可能好好上课,有的孩子就是在上学后慢慢表现出这方面的问题。第三,自私。因为宠爱这个孩子,就会什么都满足他,对于孩子来说,这是一个不断获取却又不需要回馈别人的过程,“反正我想要什么,你们都会给我”。时间久了,他就会有一种心理——遇事先考虑自己,并且只为自己打算,以自我为中心,而这就是一个人自私的表现。

主持人:一个孩子骄横、任性又自私可能暴露不出多大问题,或者说因为在扶养人的庇护下不易暴露问题。但这样的人长大后恐怕问题就很棘手。

李玫瑾:确实是这样。一个骄横、任性、自私的人成年后的问题会比较麻烦。我们具体看看李某的一些表现:他落网后,公安机关曾给他做过一次司法精神鉴定,他曾这样对法医描述:“我知道他们对我期望太高,望子成龙心切。在他们眼里,我就没有对的时候,总是这不对、那不成。我妹妹也跟我爸妈一个鼻孔出气,在家挤对我。结婚以后,媳妇也这样,对我的事什么都管,不是跟我要钱就是规定我每天何时回家,回来晚了她就跟我闹。”李某说的都是家中小事,他的意思是父母、妹妹和妻子联合对付自己。显然,李某把最亲的人都放在了对立面。看得出,李某不希望任何人来管他!事实上,管他的都是他最亲的人,对他的要求也是爱他的表现。但他的骄横让他憎恨家人的这些要求。

再看李某的任性,他跟警方交代“当时一冲动,事情也出了”——他用这样的一句话把自己杀害六位至亲的恶行带过;又说“然后我就想到没去过的地方玩玩,长这么大总觉得活得挺窝囊,连海边都没去过。有时一烦也就走了,在家里压力太大!我恨他们,我早有杀人的想法,觉得有这样的家人很不幸”——父母对他多好啊,四套房子给了他三套,妻子对他的约束也是爱护,但却换来他的预谋已久:“我一年前就把刀买好了。当时做抵押生意,连朋友都把钱借给了我,家里却不肯支持我,反而唠叨我、管我。我更烦他们,我就去外地旅游、逛歌厅、乱花钱、放纵自己。”

李某还很自私,他说:“不管我做什么生意,他们都不支持。我十八九岁时想干点儿事,跟父母要钱,被一口拒绝了。再后来我也不向他们要钱了。他们总说我干的事不靠谱,我真搞不懂他们!”李某不理解家人为何管他,这说明在他的思考或思维中,从来没有替别人想过,没有站在别人的角度考虑过问题。所谓体谅,就是能站在另一人的角度考虑问题,我们理解对方,也能换来对方的理解。李某说:“案发前,本来决定离家出走就再也不回来,偏偏头一天(父母)非让我开车带他们去参加表叔的婚礼,對我呼来唤去!”父亲让儿子开车载着一家人去参加亲戚婚礼,这是再正常不过的家事,却换来他这样的评价。“加上媳妇又跟我要钱开公司。我一下子烦了,决定杀了他们!”被捕后的李某过了很久,内心发生了一些转变,他说:“冷静了这么多天,现在想想,我欠他们的太多了……”谈起父亲,谈起父亲对他的好,他两次哭红了眼睛。而此时已经距离他弑亲过去了七个多月。可见,自私会使一个人在整个行为上出现巨大偏差。

“所有的犯罪人在其犯罪时,往往已经是一种过程的结果,这个过程是家庭教育包括之后学校教育的结果”

主持人:李教授,通过您对犯罪人李某一系列行为的分析,不难看出,其犯罪行为其实就是他长久以来成长方式和过程的一个结果。

李玫瑾:是这样的。前面已经提到,早期是靠依恋来教育,但是人到了青春期开始要独立了,这个阶段是人接近成年、逐渐成熟的过程。具体表现,就是会在一些事情上开始摆脱父母,要独立地去处理一些事情。因为身高接近或者已经达到成年人高度,父母如果再像以前那样训他,他就会很难接受了,就会出现一些逆反的行为。同时自尊心也很强。而李某在早年的被宠养,使得他没什么耐性,这样上学就会很困难。生活中我们也会发现一些没什么耐性的孩子,虽然智力很好,但在初中阶段就是不爱学,而是出去玩,换句话说就是逃学。逃学滋事离不开钱,家里肯定不会给他钱,这时就会出现一些不良的人,纠集起这些少年干一些不道德甚至违法犯罪的事情。

我们再看一下关于李某的描述。当时,记者为了调查李某的心理背景,也去过他曾就读的学校,记者写道:“尽管父亲对其望子成龙,但顽皮厌学的他还是经常逃课,学习成绩欠佳,念到初二就辍学了,以至于在校老师都想不起还有这样一个学生。辍学后,他游手好闲,成了父亲眼中的刺。父亲很痛苦,因此,17岁的他经常被父亲责骂,甚至被暴打一顿。他觉得母亲此时不仅不维护他,还在一边也责骂他。每次,面对父母的愤怒和暴打,他都是沉默应对,以此抗争。他告诉给他做精神鉴定的医生,那个时候他就有了杀父亲的想法。17岁那年,被打之后他选择离家出走,一走就是一年多。一年多后回到家中,看到他,父亲放声痛哭,之后父母就很少说他了。之后,他结婚生子。起初,小夫妻二人的感情还是很好的,一起去妻子老家河南时,因为各方面做得都挺好,还深得丈母娘喜欢。后来,日子一天天越来越好的李家在得到征地补偿款后,经济实力大增,不仅买了几处房子,还开了饭店。”然而,他骄横、任性、自私的性格却依旧,也就是心理问题还存在,并直接导致他后来的犯罪行为。

案发时是在晚上,当时他在外面跟几个朋友吃饭,妻子打电话问他几点回,他并没有按时回去,后来妻子又打来电话抱怨。回家之后就开始跟妻子赌气,大吵之后躺在床上余气未消。妻子不以为然,两口子拌嘴很正常,关了灯就要睡觉。不想过了十分钟,李某把刀拿出来捅向了她……愣了一会儿,想起妹妹平时总跟父母一起说他,又走进了妹妹房间……回到自己房间后继续发愣,这时父亲敲响了他的门,边敲门边喊他,丧心病狂的他觉得一不做二不休,开门把父亲杀害,紧跟着杀害了闻声而来的母亲。接下来,已经杀了四个大人的他又会做什么?他向警方交代,自己就坐在屋子里愣了四五个小时,脑子很乱,这时才想起两个孩子,孩子怎么办呢?他竟然觉得大人都被自己杀害,自己也得逃跑,没人照顾孩子,还不如也死了,于是走进了两个亲生儿子的房间……此后他离开了这里,四处挥霍,一路来到三亚。之所以选择这里,他说没任何理由,就是因为自己从没来过。以至于警察将其押向看守所时,他居然留恋地看着窗外的街景说“三亚是个好地方,如果还有下辈子我一定再来”。这句话再次反映出李某杀人后不但没有愧疚,竟然贪图的仍然是游玩,这种任性、自私、放纵的性格暴露无遗。

主持人:试想如果李某从小是在妈妈的怀抱中、在父亲的肩膀上长大,也许就会避免这样一出人间悲剧。那么,李教授,我们可以从这个案例中,获得什么启发?

李玫瑾:李某的案例充分表现出早期抚养的重要性。如果父母没有亲自抚养,没有形成依恋情感,你教育他只靠“说教”和“棍棒”是没有用的。这种“依恋”对抚养人而言恰恰是在他成长中从情感上牵制他、让他接受训斥而不恨你的重要心理基础。换句话说,孩子对你有依恋,你才會对他有心理上的控制力。而早期一方面父母没有亲自抚养,另一边奶奶放开了宠溺抚养,结果抚养者造就了李某的任性、自私,而缺乏依恋关系的父母则丧失了对他的管教资本。同时,李某上初二时就辍学了,父亲在发现自己丧失控制力后采用了更错误的严重暴力方式进行管教,这种错误的管教方式恰恰给了李某错误的示范,以致在他内心不满和愤怒情绪积累到一定程度后,他也通过可怕的暴力方式杀害了父母。

这一案件虽然具有特殊性,但从中也给许多父母和家庭以警示:一个看似完整、美满的家庭,如果父母不懂得心理抚养的知识,虽然物质生活很好,却缺乏情感、缺乏陪伴、缺乏讲道理等心理方面的抚养,有时即使辛辛苦苦养大一个孩子,他仍可能成为家庭的“掘墓人”。

说到这里,我们大家可以想一想自己和身边的人:现在有多少父母能够自己亲自抚养孩子?有多少父母知道孩子在0至6岁这个阶段亲自抚养的重要性?有多少父母在孩子最弱小、最需要你的时候能够耐心地陪伴他?有多少父母因为陪伴孩子成长时及时发现了他的行为问题、及时予以教导和纠正?父母在孩子幼小时说的每句话都可能是孩子一生的座右铭、潜移默化的观念,从而形成孩子行为的底线,形成他的道德感。当他内心有感受、有羞愧感、有是非感时,这个孩子才能自律,才能孝敬父母,这一切都源于他幼小时你在耳边的唠叨与讲解。没有陪伴和亲自抚养就不可能有这样的心理营养。

主持人:我们身体的健康需要营养物质的供给,同样,心理健康也需要养分,而对于象征未来与希望的孩子来说,心理营养正是来自父母的亲自抚养与耐心陪伴。再次感谢李教授的深度解读。至此,本栏目“李玫瑾教授谈心理系列”将暂告段落,我们期待下一次的重逢。

下一期,“心理场”的主题是“舞动治疗”,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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