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为官不为”与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
2018-09-10王立东
王立东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時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就新时代如何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等提出明确要求。这种以制度形式给“想为、愿为、能为、善为”的干部撑腰鼓劲,对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具有重要意义。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一大批敢啃“硬骨头”、敢于攻坚克难的优秀干部。这些人在敢闯敢试、敢作敢为,勇于走前人没走过的路、做前人没做过的事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失误或差错,或许讲一些得罪人的话,做一些得罪人的事,因此受到误解和非议。对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敢于担当是一种胆识,需要有足够的勇气。旗帜鲜明地支持、保护、鼓励担当者,给他们吃下“定心丸”、系上“保险绳”,就能让这样的干部挺直腰杆、甩开膀子、迈开步子。
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这一要求贯穿着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辩证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要着眼于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做好容错纠错工作,通过上级为下级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地为事业担当,以昂扬的精气神推动改革发展。
需要指出的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绝不是对违规逾矩者的纵容和庇护。如何做到既宽容和保护作风正派、锐意进取的干部,又坚决防止纪律松绑、管理松懈,关键要把握好政策界限。要严格区分有禁与无禁、为公与为私、有意与无意、集体决策与独断专行,既不能让大胆探索的“领头羊”成为改革失误的“替罪羊”、让干事创业的干部流汗又流泪,也不能让那些借改革之名、谋私利之实的人钻空子、占便宜。应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对失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让真正干事的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的要求,结合当前实际,如何整治部分干部“为官不为”和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已经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任务,如何把握好二者之间的关系,也是目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现实课题。
一、整治“为官不为”与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二者之间的关系
从目的看,两者相互一致。近年来,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等一系列制度规定的出台实施,全面从严治党步入了新常态、形成了新局面。在总体态势向好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想干事、不愿干事、不会干事、不敢干事等认为“为官不易”从而“为官不为”的现象。基于此,从中央到地方,一方面启动开展了整治“为官不为”专项行动;另一方面探索建立了容错纠错机制。这两者都是为了解决干部“不想为、不作为、不会为、不敢为”的问题,其根本目的和出发点都是一致的、统一的,都是为了进一步激励引导广大干部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干事创业。
从任务看,两者各有侧重。整治“为官不为”侧重于解决干部“不想干事”的问题,这是最首要的,是基础前提,如果不从干部思想内心深处解决好这个问题,干部就没有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和主观能动性。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则是侧重于解决干部“不敢干事”的问题,这是重要保障。如果只解决了前者问题,干部想干事了,但干部干事时也有思想顾虑,怕工作中出错误、有失误、担风险。因此,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就能够解决干部的思想包袱和顾虑,给干部提供一个大胆干事创业的坚强后盾,让干部撸起袖子大胆干、加油干、铆足劲干。
从措施看,两者相互促进。整治“为官不为”是反面鞭策,通过查处问责、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有效措施,对不想事、不干事、不成事的干部进行严惩重处,倒逼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是正面激励,引导鼓励干部敢于担当、敢于干事、敢于作为,宽容失败,允许失误,让干部放下包袱,甩开膀子加油干。虽然这两者采取的措施是相反的,但两者并用,起到了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重要作用,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促使广大干部想干事、愿干事、能干事、敢干事、干成事。
二、整治“为官不为”与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需要把握几个问题
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则蔚然成风。”在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二十字”用人标准的基础上,要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事业为上,重点把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作为、敢于攻坚的干部用起来,注重把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用起来,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干事的人受委屈,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
加大干部“下”的力度。要严格贯彻中央和省、市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相关规定,综合运用到龄退休、任期制、考核问责和借助巡视、审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效手段,使干部下之有据、有力、有序。特别是要把整治部分干部“为官不为”问题作为重点任务,对不履职、不干事、不作为,懒政、怠政、误政的干部,要坚决予以调整,实现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
科学合理容错纠错。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严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别开来”原则,最大限度地为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卸下包袱、打消顾虑,让他们轻装上阵,增强干事创业的活力,同时旗帜鲜明地营造宽容失误的干事环境,进一步树立和强化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的鲜明导向,鼓励探索、宽容失误、允许失败,以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
强化思想信念教育。这是从根本上解决部分干部“为官不为”问题的重要举措。在干部队伍建设中必须经常性地通过开展党内学习教育、集中培训、警示教育等有效方式,重点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实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实践教育,从广大干部思想深处彻底解决不想为、不敢为、不作为等问题,挖掉病根,使广大干部真正站在对组织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从内心深处把自己的工作当作事业来追求和对待,不论是遇到什么情况、什么任务、什么问题,都坚持一心为公、一心为民,把个人利益放在组织和群众利益之后,坚决去私心、去杂念,坚定信仰、纯洁党性、净化觉悟,这样才能彻底解决广大干部思想认识问题,才能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干事创业。
(作者:中共乾安县委组织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