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印发《石灰岩矿山企业整治验收实施方案》
2018-09-10
资源导刊 2018年9期
8月7日,禹州市印发《石灰岩矿山企业整治验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明确全市石灰岩矿山企业整治提升任务和验收标准。
《方案》提出,持证矿山由企业负責,无证矿山由所在乡镇负责,因地制宜,因矿而宜,一矿一策制定整治修复内容和标准,按照“应修尽修”原则,对全市所有石灰岩矿山及矿区范围内的边角、废地、废坑等进行平整修复,实现矿区“一眼净,一眼绿”;同时对矿区资源边界和开采标高进行标记标识,坚决杜绝高边坡、“一面墙式”开采现象。
《方案》规定,企业按照标准整改结束后,须按照矿山修复、企业组合、环保达标、安全达标的顺序依次进行验收,凡矿山修复不彻底的,一律不予验收,一律不得恢复生产。(禹州市国土资源局 张延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