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三桩争诉案
2018-09-10劳午
劳午
古案再现
西汉时,安徽颖州府有个太守叫黄霸,他是河南太康人,从小精读律法,后来官至宰相。他在颖州当太守时公正廉明,善断疑难案件,被百姓称道。
颖州城里有家富户叫张甲,他有两个儿子在一起生活。张甲年老糊涂,眼看不久就要离世。这一年,兄弟俩分别娶妻,他们的妻子也分别怀孕了。大哥的妻子不幸受伤流产,大哥想将来分家的时候能够多分些财产,就将此事隐瞒下来,让妻子肚里揣个枕头不被人看出来。不久,二弟的妻子临产,生下一个男孩。这天大哥趁人不备将二弟的孩子抱走,对他人说是自己的孩子。二弟不服气,跟大哥打了两年官司都没有结果。这一年黄霸上任,二弟听说黄太守是个清正廉明的好官,就又拟了份状纸,将哥哥告了。黄霸听属下说起这个案子,前任因为没有证据,不知断给谁好,就一直拖了下来。
黄霸叫人把两家人带上公堂,把孩子放到一边对两个妯娌说:“你们都说孩子是自己的,现在你们两个就上去抢,谁把孩子抢到了就是谁的。”弟媳先抢到孩子抱在怀里,哥嫂不由分说,生拉硬扯把孩子从弟媳的怀里抢过来。弟媳再要去夺,却听到孩子哇哇大哭起来,不忍再动手,在一边抹泪啼哭起来。
黄霸一拍惊堂木:“张老大家的你听好,这个孩子不是你的,你们为了贪图财产,夺了人家的孩子,哪里担心会弄伤碰疼孩子呢?事情很清楚了,孩子是你家二弟的。”黄霸当庭再细审大哥,随即大哥交代了伙同妻子抢夺二弟孩子的罪过。
无独有偶,五代后晋和凝编纂的《疑狱集》也记载了类似的一个案例。南北朝北魏时,有个叫李崇的担任扬州刺史。州府所辖高邮县有个百姓叫苟泰,他有个三岁的儿子,在元宵节看灯的时候给弄丢了。不久,有人跟他说在城西一个叫郭奉伯的家里看到个孩子,很像他儿子。苟泰找到郭家,见到那个孩子果然是自己的儿子。他要领走孩子,可是郭家死活不让,说这个孩子是自家的。官司打到县里,两家都言说孩子是自己的,也都有左邻右舍作证明。县里判不了案,官司到了州府。
李崇命令手下将两个当事人苟泰和郭奉伯分别监禁起来,孩子在府内安顿住下。过了几天,刚好有个同样年龄孩子溺水死去。李崇叫手下人将溺水而亡的孩子换上这个孩子的衣服抬到堂下。李崇叫两人上堂来,对他们说:“告诉你们个不幸之事,孩子在河边玩耍,掉进河里淹死了,你們把孩子领回办丧事吧。”
苟泰听罢,悲痛万分,当庭失声痛哭,拽住郭奉伯要跟他拼命。而郭奉伯没有一点悲伤的样子,只是叹了口气对苟泰说:“你非要说孩子是你的,我也不跟你争了。”
李崇见此情景立刻明白了,他叫人领出孩子,让苟泰领回,责罚了郭奉伯。
史书还记载过这样一桩调解案例。北周时安国太守于仲文在任时,有任、杜两家各丢了一头牛。不久,杜家从野外领回一头牛,任家知道后偷偷去看了,说那头牛是他家的。两家为此争执起来,都说是自己家的牛。他们各执一词,州郡长期不能决断。益州有一位官员说:安国于太守,聪慧过人,必有主意。州里将此案交给他审理。于仲文接手此案后,命令两家各把自己的牛群驱至郡衙前,又令人把要认领的牛放出来,结果要认领的牛走入了任家的牛群。杜家不服说,牛是误入,是任家牛群里的母牛诱惑所致。
于仲文当即命令属下将这头牛牵来,当众说道:“既然你认为是这头牛好色背弃主人,现在就来教训教训它,来人,鞭打它二十下!”
属下挥鞭打牛,任家见到后心疼不已,直说轻点,别把它打坏了。而杜家则视若无睹,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于是,于仲文当场将牛断给任家,杜家服罪而去。
点评借鉴
以上三则古代案例,都是因为当事一方为了自己的利益,混淆黑白,以假乱真,明明不是自己的,也要强词夺理,占为己有。在没有也难以找到确凿证据的前提下,几位办案官员,使用变诈之术也确有高明之处。他们都深知大凡属于自己的东西,必定倍加珍爱怜惜,不忍其受伤害、遭凌虐,此乃人之常情。以其现场情态推断争诉对象所属是可行可信的。
民警在处警中也会遇到类似的争诉调解案例,在确实难以取证的情况下辨明争诉双方真伪,也需要我们动动脑子。从生活常态、人之常情中找规律,找准能触动当事人的节点要害,静观细查其情态变化,或许能够帮助我们查明真相、辨出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