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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弹做的刀(短篇小说)

2018-09-10李衔夏

作品 2018年7期

李衔夏

凯尔泰斯·伊姆雷在《船夫日记》中写道:“对我来说,最适当的自杀——看起来——就是生活。”

这回有点特殊。他跟踪目标人物已经五天了,之前从不曾有人从被他盯上到死亡超过三天的。他坐在靠门的软皮沙发上,优雅地挺着腰,毫无遮掩地直视目标人物的脸。他知道畏畏缩缩反而更容易引人注意,目标人物冷艳傲世的容颜也给了他正当的端详理由,他有足够的自信能在目标人物视线落在他身上前迅速挪开自己的目光。他半举一杯白开水,节奏缓慢地喝着,跟他所置身的酒吧显得异常格格不入,五光十色映聚在玻璃杯上,他有握住全世界的错觉。他是一个简素的人,喝水只喝白开水,而且对水质要求非常敏感,细微的杂质或者残余的氯气都会令他恶心,他经常会到深山里采集泉溪的水,时刻备在身上。眼前这杯他品出了一点洗洁精的气味,作为一个杀手,他习惯了在各种恶劣的环境下保持必要的风度,因此他能不动声色地抿饮,仿佛要用这点微不足道的洗洁精涤清内心的污垢。

五天来,这个女人接触了十三个男人,跟其中的七个男人上了床,五个在夜晚,两个在白天。尽管他只是远远观望,不清楚她跟这些男人说了什么,但他基本能判断,她是在跟这些男人作郑重的告别,这些男人似乎在她生命中有着重要的分量。紧紧的拥抱、长长的亲吻都被他看在眼里。他惊异于她可以如此紧凑甚至可以说是无缝连接地周旋于这些男人之间,比如从地铁站跟大胡子男人吻别后,走上地面转个弯就挽着风衣男人的手踱步到酒店。他的原则是不错杀一人,也不惊动不必要的人,他找不到动手的间隙。这个女人像是上天恩赐给人间的尤物,他隐隐为即将死于自己之手的她感到惋惜,同时又感到这是作为杀手的一种荣幸。他谋算着尽可能使终结手段更加有艺术性。她似乎随时要离开,去往未知的远方,给他的时间不多了。

他摸出一把精致的刀。这些年来,这把刀可以说是唯一陪伴他的亲密情人了。这一举动在喧闹纷乱的酒吧里一点也不突兀,他面前的茶几上还放着一盘水果,隔壁还有醉鬼拿着打火机嚷着要烧自己的皮裤。业内的人大多喜欢用枪,或者其他更加先进直接的武器,而他却坚持用刀。他觉得自己天生携带着古典基因,是属于冷兵器时代的人,刀的清冷恰恰符合他本人的孤郁。他受过专业训练,有这个自信。为此他吃了不少亏,有些江湖大哥找他报仇,他的刀自然难以抵挡快如闪电的子弹,于是他的身上不乏勋章般的窟窿。从前他用的是军刀,现在的这把他故意做成水果刀的模样,而材质则来自于从他身体窟窿里挖出來的一粒粒子弹。不同型号的子弹金属各异,融为一炉后,没人知道究竟是更硬了还是更软了,因为体验过的人早已无法说出自己的感受。这把刀呈现出一种暗红色调,也许是合金的成色,也许是受了人血的染蚀。它诞生以来从未失手,可以说它是他在人世间最值得信赖的伙伴。

你好,请问我可以认识你吗?够直接、够痛快,我喜欢,为了你节省彼此生命时间的这句话,我留在这座城市的最后一个晚上是属于你的。其实我可以更加直接,毕竟认识你并不是每一个被你吸引住的男人的最终目标,你这么聪明,阅历又如此丰富,一定明白我在说什么。既然你知道我懂,就没必要多说了,我是一个行动派,而且对时间的安排具有一种近乎神经质的苛求,喝完手上这一杯我们就可以走了,随便去哪都行。去你家吧,我想更多的了解你。呵呵,了解我是一件危险系数非常高的事情,小心明天早上,你人离开了,心还留在我这里。好久没有人能够取走我的心了,如果你行,我心甘命抵奉上。

以上是杀手(他)和目标人物(她)人生交集的第一段对话,酒吧这个环境给了他借口,他试图接近她是违反了职业操守的,目标人物死后自己很容易被警方发现从而列入嫌疑人名单。但他没有办法,他必须创造下手的机会。通过五天的观察,他对自己采取的话术很有信心。陪她步出酒吧后,两人还去见了两个男人,他知道,如果不是自己反其道而行之,估计获得她这个夜晚的人就是这两个男人中的一个。女人多少都会有点虚荣,她肯定更希望利用最后一个夜晚征服一个新的男人。她在一个高档住宅区略微放慢了脚步,他知道她家到了。你叫什么名字?李红兵。你果然是个直接的人。你不是喜欢吗?我猜吧,这个大众化的名字不过是你的信口胡咧,但使用一个晚上是足够了,这也说明,你还没有真正爱上我,我为你感到庆幸。他并不辩驳,尽管李红兵确实是他的真实姓名,他早料到了她的反应,假作真时真亦假嘛。他并没有礼尚往来地询问她的名字,因为他早就从买主那里知悉了。他故意不问,可以给她两种感觉:一种是他对她了如指掌;一种是他对她毫不在意。两种感觉都足以削弱她那不可一世的骄傲锋芒。果然,进入电梯后,面对凝滞逼仄的矩形空间,她的火唇闪现了几下皓齿的雪光:我开始有点担心了。担心什么?你是我遇到的前所未有的高手,我担心自己在令你爱上我之前会先爱上你,你大概是这座城市派来挽留我的使者吧。按你的说法,此时此刻你还没爱上我呢,对于未来,我们又何必过虑,享受当下吧。进入小区门、大楼门、电梯门时,李红兵有太多机会被监控视频拍到了,他在与目标人物较量脑劲的同时,已经在暗暗留意周边环境,谋算着得手后如何第一时间人间蒸发了。他有的是活着的身份。

她开的门,理所当然是她先进的门。不等李红兵把门带上,她已一边径直走向里间一边顺水推舟地脱下衣物,估计是要去洗澡,只走到三分之二路程便已一丝不挂。但由于是背对反向行走,李红兵看不到什么实质性的风景。吧嗒扣上门后,他的内心作着思想挣扎:是果断执行任务呢,还是享用完人间极品再行摧毁?哪怕是第一次杀人时,他也不曾有过丝毫犹豫,更不会想到后果。但这次他不禁展开了联想,如果选择后者,自己的罪责会不会从谋杀升级为奸杀?谁会相信杀戮行为发生前受害者与陌生的施暴者之间会有一场你情我愿、你侬我侬的甜蜜温存?他转念冷然暗笑,凭自己久经沙场的身手,根本不可能被捕,又谈何定罪!但他着实惊出冷汗,这个女人令他荒谬了。在理智的敦促下,那把暗红色的刀已经紧紧握在了他的手上,他感觉到刀刃上那些亡灵正在咆哮、摇撼。他钉立在门边,决定等她出浴,给她一个干干净净、纤尘不染地离开人世的机会。

足足等了四十分钟她才出来,身后有仙气飘舞。显然有很大一部分时间她用来化妆了,嘴唇像妖精嗜了血。她的表情略带一点娇嗔,仿佛在埋怨他始终没有粗暴地闯进浴室。拿着刀干嘛,是什么新花式吗?想吃水果可以自己削,茶几上有新鲜的圣女果。是我的美让你看呆了吗?怎么愣着不动?快过来抱我到床上,我洗完澡会脚软,走不得路。你是想杀我吗?我跟你素不相识,无冤无仇,为什么要杀我?如果你想劫财,要多少都可以给你,如果你想劫色,噢不,色根本不需要劫,你还有什么想要的?是别人派你来的吗?是谁?一定是了,一定是我伤害过的某个人,告诉我是谁,我现在就打电话给他,我绝对可以改变他的想法。李红兵一言不发,听得有点不耐烦,这个号称喜欢直接和榨取时间的女人,自己反倒是个话唠。也对,这样的女人不适合做终身伴侣,只适合做露水情人,因此她是现在的样子。他开始有点讨厌她,但能触动一个专业杀手的情绪,何尝不已是一种成功,他不可能讨厌一个无关紧要的人。女人突然褪下整件浴袍,屋内随即一片冰天雪地。我已经是你手上的羊羔了,宰杀又何必急于一时,让咱们共度美好一晚吧,明早你再杀我不迟,算是给彼此留个念记。我有绝对的信心,明早你就舍不得杀我了,或者说无力杀我了,不信咱们赌一把。

她猜得没错,买主正是她的一个老相识。这个老相识非常有钱,平日里以玩弄女人为乐,不想却遇上了一个以玩弄男人为乐的高手,极富男权主义色彩的自尊心遭到严厉打击,迅速转化为仇恨。他提出过要求,希望她只做他一个人的情人,他愿意给她一亿元。给我一亿元,太小看我了,尽管我没钱,但我并不愁钱,男人们就是我的钱,我有的是男人,因此也有取之不尽的钱,一亿元算个屁!他曾经坚信人世间没有钱解决不了的问题,但他不幸地遇到了例外,于是,他从一亿元中拿出百分之一来聘请杀手解决这个例外。他搞来了一把枪,提供给李红兵。李红兵拒绝了,随口说了个百试百灵的理由:枪声太响亮刺耳了,不仅会惊扰宁静的世界,还会吓跑目标人物的灵魂。如果灵魂在被杀前就离开了身体,那么就只能杀死这个人的身体,其灵魂是不会疼痛的。你花十万块就可以随便请个亡命之徒,但他们只能帮你杀死目标人物的身体,我收取十倍的费用,就在于我可以杀死目标人物的灵魂,让其死后对自己曾经在你身上犯下的罪行永远忏悔、永远恐惧。我这把刀是几十颗子弹熔制而成的,一刀下去,就是机关枪的杀气,万箭穿心。

第二次见买主,正常来说,应该是李红兵交差和收钱的时候,但李红兵带来的却是一个疑问:我发现陈葱珩有自杀的苗头,她已经在筹备着了,还有必要花力气去杀她吗?她为什么要自杀?你问我也没用,我是杀手,不是心理医生。这些天我观察到她跟很多男人告别,一开始我以为她要出远门,后来才明白她原来是在与人间永别。这番话出自一个杀手之口,着实令我难以置信,如果她成功自杀,你岂不是一分钱收不到,不仅退回预付款,还得支付天价赔偿款?我没有必要骗你。我当初就隐隐觉得不妥,我不应该找一个男杀手,没有男人可以逃出她的温柔乡。

其实李红兵并没有半句谎言。那晚他从梦中醒来。他已经好久没有做过梦,尤其是甜蜜的梦。陈葱珩的床上并没有陈葱珩。他下意识觉得自己疏忽了,目标人物很可能已经逃之夭夭。他连忙翻身起床,迅速套上衣物,猩红色的刀居然还放在柜头。走到大厅,大步迈向正门,眼角余光却瞥到沙发上有白影,扭头一看,陈葱珩正赤条精光地平躺着,两眉中央透着一丝悲郁。茶几上有一个打开的药瓶子,旁边散落着几颗药丸,地毯上也嵌着几颗。他一拍腮帮,惺忪之意立即被惊退,他已明白发生了什么。他来不及怀疑事件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就被自己无意识的一个吊诡举动惊呆了。作为杀手的他,居然拨通了“120”电话。他给她披上了简单的衣服后,坐等救护车到来。其间他一度觉得这是梦,转念又想,做梦之人怎么可能会产生怀疑梦的想法,遂陷入精神的疲废。抢救的全过程他都做着无知觉的配合,饰演一个普通人,警察过来问话,他就表示自己并不认识对方,本以为会是稀松平常的一夜情,却不料竟会遇到如此荒谬的事情,在精神层面来说,他也是受害者。他接受了酒精和精神药物检测,并未发现异常。经过抢救,陈葱珩重回人间。他去看她时隐隐带着一丝不安与恐惧。他已经不是从前那个周身洋溢着古风的冰冷男人。但她自始至终没向警察透露出他是杀手的身份。她的瞳孔像是两个巨大的空洞,他甚至觉得她的黑眼珠也像是漂白了一样。他知道她还会再去死的。他不知道还该不该杀她,于是他试图从买主那里获得答案。但买主最终给他的答案是:不能让她得逞,一定要在她自杀之前把她杀了,我不能让她有一个如愿的人生结局!买主字字铿锵,李红兵惊异于那灼人的恨意。她究竟做过怎样的伤害他的事啊?

作為这篇小说的叙事者,我是时候出场了。没有第一人称,又何来第三人称呢?世界上没有谁比我更了解李红兵了,他的一举一动都在我的眼皮子底下进行。活在当下却坚持用刀解决问题,从一开始他就注定将是一个失败的杀手。杀手是一份容不得有半点自我的职业,应该毫无保留地服从任务安排,从客观环境里选择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实现目标。古人是注定要作古的。他专注用刀,就意味着灵魂深处还有那么一丝笃定的人气,因此,他即便不败于爱情,也会败于别的情感,这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宿命。我就是他手中的那把刀,子弹做的刀。我是寄居在刀上的一抹虚魂。在他用刀杀死第一个人时,我只是残留在锋刃边的血肉混沌,后来每多杀一个人,我便增加一点力量,慢慢开始有了独立的思想和情绪,像一个亡灵的综合体。我似乎能与李红兵心灵相通,洞悉他的每一个隐秘想法。后来我明白了,这把刀是由数十颗打进过他身体的子弹熔制而成的,那些子弹上也裹挟了他的精神气息。我期待他用我终结更多的生命,这样我就能越来越强大,相信终有一天我能真正成型,脱离刀身的局限,自由地存活于天地之间。但他令我大失所望,他居然对目标人物心生游移,甚至反过来还救了她。从那一刻起,我知道他已经彻底毁了,而我的青春期也随之偃旗息鼓了。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的唯一作用就是给那个女人削果切菜。我很想划破她的皮肤,尝尝久违的血腥,但我实在太饥饿虚弱了,动弹不了,偏离不了轨道。

爱情令人痴傻,李红兵居然傻到向那个女人坦陈一切,包括买主的身份,并试图从陈葱珩口中获知她与买主的恩怨情仇,天真地以为,揪出了主要矛盾,就能想方设法化解主要矛盾。他要救她。即便他不杀她,买主还会聘请其他杀手,因此他想彻底拔掉买主心中的那根刺。我倒觉得他已陷入迷局太深了,对于一个杀手来说,救她的办法其实很简单,那就是把买主杀了。这也有利于我茁壮成长,更上一层楼。作为旁观者,我非常清楚,这个女人对所有男人都是一样的,没有一个男人可以真正占领她的心灵高地,但有些男人选择臣服,有些男人选择放弃,有些男人选择分享。买主比较另类,选择摧毁,其实不见得是经历的特殊性所致,而是每个人的想法不同,问题的关键在于买主,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仅此而已。好的杀手必须是一个纯粹的人,想法越简单就越有效,越直接就越成熟。李红兵杀过一个叫苏天枢的作家,苏的灵魂给我带来了他的阅读记忆:米兰·昆德拉说过,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这句话用在李红兵身上是再贴切不过了。他纠结的问题无非就是:杀手有没有必要去杀死一个将死之人?杀手有没有权利去剥夺一个人寻死的权利?这类问题在上帝或者我看来都是无比幼稚的。只要把未来完全看作不可知与不可控,答案就在当下。

你为什么想不开呢?在我看来,我并不是想不开,我只是作出了众多选择的一种罢了。人一死,就什么选择都没有了,你何必为了一个选择而放弃所有的选择呢?你又没死过,你怎么确定死亡不会带来比生存更多的选择!你的想法太奇怪了。你的想法不见得就比我正常,你本来是要来杀我的,到头来却救了我,这不是很悖论吗?那个女人问出了我也想要问的问题,令李红兵一时语塞。愣了一会,李红兵换个角度不依不饶:那你作出这个选择的理由是什么?很久之前我爱上了一个男人,最近他死了,他一生孤独,我决定下去陪他。那他一定是你此生最爱的男人吧?不,他只是我爱上的众多男人中的一个。呵呵,你为了众多男人的某一个,而作出众多选择的某一种,听起来也很是般配,只是我很难理解,他不是你的唯一,换言之,也就不是你的全世界,他走了你的世界还在,你为什么会像走上殉情的道路般?让你杀我的那个人,他身边也有那么多女人,有什么资格要做我的唯一,又有什么道理在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买凶杀我?那你就忍心抛下那么多你爱的男人?如果他们同时也足够爱我,那么自然会跟着下来陪我,那些选择放弃而苟活的人,就谈不上是被我抛弃了。我插个我关心的问题哈,截至目前,你爱上我了没?等我死了,你也跟着下来,你才有资格问我这个问题,届时我也会如实作答。你还惦记着要死啊?这个问题居然出自一个杀手之口,真是可笑。正是因为我见证了太多死亡,我才备感生存的可贵。李红兵,咱俩是两个极端的人,你是一个溯古归源的人,而我是一个心向未来的人,你觉得一死万事休,因此你从事杀人的勾当,骨子里就是希望通过死亡来惩罚人类,而我却认为,死亡是一切的开始。那我们现在是什么状况?漫长的人生啊,不过是人类的第二重孕育,死亡才是真正的出生。正如苹果,对于吃它的人来说,厚硕的果肉才是价值所在,就像是人生。但回到苹果自身,果核里的种子才是真正的生命,果皮是第一重保护与滋养,果肉是第二重保护与滋养,换言之,果肉不过是第二重果皮。当果皮和果肉都腐烂死亡了,种子便开始新生。

后来,李红兵和陈葱珩又做了一次爱,狂风骤雨式的。陈葱珩压在李红兵身上,仿佛热浪一下一下地扑盖过来,令他窒息。她的身体热汗不断,李红兵感觉她不是在流汗,而是用亿万个毛孔尽情尽兴地流泪,汇成了一片悲伤的大海。两个人的卖力有共同出发点,都希望对方可以更爱自己。李红兵看作是一种拯救,用爱挽留陈葱珩,打消其自杀的念头;陈葱珩则渴望拥有女王的权威,要求李红兵无条件服从。海晏河清之后,陈葱珩利用李红兵的疲惫喘息期提出了想法:我觉得我已经足够成熟,熟透了,我可以壮阔地迈向死亡之门了,你是杀手,希望你可以成全我,我想死在你的刀下,死后我们将爱恨交缠、永不分离。听到她这句话,我张开了血盆大口,露出锯齿红光。我非常振奋,看来可以饱餐一顿了,多增加一分力量,多收获一个灵魂,我特别想收获这个女人的灵魂,收获了她的灵魂就是同时收获到她身后众多男人的灵魂。

你这种算是他杀,还是自杀?李红兵无力地问道,继而陷入了思维的两难。不久之前他还在挣扎苦恼究竟应该让陈葱珩以他杀还是自杀的方式离开人世,所谓他杀,自然是通过李红兵之手抵达死亡,却不曾想,这个奇怪的女人竟然轻而易举就把他杀和自杀合二为一了,比如买凶杀人,杀手只是工具,买主才是杀人者,而陈葱珩的买凶杀己,她是买主,是杀人者,她又是目标对象,是被杀者,这不就是一种自杀吗?但她自己又不用动手,动手的是李红兵,这又可以看作是他杀。当时我被搁在了床头柜上,刀身已感觉到李红兵散发出来的寒气,刀面像镜子一样雪亮。他正用喘息掩饰着自己强忍的颤抖。活着的人都没经历过死亡,也没有一个死人能回来告诉活着的人死后的情况,你如何判断死后的世界比活着更美好、更精彩?你是怀旧主义者,因此你觉得过去一定比现在好,而我是乐观主义者,我认为未来一定比现在好,死亡就是每一个活着的人的终极未来。

我听着觉得十分可笑,死前她随便做她的女王,但死后她就只能做我的奴姬了。人死后灵魂会拆解成很多瓣,可以肯定的是,死后她的灵魂至少有一瓣由我主宰。生前她有权拒绝把任何男人当作唯一,到了我这儿,就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了。管他什么杀,结果都是一样的。于我而言,意义不同,如果这是自杀,那么我只是工具;如果这是他杀,那么我是人。你错了,即便是他杀,你也只是工具,别忘了,你杀我并非出于你自己的想法,杀手永远都只是杀人的工具,差别只在于谁买你这个工具。李红兵恍然意识到自己连做人的权利都被剥夺了,还有什么资格去思辨、去怜爱、去苦熬、去极乐?何不简单直接一点?于是一拍床头,手起刀落,满褥鲜血,万籁俱寂。

好吧,读者们,我承认上面的记叙我隐藏了自己,我压根不是什么子弹做的刀,刀又怎么可能有思想、会倾诉呢?我是控制不好自己的情绪,把握不好自己的心理,只好采取迂回战术,把贴身之物推到台前。使用第三人称可以让我尽可能冷静,但显然还达不到预想的效果。人生充满了谎言,小说又岂能少得了欺骗。我没有选择将欺骗进行到底,无非是在展现着小说的虚构本质。正是因为小说戴着虚构的面具,我才敢于在里面坦陈真实的经历。如果有人问我这是不是真的,我会非常高兴地回答:你的问题价值很高,它说明我的小说是成功的。我可以很诚实地说:我之所以选择在后面跳出来,自我暴露身份,是我的想象力出现了问题,我用那把刀杀了那个女人,我实在不忍心想象她的一瓣灵魂被收入刀身后悲惨的下场,怪只怪我一开始就把刀的世界想象得过于残酷,是我搞砸了一切,我败于自己给自己下的套。我坚持用刀不用枪,因为刀才是独立的武器,即便放着不动,也没人敢轻易触碰,但枪则必须依赖子弹,两者缺一不可,单独存在时没有丝毫杀伤力。子弹是钻洞,刀是切缝,我个人偏好于开阔的方式,割裂才够爽快。也许有人会对我杀手的身份产生怀疑,我不想多做辩驳,一个动了真情的杀手已没有资格再自诩为杀手。杀她我一点也不后悔,既然她覺得我不是人,那我也没必要让她继续是人。我也想好了自己的结局,我不想继续做人了。我不继续做人,是为了可以真正做一个人。这里是有点绕,我对脑袋里乱成一团糨糊的状态已有所察觉。我在锋利的刀刃上行走,一失足便将坠入无边的疯狂。

我二十岁出头便已杀过人,而且是合法的。我是一名狙击手,射击拿过冠军。我跟公安部门合作缉拿毒贩,击毙过几个挟持人质的顽固分子。人性啊,是由神性和兽性组成的。我慢慢发现,自己在杀人过程中会产生一丝微妙的快感,每次顺利爆头,我的心脏都会在胸腔里冉冉跳舞,不是紧张激动,而是一种类似于爱情的亢奋愉悦。没有其他消遣,我就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来读书,读哲学和文学著作,把自己的双眼熬坏,体检客观地呈现出我视力的严重下降,已不适合从事高强度的狙击工作,我被顺利调离。我没有再摸过枪,但内心那點隐秘的瘾还在,鬼使神差之下,我走上了以人头换金钱的道路。我一直在控制自己,希望有朝一日可以彻底断瘾,回归正常生活。于是我坚持用刀,因为我知道用枪只会使我越来越迷乱、越来越痴狂,枪火会把我点燃,枪声仿佛是世界鼓励的掌声,扣动扳机更像是我与魔鬼拉勾妥协。我每挥出一刀,其实都是在切割瘾根,我相信终有一天我会与过去一刀两断的。但客观现实是,我的掌控越来越无力。要切断瘾根,最后一刀只能挥向自己的喉管。在杀死陈葱珩后,我曾想过先去杀了买主再自杀,好替她报仇,但转念我就改变了主意,我去杀买主,不正恰恰证明了买主是主谋,而我不过是一件可怜的杀人工具!我在内心努力说服自己,杀陈葱珩是我自己的决定,我是有主见和独立思想的人。我甚至不允许杀她是出于杀人的瘾,那是兽性的表现,同样无法让我确切地感觉到自己是人。李红兵,你杀她一定是有动机的,你非杀她不可!

回顾我一生所杀的人,有潦倒的侦探、堕胎的中年女人、口若悬河的诗人、老了的流氓、不归路上的毒枭、上访的老太太、因丈夫出轨而出轨的少妇、不肯原谅自己母亲的孩子、白日梦症的患者,以及这个想要自杀的陈葱珩,等等。无论是受人之托,还是主观意志,我发现没有一个是我非杀不可的,没有一个我能找出充足的动机。如果他们其中某个人复活,我已说服不了自己再一次把他杀死。人有什么权利去剥夺别人的生命呢?萨特说过:他人即地狱。即便如此,人又有什么权利去毁灭地狱?不去地狱的唯一合法途径就是绕开地狱,离他人远远的。把他人推向万物,人甚至无权杀死众生任意之一。人唯一有资格、有充足动机和理由杀死的对象,只有自己。

海明威曾说: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一个杀手面对的不仅仅是心狠手辣的仇家,还有铁石心肠的疾病,杀人不被打败的唯一办法就是主动战胜死亡,自己把自己打败,这一过程的反面,正是自己战胜自己,至少是个和局。我选择在一个人头攒动的广场中央掏出暗红色的刀,这里立着十二根擎天柱,似乎把天地撑开了,我在裂缝里感觉到空气新鲜。我觉察到有人在跟踪我了,隐秘处藏着无数双眼睛,我必须尽快下手。只是可怜了我多年来形影不离、早已浑然一体的刀,从此天涯陌路,留它遗世独立。万物有灵,我相信它会孤独、会落寞、会悲痛,会被当作垃圾埋土降解,或是辗转于一只只冰冷的手,没人能读懂它泛出的幽幽血光。我站定不动,人流在四周穿梭交织。过去由于杀过太多陌生人,我养成了一个习惯,行走在路上,总会想象迎面来的人如果我要杀他我要如何下手,想象这些陌生的面孔在濒临死亡的瞬间瞳孔放大、嘴角歪硬的样子,想象他们发自灵魂深处的惊叫。但这一刻我大脑一片空白,舒服美好的空白,像一个婴儿,在我身边的不是一个一个的人,而是一片模糊混沌的人类。我把刀子从袖口亮出,刀身平放,右手握住刀柄,左手托住刀尖,缓慢举向喉管。在距离目标位置三厘米之处刀子停滞下来,继而像成熟的果子一样从我的肢体脱落开去,咣当跌倒在云石地面上,这是我在彻底失去意识前听到的最后一个音符。而倒数第二个则是不知道哪个方向的远处传来的一声轻描淡写的枪响。我获救了。

责编:王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