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蒙书
2018-09-10赵兰振
在20世纪70年代的中原乡村,书籍是稀罕物,也是弥足珍贵的。9岁那年,我从一个远亲那儿得到了一本书《征途》,是当时流行的几部长篇小说之一,写的是一群年轻人去东北上山下乡的经历。我软缠硬磨,待在远亲的家里不声不响也不离开,他看实在没有支走我的办法,就说你替我去大队代销点称半斤盐吧,让你看半月的书。我瞪大眼睛,不敢相信好事这么轻易来临。我攥着他递给我的一张毛票飞快地跑向两公里之外的代销点。我跑得上气不接下气,而且抄了近路,从一片刚刚收割过的豆茬田里窜过。我穿的是一双底子磨得很薄的布鞋,一不小心踩中了一片蒺藜窝,尖锐的棘刺轻而易举穿透鞋底并深入脚板。但那本书吸引着我,我一点儿也没觉出疼痛。我坐在田塍上拔掉鞋底钉满的蒺藜,没有端详脚板是否出血,跳起来没觉出太大障碍就又接着跑。在那个秋天的下午我跑得汗水湿透了衣裳,但掂着半布兜盐巴冲进村子时,我的心里洋溢的幸福无法言表。我顺利地拿到了那本《征途》,而且在接下来的半个月里如饥似渴地阅读。现在我仍能清晰地记起那本书的模样,记起从上海去黑龙江的兄妹俩——钟卫华和钟训华,还有事事正确的梅英姿,还有作为资产阶级小姐典型的万莉莉……我能透过那书看见遥远的黑土地,看见那里的大雪和森林,体会到那透骨的严寒,甚至能听见雪夜里熊瞎子的嗥叫。
只恨我当时认得的字太少,断断续续上了两年村子里的小学,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读前50页时,至少有一半的字我根本没见过。我用我单纯而幼稚的智慧给每个跳到我面前的汉字起名字。那时我只有九岁,我已经开始挑战仓颉、徐慎。我磕磕绊绊用自己的读音往下顺,我的目的是读懂它,知道它到底说的是什么。我没有顾及正确的读音,因为没有字典可查。我只读半边或者上半截,实在读不出来的就用臆造的读音。我觉得像是走在一条布满了大大小小鹅卵石的山路上,但山后的风景吸引着我,我高一脚低一脚艰难地往前走。一块块石头渐渐熟悉,我叫出了它们大致的名字,也揣摩出了它们各自的性格和意图。当读到第100页时,不用怎么琢磨停顿我已能明白列队的石块们想要干什么,于是另一个世界打开了,无限风光在我面前铺展开来。我激动不已,沉浸在“芝麻开门”的巨大喜悦之中。
这本书是我的识字课本,我囫囵吞枣地在半个月内读熟了它,下了硬功夫。它成全了我的阅读梦想,但同时也害我不浅,因为下的是童子功,那些张冠李戴的别字读音在以后的岁月里纠正起来格外困难。所谓童子功,是生长之初的介入,已经长进你的血肉,改又改不了,剔又剔不掉。你束手无策。你被自己的过硬的功夫打趴在地。最可怕的是这些别字一错经年,日积月累的重复把错误变成一种习惯,把错误变成另一种正确。没有课本,也没有老师。没有人告诉你正确的读音是什么。从小学到初中,天天往大队学校跑,但粗布缝制的书包里很少装书,因为许多学期开学时是没有新课本的。要是发一回新书,所有孩子都当成重大节日看待。至于老师,虽然总是站在讲台上发号施令,可肚子里的墨水比坐在下面的学生多多少是个问号。老师们都曾是这个学校的学生,说不定昨天还在田里干活,今天已经抽调到学校课堂里开讲。他们扯着喉咙、歪着头卖力地领读,但读字的正确率总是和声调高低成反比,比我自己的猜测揣摸也好不到哪儿去。
读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得到了一本字典。因为买那本字典我费尽心机,与父亲周旋,撒泼哭闹,终于拿到手三毛钱。我一下子跑到七里外的集镇上,那里有一家新华书店,二话不说买了这本字典。我如获至宝。可惜这不是常用的新华字典,而是四角号码字典。那是一种需要极高级的智商才能破译掌握的查字法,一般人不使用,于是随时都能买到。至于正常查部首笔画的新华字典,总是缺货,并不是你想买就能买到的。新华书店没有新华字典卖,也是那个年代的奇观。
这本像是发电报一样组合字码才能查字的字典经常藏在我的书包里,很少见它张开双臂神采飞扬。我不喜欢它,觉得它不是字典,而是一部被遗弃的敌台发报机。对,是敌台,这个词汇现在很少使用了,而当年却家喻户晓,指的是敌方的电台,信息传送的秘密通道。那年头偷听敌台是要坐牢的。
另一种有着强大磁力的阅读物是连环画,我们叫画本。《敌后武工队》《林海雪原》《奇袭》《小英雄雨来》《鸡毛信》……那是连环画最茂盛丰富的岁月,所有题材应有尽有。为了得到一本连环画我挖空心思,与拥有者展开各种交易,不计成本。只要一拿到手,就好像饥饿的人扑到面包上,头也不抬一口气细细读完,读完了还要不断地品咂,对于重点画页与说明文字反复把玩。看到集镇上竟然有画本摊儿,一本本摆放在木架子上,花上两分钱就能租一本尽心尽意地翻阅,我羡慕得涎水长流。但画本摊儿只在集上才有。
我的閱读革命发生在五年级那年,我十一岁。在一个星期天,我去找邻居伙伴玩耍。我刚进他家就发现桌角放着一本书,尽管那书已经看不出书的模样,猛一看像是一把枯豆叶,就那样蓬松地堆在八仙桌的角上。没有封皮,也没有扉页,甚至没有目录,所有外层的页面皆已剥落,两处敞开的书角乱蓬蓬的,没有一页是伸展的,全都斜斜卷着,另两处书脊上的书角磨秃成了弧形。那书卧在桌边,更像是一只抱窝孵蛋经月不食的翻毛母鸡,脏兮兮的。我拿了起来,而且随手翻了一页。我对这本乱扔的破书不抱任何阅读期望,我快速地读完了一页,眼前一亮,马上又读下一页。我有点喘不上气来。我觉得一室通明,甚至觉得我不是我了,我被书上的文字迅速溶解蒸发。我看见了碧波万顷的蔚蓝大海,一艘轮船在缓缓航行,而漂亮的美人鱼见到了英俊的王子,马上要化为浪花和泡沫……我完全沉入了故事之中,觉得那文字是那么神奇,另一个世界如此绚烂丰富,光彩夺目。我忘记了邻居家的伙伴。我两眼直盯着书页,与现实远远地隔离。我读书读痴的事情成了新闻,左邻右舍都来一看稀罕。他们围着我议论纷纷,试图把我拉起来,拉离那魔力强大的书,但我的双目没有挪开地方,没有朝他们张望一眼。书里的世界磁石一样吸着我,这世界上的所有事情都无法把我移开。
那天的午饭我没有吃,而是一口气把那本破损的书读完。我记住了所有内容,记住了每一个故事甚至人物名字,但我不知道那本书的作者是谁,不知道书名是什么。直到若干年后我读了大学,有一天在图书馆里看到了安徒生童话,我才明白当年读的那本书是谁写的。
这次神奇的阅读意义非凡,应该是我热爱文学的起点。我大学的专业是医学,毕业后也做了十几年医生,但我念念不忘的仍是那本书和阅读那本书时的奇妙感觉,那些文字创造的精彩世界强烈吸引着我。语言是如此神秘而美好,语言的力量又是如此强大……这些都让我倾情文学,把文学写作当成生命。最终我选择拿起笔来,立志要当一个安徒生那样的作家,写出一本本能够穿越世界、独自闪闪发光的书来。
(赵兰振,作家,先后供职于《青年文学》《十月》等刊物,著有小说《夜长梦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