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2018-09-06
新传奇 2018年38期
辛女士与丈夫于3年前结婚,婚后经常争吵,目前正准备协议离婚。
但让辛女士疑惑的是结婚时父母给她的“嫁妆”,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还是她的个人财产?
对此,律师介绍:女方娘家陪送嫁妆的行为,首先应认定为赠与行为。
其次,該赠与的物品在离婚时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还是女方的个人财产,要结合嫁妆的赠与时间来具体判断。
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为女方娘家对女方个人的婚前赠与,是女方的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认定为女方个人所有。
在登记结婚后陪送的嫁妆,若女方娘家未明确表示是对女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约定的,则按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陪嫁房产,不能一概而论。
婚前陪嫁的房产,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这没有争议。
婚后陪嫁的房产,则要区分是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还是男女双方名下。
《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此外,结婚时给女方送彩礼是我国大部分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的传统,在法律上,没有法律条文对此作出明确报道,但一般的通行做法是,除非男方在赠送彩礼时有明确说明是无条件赠送给女方的,一般情况下,如若男女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女方均应将结婚彩礼返还给男方,不然即会构成法律中所说的不当得利。(《百姓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