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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失地农民的再就业培训

2018-09-05刘超伟

党政干部学刊 2018年3期
关键词:新常态意义

刘超伟

[摘  要]目前我国经济已进入中高速增长、結构优化升级、创新驱动成为发展动力的新常态阶段。在这一背景下,城镇化发展持续推进,大量农村土地成为建设用地或流转给企业经营,从而造成大批失地农民群众的出现。失地农民的再就业培训工作成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实现农民增收的一大民生工程。目前广西的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工作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也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就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新常态;再就业培训;意义

[中图分类号]C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8)03-0077-04

一、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的意义

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是指国家针对土地被依法征用或发生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农村劳动力开展的再就业培训活动,旨在帮助因失地而产生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根据自己的意愿掌握从事一种新职业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为失地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实现再就业提供技能帮助。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工作是一项基本的民生工程,能够实现社会、企业、农民三者的共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开展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是破解新常态下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基本途径。经济新常态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经济增速从高速增长转变为中高速增长。广西2016年GDP增速为7.3%,低于2015年的8.1%,也低于2014年8.5%,经济增速的放缓意味着传统的高人力投入、高资源消耗、高经济增长发展模式的转变,城镇无法为数量巨大的失地农民提供充足的简单体力型劳动的就业岗位。与此相对应的是,新常态下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又为城镇创造了一大批技术型和专业型的就业岗位,对高素质民工的需求量日益增大。这就造成了结构性就业的难题:一方面富余劳动力日益过剩,大量失地农民无处就业;另一方面技术性劳动力日益短缺,企业难以招到懂技术的工人。失地农民的再就业培训对农民来讲,有利于提升农民素质,使失地农民由体力型农民向技术型民工转变,从而提升失地农民再就业能力;对企业来讲,能够为企业提供优质足量的技术型人才,有效缓解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人力资源缺口;对社会来讲,有利于促进再就业数量的增加,有效缓解新常态下出现的结构性就业难题。

2.开展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是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稳定的重要条件。常见的农民失地有两种情况:一是国家在适当补偿的基础上依法征用农民土地,二是农民通过收租或入股等形式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企业或个人。这都会给失地农民带来一定的收益,同时将失地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从事其他工作,进一步拓宽农民的增收渠道。再就业培训能够根据失地农民的兴趣和意愿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方便培训对象进入新的行业就业,有利于提升失地农民的技能本领,为谋取更高的工资待遇打下基础。流转后的土地多采用科技化经营模式,大量的基础设施和机械设备的使用需要高素质、专门型的人才,失地农民的再就业培训有利于他们掌握这些技能,实现就近就业,造就一批技术娴熟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提高农业发展的科技化水平,推动我国农业的发展。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一方面可以帮助农民实现就业,减少无业流民的增加,减少农村的不稳定因素;另一方面还提升了农民的个人素质和经济实力,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和丰富农民生活,进而实现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3.开展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是推动城镇化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措施。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能够帮助农民在城镇中谋取相应的工作岗位,经过技能培训和在城镇工作,失地农民会逐渐适应城镇的生活方式,并最终融入城镇生活之中。一些出色的农民技工不仅会得到高薪的报酬,还可能在自身打工的企业得到不错的职位,进入管理层,实现个人事业的发展。这些人从农民转变为市民,挣得钱后更愿意在城镇买房安家并将家人接到城镇一起生活,进一步推动我国的城镇化进程。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逐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再就业培训,一些农民掌握了现代农业的生产技能,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自身收入的增加,使新农村农民生活更加宽裕;经济上富裕必然会推动农民文化素质的提升,一些不文明的农村陋习得到改正,村民之间更加和睦,乡风更加文明;农民对自身生活环境的要求也会随之提高,科学集中处理生活垃圾,美化绿化生活环境,杜绝破坏环境的行为,使村容更加整洁;对自身权利的行使和权益的维护意识随之增强,推动基层各项事业的管理更加民主。

二、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广西的职业技能培训有一定的发展,出台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政策文件,培训规模和力度稳步增长,享受政府培训补助的失业农民越来越多。但随着广西城镇化建设和土地流转的推进,失地农民数量逐年增大,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政府投入力度不足。由于农村教育市场化进程滞后,教育体制不健全,吸引投资基金和社会捐助能力薄弱,筹集经费渠道不多,导致广西农村职业技能培训绝大多数还是依靠政府投资。[1]2015年,广西财政预算教育支出为723.27亿元,其中绝大部分被投入到普通教育领域,用于职业教育的支出为50.94亿元,只占支出总额的7%。可见政府更加重视大中小学教育的投资,对职业技能教育的投入力度相对不足,这直接影响了失地农民培训的效果。此外,政府在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方面的宣传不到位,一些基层政府在农村土地的征用或流转过程中对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能积极引导失地农民劳动力向再就业培训机构接受技能培训,导致广大失地农民对再就业培训的政策和流程缺乏了解,大批失地农民因不知道相关信息而错失接受技能培训的机会。

2.培训质量参差不齐。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机构主要有县级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及各类民办培训机构等。这些学校由于国家投入的不足等原因,致使其在硬件和软件发展方面都存在不少问题,直接影响了培训质量的提高。学校很难招到高素质的专业教师,现有师资队伍的素质偏低,缺乏对新技术和新行业规范的了解,达不到时代发展的要求。培训专业设置缺乏市场导向,个别专业设置与市场脱节,不少学校开设专业大量重复,不能满足失地农民多样化需求,造成基层培训资源浪费严重。培训内容上只注重基本操作技能的培训,忽视对学员职业道德和从业法律法规的教育,限制了学员的顺利就业和日后发展。培训方式不够灵活,多是单一的现场式教学,统一集中在培训学校内进行,失地农民希望的远程培训较少,不便路途较远的农民接受培训。

3.失地农民培训意愿低。部分失地农民小富即安、缺乏远见,认为自己拿到的补偿款或租金等收益已足够自身使用,不需要进行再就业,对再就业培训缺乏兴趣。目前的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需要培训农民自身承担一部分费用,这成为很多农民不愿意培训的重要原因。他们一方面认为学费的支出数额对自己来说难以承受,培训成本太大;另一方面害怕短则几十天,长则上百天的培训会耽误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影响自身的收入。两者一比较,很多失地农民主动放弃了再就业培训的机会。一部分失地农民对培训机构设置的专业不感兴趣,不愿到学校培训的相关行业中去工作,也导致他们不愿参加培训。还有些失地农民感觉自己的识字率低、理论知识薄弱、接受能力不强,很难学会相关技能,加上对培训机构培训质量的怀疑以及对培训后成功就业的担忧,都导致其不愿意参加培训。

三、对策

这些问题的出现直接影响到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前景,也使国家的培训投入达不到预期的目标,对新常态下经济的良性发展有害无益,因此必须加以重视和解决。具体来说,政府和培训机构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政府方面

1.加大培训资金的投入力度。在职业技能培训方面增加财政支出,使更多劳动者尤其是下岗职工和农村剩余劳动力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指导以促使他们实现就业应成为政府的明智选择。[2]在经济稳步增长的情况下,广西应依据经济增长情况逐步提高公共财政对教育方面的投入力度。在教育支出的分配中,适当提高职业教育的支出比重,为基层职业教育和失地农民的再就业培训工作提供财力支持。此外,还可以积极鼓励用人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捐助活动,除资金捐助外,鼓励企业和社会在培训设备、培训教师、培训场地等方面提供支持。探索出一条政府投入为主、企业和社会捐助为辅的新型培训道路。加强再就业培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将农村职业教育经费单列出来,增加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资金的使用透明度,杜绝资金被挪作他用。

2.加大对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的宣传和扶持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工具做好再就业培训的宣传工作。发挥基层村务公开栏的作用,张贴国家关于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的相关政策信息。必要情况下,基层干部可开展农户走访工作,发放宣传单,让群众了解再就业培训的性质和好处,降低失地农民对培训的顾虑。切实减轻参加培训的农民的经济负担,在目前尚不能实现全面免费培训的情况下,开展对贫困家庭的减免费用工作。探索失业农民先学技术,待到就业后从工资中扣除学费的支付方式,对学员在培训期间加工的相关产品进行计件估价,然后折算出一定的费用用于抵消其学费等途径降低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的经济负担。

3.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厘清教育部门、财政部门、劳动部门、农业部门、社保部门等管理部门在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中的权利和职责,防止政出多门、权责不清。整合各类培训机构,对规模小、实力弱的培训部门进行同类合并,合理布局培训机构的地点,方便乡镇的失地农民就近培训。制定职业培训市场的准入条件,给符合培训条件的机构颁发招生许可证,防止不具备资质的机构进入培训市场。严把培训专业的审批关,防止培训项目设置的“一窝蜂”现象,对没有培训条件却进行招生的项目进行取缔。建立培训机构的评价机制,细化评价标准,鼓励培训机构开设特色专业、培育农村劳务品牌,对培训质量高的培训学校进行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奖励,以此形成培训机构之间的良性竞争,助推广西失业农民再就业培训整体质量的提高。

(二)培训机构方面

1.加强学校、企业、失地农民的联系,科学设置培训专业。一方面,培训学校要深入市场调研,加强与附近的或外地大型的用工企业联系,及时了解市场上所需要的用工类型,在报上级部门批准后进行相应的专业设置,对没有市场需求的原有专业进行及时调整。必要情况下可以与企业签订订单式培养协议,根据企业急需岗位的要求进行针对性培训,实现“市场要什么就培训什么”,最终达到企业快速招工和学员顺利就业的双赢。另一方面,也要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了解失地农民的基本情况,掌握每一个乡镇或村庄农民主流的就业方向,告知农民目前就业形势和相关企业的用工信息,根据失地农民的自身特点和从业意愿设置相关培训专业,为农民就近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服务,达到“农民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的目的。

2.加强学校师资队伍的培养,为高质量的教育效果打下基础。建设一支理论实践经验兼具、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是搞好农民工技能培训的前提条件。[3]培训机构应坚持多元化引进优质人才担任学校教师,如通过提高福利待遇吸引高素质人才来校工作,尝试校企联合办学的方式利用企业内部技术熟练的一线技工担任兼职教师,利用同类培训学校合作办学的方式实现优质教师资源的跨校授课等。定期对现有教师队伍进行进修培训,使在职教师同时拥有教师资格证书和技术等级证书。建立教师队伍的评比和奖励办法,对教学质量高、学员反映好的优秀教师予以奖励,考虑将其提拔到学校管理层,以此鼓励优质教师资源不流失。

3.灵活设置培训形式,方便失地农民学员接受培训,降低培训成本。在培训时间上,可根据不同专业分别设置短期、中期、长期等不同的培训期,对成绩优秀、考试合格,符合毕业要求的学员可提前发放相关证书,准许其提前毕业到市场上寻找工作。在学员日常管理上采用灵活、方便学员的管理方式,如尊重学员在培训期间选择在校住宿或回家住宿的權利,学校的一些学习设施在周末期间免费对学员开放等。在培训形式上探索现场教学和远程教学的结合,对需要大型设备实践操作的教学课程采用一对一或一对多的现场教学形式,对于家政服务、手工编织等不需要大型设备现场操作的培训专业可充分利用乡镇、村级服务中心的远程教育网络开展在线教育,对于就业形势、行业规范、职业道德等理论性教学内容也可采用集中上课或远程教育的教学形式。

参考文献:

[1]雷锐.广西农村职业技能培训的困境及解决途径探析[J].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3,(3).

[2]李小好.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拓展广西就业渠道[J].市场论坛,2004,(9).

[3]庞小燕.广西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问题的经济学分析——以南宁、柳州为例[D].广西大学,2008.

责任编辑  杜福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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