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底“互联网+实体店”消费返利营销骗局
2018-09-03申杰
申杰
近年来,花样百出的返利骗局、传销行为屡禁不止,严重侵害了百姓财产,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特别是新型的传销方式,让不明真相的消费者被返利商城的虚假宣传所蒙骗。这种披着消费返利外衣的庞氏骗局新花样,让众多百姓深陷骗局当中。
记者调查发现,如今以“互联网+实体店”为代表的消费返利模式俨然成了诸多商家寄予牟利厚望的销售利器。其主要特征是通过互联网第三方平台介入商家和消费者的交易过程,许诺在平台的消费额度部分返回,或通过现金消费送等额积分等形式,诱导消费者注册会员消费和商家加盟平台回流货款。
“赤裸”传销色彩的“返利”
“你消费、我返钱、零成本购物”、“消费也能成为资本家”、“消费多少返多少”。
这些购物网站声称购买商品的消费者可得到高额返利,最高达100%,导致消费者受骗并大量投入费用。事实上,受高额返利诱惑及投机、赌博心理的影响,部分消费返利营销模式早已变样,有的演变成投资返利,有的演变成非法集资,有的演变成网络传销。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标称消费返利经营方式的企业有2000多家,其中“消费多少返多少”的企业接近1000家,参与消费返利经营模式的代理商、商家会员、消费者会员人数已超过3000多万,总金额达到近1万亿元,其中理性的消费返利经营模式的金额不足100亿元。
从目前的网络市场运作来看,按照购买金额返还比冽不同划分,消费返利型网站可分为部分返还型和全额返还型;按照返利时间安排不同划分,可分为即时型返利、定期型返利、排队型返利和推延型返利;按获利方式及其本质法律属性划分,可以分为促销让利型返利、层级发展型返利和资本运作型返利。部分消费返利经营模式偏向于炒作和投机,逐渐演变为空对空的资金游戏,参与人数快速扩张,导致市场混乱,凸显出较大的危害性和破坏力。
防不胜防的诱惑
据记者调查,这些网站都打着电子商务与消费致富的幌子,鼓吹“消费致富”与“国家扶持”,对消费者许以高额的回报,同时收取高额入会费用。因其模式隐蔽,外表伪装巧妙,让大众无法依据传统经验来辨别。
按照传统经验,没有门店或服务,将价值极低的产品售卖高价,纯粹“拉人头”或不以售卖产品为目的,团队计酬并收取高额入会费用者,基本可确定为传销。但上述公司则有实体产品售卖,有实体店铺,所收取的费用也大多以“购物办卡”“购物送会籍”等手段,甚至搬出地方政府作为“挡箭牌”,更有甚者,拿出“我们在人民大会堂开大会”来蒙蔽消费者,最终取得消费者信任,缴纳会费“入伙”。
而无一例外的是,这些返利网站都对会员许诺高额的回报,这也是消费者选择入会的最直接原因。以“云联惠”为例,据云联惠工作人员介绍,云联惠作为介入商家和消费者交易过程的第三方平台,许诺消费者在平台每消费1元即可获得100个白积分,如果白积分在1万以上,那么平台每天可以将万分之五左右的白积分转化成红积分,而红积分可以按照100积分等于1元的比例申请转到创业账户,不过,平台会扣除10%作为个人财税费用,如果要申请提现,平台还需收取3%的银行手续费。以消费者在云联惠平台上花费1万元购买产品为例,他可获得100万个白积分,那么每天可有500个左右的白积分转化为红积分,扣除10%的财税费用后,即有4.5元可以转至创业账户,如果要进行提现,再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则可提取4.37元,以此类推。即使每天可以转化500积分,要想拿回1万元本金,也得需要1980天。
早在10年前,“购物返现”的骗局就被戳穿过,当时轰动全国的广西永乾传销大案,正是以返利为由欺骗消费者,不过名字是“消费来福”而不是“消费返现”。虽然永乾公司被打掉了,但“消费返现”的忽悠模式却仍在被骗子们模仿。现如今从线上和线下渗透到城乡的“消费返利”诈骗,不过是新瓶装旧酒,利用消费者占便宜的投机心态进行诈骗的核心套路。所谓的“消费返现”模式,存在虚假返利、虚假宣傳、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不可控、维权难度大等大风险,其实质就是变换手法从事非法吸收社会公众资金,危害性大、隐蔽性强,让人防不胜防。
寅吃卯粮终崩盘
消费返利究竟能致富吗?很多消费者都有这样的疑问,而据业内人士分析,单纯的消费并不能创造利润。一些消费返利网站称“消费返利是实践消费资本化理论的一种创新经营理念,让消费者得到最大实惠,消费者变成投资者,得到100%的回报,消费也能成为资本家”、“消费创造财富”等。事实上,上述说词不符合市场规律。消费是指消费者通过向经营者支付相应款项,以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过程,是经营者获得利润的直接手段。消费行为并不可能产生利润,而是让经营者获得利润。消费返利网站以“消费创造财富”、“消费也能成为资本家”误导消费者非理性消费,成为他们敛财的工具。因此,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切勿轻信、冲动,尽量做到按需消费,不要为了返利而白花冤枉钱。
记者观察发现,旧的平台倒了,新起炉灶再建一个新平台,已经是这个行业惯用的运作模式。然而当电商以返利的名义“拉人头”,而没有实质商品交易时,实质就是线上形式的传销。对此,有专家认为,“消费返利”是传销搭上互联网快车的新形式,对于这种模式的监管和治理,监管部门应该从主体资格的合法性、订立合同的规范性和广告宣传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此外,对各类“概念擦边球”网站或平台要进行彻查,对传销模式的“变种”进行鉴别,并从源头上进行整治,才能遏制各类骗子平台的滋生。
各种被骗的真实经历告诉广大消费者,天上不可能掉馅饼,任何诱惑背后都可能存在陷阱。以“消费返现”为例,骗局其实不难识别。消费返利模式作为一种新型经济骗局,高额回报是诱饵,投资者看到是定期的返利回报,而理财公司老板看中的是投资者的本金,其最终结果就是老板卷款跑路,最后接棒的投资者将面临血本无归。
这种形式的诈骗通常隐蔽性较强,消费者可根据其特点进行规避,一方面,“消费返现”本身不具有持续的可操作性,试想如果人人都买多少返多少,商家的利润从哪里来;另一方面,听商家忽悠前先货比三家,他们往往以售后高回报、低风险的方式进行商品促销,表现形式通常是提供固定回报、原价或增值回购等,消费者在遇到这些情况时应特别留意。同时,留心骗子返现存不存在时间差,如果存在时间差一般都是空头承诺。面对林林总总的“消费返现”骗局,消费者及有关企业务必谨慎小心,加强甄别,以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