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营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研究
2018-09-03石艾鑫辛金国
张 梅 ,金 涛 ,石艾鑫 ,辛金国
(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会计学院;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党委组织部,浙江 杭州 310018)
一、引言
1924年,Sheldon首次提出“企业社会责任”(CSR)的概念,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不仅应满足企业的需求,而且要满足其他社会人的需求。近年来,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悄无声息地发生着变化,相关研究十分丰富(李正和向锐,2007;孟晓俊和肖作平等,2010;肖红军和郑若娟等,2015;段钊和何雅娟,2017 等)[1-4]。而在“和谐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国家层面战略构想的持续引导下,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关注。特别是在改革开放40年的历程中,作为中国民营企业典型代表的浙商,在扩大就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并在政府的引导下在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方面有了良好的积淀。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能够向政府、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财务报告以外的信息,社会责任报告俨然成为各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情况的重要途径之一。早在2008年,为促进地方区域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实现企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三方面的和谐统一,浙江省发布了《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若干意见》。2012年,浙江省经信委、证监局等四部委更是联合发布了《浙江省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指南》。从2013年起,浙江省开始举办社会责任感标杆企业选举活动,每年举办一次。近年来,浙江省为继续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社会责任,联合《浙江日报》举办“十佳企业”评选,每两年推荐10家示范企业,进行大力宣传。
然而,近期宁波中金石化爆炸等企业恶性生产事故的频繁发生,不仅威胁到了员工的生命安全,也让社会各界对民营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给予了更多关注与深思。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需求也日渐强烈。总体上看,虽然浙江省对企业社会责任高度重视并出台多项政策,在这些政策的影响下,社会责任披露数量逐年提升,但相较于全国排名靠前的省份,作为浙商中占绝大数的民营企业,其披露意识以及披露积极性均有待提升。鉴于此,本文试图通过分析浙江省147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现状,总结存在的问题,希冀为民营企业提供社会责任披露方面的指导性建议。
二、浙江省民营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分析
在网络大数据支撑下,借助搜索引擎获取了民营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相关的检索条目。图1为2010—2016年间,关键词“浙江省企业社会责任”和“浙江省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检索条目变化趋势。
图1 浙江省企业及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检索量对比
从图1可以看出,指向关键词“浙江省企业社会责任”的检索条目总计有1400余条,而当增加关键字“民营”时,检索条目减到100余条。同时,注意到2010—2016年间“浙江省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检索条目呈现缓慢上升的趋势,表明浙江省近年来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关注度持续提升,但相对较少的检索条目,也显示了浙江省民营企业对社会责任在一定程度上的忽视。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披露真实有效的社会责任信息,对企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图2给出了2010—2015年浙江省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润灵环球评分。该评分根据企业社会责任战略的制定、履行以及披露技术等方面给予综合评价。评分越高,表示企业的社会责任工作越有成效。
从图2可以看出在浙江省大力支持下,CSR(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评分逐年增加,说明民营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越来越高。但相较于全国CSR报告评分来说,浙江省排名仅处于全国中等水平。从披露情况看,依然存在诸如披露内容不全面、披露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图2 浙江省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润灵环球评分
在以上初步调研的基础上,下文结合浙江省不同区域经济文化存在差异性较大的特点,从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数量、行业、地区以及内容等方面分布展开分析。研究不仅有助于掌握民营企业对待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态度的来源,而且有助于当地政府制定相关政策,进一步改善企业社会责任的披露现状。
(一)数量分布
2007年,西子联合控股发布了浙江省第一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为浙江省民营企业开创了先例。随着浙江省第一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发布,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并主动加入到发布报告的行列中来。据统计,浙江省所有上市公司在2011—2015年间共发布了169份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其中民营企业共有147份。具体情况如图3所示。
图3 浙江省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数量
从图3来看,独立报告的数量稳健上升。但据统计,截止到2015年末,浙江省共有297家A股上市公司,只有61家发布了独立CSR报告。并且Jones(1980)曾指出企业社会责任应具备的关键特征之一即为企业社会责任必须是自愿性的。而研究发现将近一半的企业是出于应规性发布,即大部分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社会责任的意识不强。为具体分析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应规披露及自愿披露状况,统计数据如表1所示。
表1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应规披露统计表
从表1可知,第一,自愿披露CSR报告的企业平均分数要高于应规披露的企业分数,这是由于自愿性披露的企业更愿意去参照不同的标准来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所以披露相对更充分;第二,浙江省企业应规性披露的数量与企业自愿性披露的数量在近4年内基本持平,但与全国4∶3的平均比例以及居于全国第一的福建省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浙江省企业仍需强化积极主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意识。
(二)行业分析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2015年行业分类标准,本文将所研究的147份报告按行业分类并统计分析,表2为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行业分类汇总情况。
表2 社会责任报告行业统计表
从表2可知,机械、纺织、医药等制造业和石油化工行业在所披露的CSR报告中所占比例最高,达到了50%左右。该领域披露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由于特有的行业性质,这三种行业属于应规性披露;第二,制造、石化等行业涉及到较多的人力物力,具有较高危险性,易引起更多社会关注;第三,石化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会排放大量污染环境的气体、液体,不利于当地的环境,因此,这些企业有义务也被要求向相关利益者披露更多的企业信息,以此向外界表明自己实际履行社会责任的状况。房地产行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数量占比处于10%左右,为第四大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行业。除以上提及的行业之外,其他行业披露CSR报告的比例比较平均,并且在三年内发布报告的数量也基本稳定。
(三)地区分布
通过对浙江省2013—2015年民营上市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按城市统计分析,可得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地区分布情况,如图4所示。
图4 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地区分布情况
由图4可知,浙江省内各大城市CSR报告数量三年内均保持逐年递增的趋势,充分说明各个地区对于CSR报告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同时,浙江省内地区间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均分基本都在30分以上,说明企业对社会责任报告的认识越来越高。对比各城市的分布可以发现,地区间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差距较大,分布很不均衡,说明地区之间企业对于社会责任披露问题重视程度存在明显差异。可以推测:除了企业规模、行业性质等因素影响外,这种不均衡很可能与地区社会环境有关。
图5 民营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变化
从图5所示的民营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变化可以看出,杭州市、绍兴市企业社会责任披露水平整体较低,而温州、台州市以及衢州市企业的社会责任披露水平均较高,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研究的样本数量较少,个体差异较大。从企业区域来看,杭州市、绍兴市的企业数量总和接近浙江省企业总数量的一半,但是结合图5数据可知,杭州市、绍兴市不仅需要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数量重视程度,更要对报告的质量进行把关,积极引导民营企业提高其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意识。
(四)内容分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指导性文件,同时参考《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本文从年度净利润、分红政策、雇员总数、反商业贿赂信息、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社会责任制度建设、本年度环保改造总额度、年度公益捐赠额、纳税额等方面来分析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内容。其中,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统计如表3所示。
表3 社会责任报告内容统计
从表3来看,各企业发布的社会责任质量参差不齐。大部分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比较重视年度净利润这种经济指标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状况的披露,该比重均达到50%以上。而在制度建设方面,企业社会责任制度建设披露较少,只有两家进行披露,比重仅为4.1%,反映出相当一部分企业不太重视企业社会责任的制度建设。在员工权益保护方面,雇员情况披露相对较少,尤其是在一些制造型的企业,员工流动性较大,企业无法及时了解员工的动态,说明企业在对员工的关心、关怀方面有所欠缺。而在环境保护方面,虽然众多企业在社会责任报告中都表明会重视环境保护,但是在具体实施方面,只有12.24%的企业披露了本年度环保改造总额度。说明企业对环境保护的关注不足,存在流于形式的情况。此外,仅有一家企业经过第三方机构的审验,对其报告的真实性有所检验,这表明目前企业在报告是否验审方面极其不重视,急需加强这方面的重视程度。
三、浙江省民营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以上对浙江省民营企业近三年147份CSR报告的统计分析,反映出近年来浙江省民营企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关注度虽有所提升,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披露水平差异较大,缺乏法律规范和监督机制
第一,不同地区的披露水平差异性较大。其中,温州市和台州市2015年企业社会责任评分分别为45.61、44.66,远高于浙江省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平均评分38.95,而评分最低的地区为绍兴,其分值仅为36.21。这是由于以温州为代表的浙南文化更具注重创新、面子工程以及地缘关系,希望通过披露企业社会责任给企业带来更大的宣传效应。
第二,不同行业披露水平差异较大。国内缺乏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的硬性规定,很多企业选择不主动披露独立CSR报告。但是由于国家颁布了法律法规强制性要求重污染行业进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并且媒体、社会公众对重污染行业的关注度更高,因此重污染行业企业的社会责任披露水平远高于其他行业企业。
第三,不同规模企业披露水平差异较大。统计发现规模较大的企业,其社会责任报告披露水平普遍较高,一些企业甚至在官网上设置了社会责任专栏,以便于其补充和发布更多的社会责任信息。而规模较小的企业披露内容不够全面,并且页码较少,对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整体的把控更显单薄。这主要是因为不同规模的企业受到了成本效益因素的影响——规模较大的企业会安排更多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来进行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完善相关内容。
第四,相关法律和监督评价体系不统一。如上交所《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IS026000、AA1000标准、《HM3000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等都提出了企业信息披露相关的指导性意见或规定。选择参考的标准不同,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便会有很大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信息质量。另外,浙江省目前只有一家上市公司出具的报告接受了独立审计,考虑到可能隐藏或忽视的部分负面消息等,民营企业对外公布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可靠值得怀疑。
(二)缺乏社会责任信息主动披露意识
经浙江省统计网查询,截止2015年末,浙江省共有297家A股上市公司,而当年仅有61家公司出具了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这其中仅有50%的报告是企业自愿对外披露,充分说明浙江省大多数企业缺乏自愿披露CSR报告的意识。此外,披露连贯性较差也是一大问题。虽然大部分企业从对外披露的独立报告可以保持较好的连续性,但每年仍会出现部分企业暂停披露的现象。而从披露的内容来分析,大部分企业仍然缺乏社会责任制度建设。这表明企业并未将社会责任看作一项长期目标,而是将其视为短暂性的应激行为。例如RS石化子公司中金石化的爆炸案在被媒体曝光后,迫于压力而发布一些事件进展的信息,但是一旦公众的注意力发生转移,企业便会暂停发布相关消息,此时的披露质量将严重下滑。
(三)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不充分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内容一般包括利益相关者(股东、供应商、消费者、员工)的权益、社会捐赠、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等。通过对147份社会责任报告内容的研究,可以发现披露内容以及详细程度均存在较大的差异。其中,独立报告中页码最大为81,最小仅为5。多数企业对于其履行的社会责任虽然有所披露,但倾向于某一方面的信息,而并未涉及到全部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例如有些企业比较重视产品质量问题,因而只提供了与产品生产相关的信息;有些企业为重污染企业,报告就会针对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作为进行披露。
经过对比发现,股权较为分散的民营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不完整,而股权相对集中的民营企业披露的内容相对完整。此外,在自愿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中,大多数公司只披露了宣传公司业绩方面的信息,很少涉及到企业内部的负面消息。有些企业甚至刻意美化、虚构不实信息以提升自身形象。即存在“漂白、漂绿”等“伪社会责任”的现象(肖红军等,2013)。尤其是股权制衡度低的企业,存在“一股独大”现象,为了自身利益,便会避免披露负面信息。例如报告中会更多披露本企业对员工权益的保障、资源的循环利用以及消费者权益的维护等利好消息,而对一些诸如污染物的排放量、消费者的投诉率和安全生产过失等鲜有涉及。并且这其中大多披露为定性为主,缺少相关数据和硬性指标等定量指标的支持。因此,企业发布的这些社会责任报告缺乏披露实质性的内容,外部信息使用者难以了解到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其可利用价值。
四、加强浙江省民营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建议
(一)地方GDP和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两手抓
地方政府为了追求GDP的增长,积极招商引资、创造自由宽松的发展环境、追求企业的经济指标,反而容易忽视企业在社会责任履行方面的事宜。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改革开发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加大,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也成为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构建和谐社会需要社会各方积极参与,企业作为社会中重要的一份子,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尤显重要。因此,地方政府不仅应该关注GDP的增长速度,也应当适当规范、监管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并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充分利用已有相关法律。例如与产品相关的《产品质量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针对性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涉及到环保的《环境法》,这些法律均含有对提高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有关的信息。大众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需求日益提升,因此,亟需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企业披露意愿,形成自愿披露意识,并规范披露内容。充分利用法律资源,可为丰富社会责任披露内容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第二,规范并统一企业社会责任披露制度,构建标准体系。虽然目前已存在一些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但并不具备统一性,缺少一套完整的规范体系,造成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缺乏可比性、信息缺失等诸多问题。因此,需要完善标准体系,形成覆盖行业间、行业内部的完整披露体系。在西方发达国家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国家标准体系。当然,为更好地完善相关的体系标准,也可以鼓励地方政府或者行业协会根据当地情况制定符当地特色的行业标准。
(二)正确对待“区域文化”,培养社会责任企业文化
以上研究充分反映了区域文化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因此,合理利用当地文化有利于相关部门正确引导企业构建社会责任披露意识。例如加强浙中地区经济发展理念、提升浙南城市科学精神、强化浙江省整体道德水平、普及企业社会责任观念,提高企业对社会责任的履行和披露。
第一,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让企业充分认识到履行社会责任对其生存发展带来的重要意义。随着时代的进步,企业已不仅仅是一位“经济人”,更是一位“社会人”。因此,积极履行和披露社会责任是企业“社会人”的职责所在,努力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发展成为企业文化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结合各地区域文化的特点,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积极引导非政府组织参与监督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例如温州地区有很多商会以及行业组织,可让其积极参与其中,提高当地企业的社会责任披露水平,形成主动、有效披露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长效机制。
(三)改善股权结构,完善社会责任报告披露机制
完善企业报告披露机制必须要完善企业的决策机制,而股权结构对企业的治理及决策影响颇深。衡量股权结构的两个最重要的指标即为股权制衡度和股权集中度,要想建立科学的股权机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努力。首先,避免“一股独大”现象,适当提高前十大股东的股权集中度,并按发展阶段调控制权结构,保持适当的两权分离(辛金国等,2017)[5],从而避免企业控股权被滥用。其次,适当增加股权制衡度,通过吸收中小投资者以及优秀的员工来稀释大股东所占股权比例,同时增大第二大至十大股东的持股比例,突破传统的家族式的封闭模式。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善:
第一,落实董事会制度。合理增加家族以外的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人数,增加管理建议决策方面的独立性,这样有利于企业更加客观全面地进行社会责任披露。
第二,发挥监事会作用。合理增加监事会中外部审计人员以及会计人员的比例,这样不仅有利于企业的有效运营,而且对完善报告披露机制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三,成立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作为独立的企业部门。该部门可以与行业协会以及当地商会联合起来,代表相关利益者检查、监督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并积极对外披露企业社会责任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