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陪护假并不遥远
2018-08-30京翼
京翼
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逐步进入老年人行列,独生子女如何照顾好父母成为社会性难题。
目前,我国已有多个省份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了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如何让独生子女护理假落地,一直备受关注。
不只“常回家看看”
胡女士是家里的独生女,今年34岁。她开心地表示,这项政策出台得太及时。她和丈夫都是家里的独生子女,双方父母都年近70岁,目前身体状况已大不如前,还要照顾祖父祖母。去年,她又生下了二胎孩子,家里上有4个老人,下有两个小孩需要照顾,单位工作又忙,让夫妻俩倍感压力。她希望这项政策能够真正落到实处,而不是“纸上的福利”。
2016年5月27日,河南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改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独生子女家庭获得一份“福利”——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住院护理假。
随后,2017年3月施行的《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目前,我国已有多个省份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了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其中,福建、湖北、黑龙江、广西、海南、重庆六个省区市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配套法规中规定了独生子女护理假,河南、广州则是在地方计划生育管理规定中进行了明确。
广西目前给职工批护理假的大多是行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堪称落实政策的模范。姚女士在南宁市一家机关单位上班,去年,她就在报纸上看到了刊登的广西实施办法全文。后来姚女士母亲生病住院,她找出报纸复印了相关规定,在请假单上注明请假理由,并附上医院开具的病历以及复印的实施办法条款,单位很快就批假了。
从各地规定来看,虽然相关法规重点针对的是独生子女家庭,但有的省份还将这一假期作为养老制度的重要补充,对非独生子女护理假期也进行了法规层面上的明确。如黑龙江省规定: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20日,非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10日。
也就是说,各地对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考量标准不同,一种是基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思考,另一种则将独生子女护理假作为计划生育政策的奖励和扶助性制度。
“一开始写的是独生子女,到人大之后觉得是好事,就把非独(生子女)加进去了。”黑龙江省老龄办维权处处长张丙才说。湖北省老龄办则表示,让子女均享护理假,将使更多老人能得到来自子女的亲情照顾,而且这样还可以避免用人单位对独生子女的就业排斥。
值得一提的是,确立独生子女护理假的地方,也逐步开始重视护理假期间员工的薪资福利问题。福建、重庆、海南等地明确规定,独生子女在休护理假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广州市则更为具体:看护假、护理假期间,职工所在单位应当保障职工工资照发,并且不影响职工的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一碗水端平”不容易
一家民营企业的人事主管张先生称,带薪护理假,对于规模较大的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这一政策可以说是员工福利,增加了员工对单位的认同感,也体现了用人单位的人文关怀。但如果是小企业,一旦一个岗位缺岗15天,对企业运转的影响就比较大了,这样的话对企业就可能造成负担。
“这个制度在小微企业实施起来确实比较难,现在人力成本太高,带薪护理假的成本全让企业扛的话,会给企业带来不小负担。”一家个体创业者吴先生如是说。
实际上,在各省份出台的与护理假相关的各类法规中,均没有设立对用人单位不执行的罚则。据黑龙江省老龄办的张丙才介绍,在落实护理假时,政府机关好办一些,企业面临的矛盾多一点,因为有经济利益问题。司法解释、落实细则是下一步的事情,目前从部分地市了解的情况来看,还没有发现比较尖锐的矛盾。他们准备在施行半年或一年时,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调研检查,再向人大汇报反馈。张丙才承认,由于触及自身利益,“企业没有抵触情绪是不可能的”。据广东省老龄办政宣部部长高迎春介绍,“不敢写的原因也是担心落实问题”。在他看来,护理假如果仅面向独生子女家庭,那么应该是通过计划生育条例来改,而不是通过老年条例来改。最终,广东在修正老年条例时仅对护理假作了模糊性的规定,要求独生子女所在单位应当对其护理照料父母给予必要照顾,但并未明确给相应的假期。
孝心成本谁来承担
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加快,老年人日常照料的需求越来越大,一旦患病则更需要子女长时间护理。独生子女要完成工作,又要照顾好自己的家庭,还要照顾年纪渐长的老人,有时确实分身乏术。独生子女护理假的出台如同及时雨、雪中炭。
虽然独生子女护理假得到社会各界认可,但目前并没在全国推开。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青海省委会主委张周平表达了这样的担忧:“由于实行省份較少,且护理假长短不一,导致在全国层面出现不公平和不均衡的问题,对全社会营造尊老爱老的氛围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而提出独生子女护理假全国统一立法的,不止张周平一个人。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张晓庆,全国政协委员俞金尧等人,都提出了与此相关的建议。而且,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也呼吁,将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护理假在总结地方经验后在全国范围推广,上升至国家层面统一立法。
但是,在解决老年人住院陪护难题方面,劳动关系学者刘大卫认为不宜通过护理假来加重用人单位负担。“事实上父母真的需要陪护的话,5天10天都解决不了问题,”刘大卫说,“只不过是展示对老年人的关爱。”从制度上来讲,刘大卫认为上海、青岛等地推出的“护理险”更可取,即根据老年人的自理程度进行评估,相关费用由政府和个人按相关比例分担,其中政府承担大部分,老人在社区、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接受照护时都可以使用。
百善孝为先。经过30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我国已有数以亿计的独生子女家庭。建立的老年人护理假制度,这让孩子们“常回家看看”逐渐变得可行。 (责编:孙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