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危险品多式联运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2018-08-29林晓淼
【摘 要】 目前我国危险品多式联运的运输方式处于发展初期,危险品多式联运仍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例如运输方式之间的冲突,包装要求的不同,运输工具之间的不融合、国家安全监管、法律法规法以及信息化系统的等方面不健全的问题,都是本文所分析研究的主要内容。本文将借鉴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对我国危险品多式联运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希望对我国危险品多式联运的发展有所帮助。
【关键词】 多式联运 危险品 运输方式
1.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于时效性、安全性的要求越来越强,近年来危险品的运输量在不断增加。由于多式联运的运输方式有着减少运输时间,降低运输成本以及环保的优势等特点,越来越受到国家以及运输企业的重视。我国危险品采用多式联运的运输方式还在起初初期,而且采用多式联运的方式运输危险品加大了危险品运输途中的安全事故发生率,加上各种运输方式对危险品的运输要求,如包装、标识等仍有差别,因此对于危险品多式联运存在的问题,需要制定统一的法律法规,采取可行性措施,加强危险品多式联运的管理,降低危险品运输安全事故的發生率,提高危险品多式联运的中转效率,降低运输成本,促进我国运输方式的融合发展。
2.多式联运与危险品基本概念
2.1多式联运概念
国家标准《物流术语》将“多式联运”(Multimodal Transport)定义为“联运经营者受托运人、收货人或旅客的委托,为委托人实现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方式的全程运输,以及提供相关运输物流辅助服务的活动”。因此多式联运的成立条件首先是由一个经营人完成货物的全程运输;其次是全程运输仅需一份多式联运合同和一份多式联运提单;三是全程运输必须使用两种及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
欧美国家多是公铁联运为主的多式联运,我国则多是公水联运的联运方式。各种运输方式组合在一起运输危险品,存在着运输模式的冲突,而且各种运输方式的管理手段方面也各有不同,危险品多式联运需要解决这些问题。
2.2危险品概念
危险品是指在仓储、搬运、装卸、运输等过程中,可能对人身安全、运输工具、设施设备以及其它财产产生威胁、损害的物品或者物质。
依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和《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两个国家标准将化学品按其危险性分为8大类。而国际航协在《危险物品规则》(DGR)中将危险品分为9大类,较其他运输方式中多了一类,即杂项危险品,如汽车及其安全气囊、干冰等。而且航空运输对货物安全性的要求更高,在外包装的质量,以及包装件的数量上控制的更加严格,所以在多式联运中各种运输方式对危险品运输要求存在冲突,多式联运危险品运输包装等方面差异性问题急需解决。
3.我国危险品多式联运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多式联运运量规模仅占全社会货运量的2.9%,远低于发达国家的发展水平。因此,危险品多式联运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如联运方式之间中转转运以及设施设备的衔接、各种方式对危险品运输包装要求的不同、运输过程中危险品安全性的控制和监管、对危险品运输全程的实时跟踪以及法律法规对于危险品运输事故产生的处理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亟待解决,从而促进我国危险品多式联运的发展,使危险品多式联运能够合理、安全、高效地运行。
3.1危险品多式联运的中转与衔接问题
我国危险品多式联运的中转成本较高且效率低下。我国集装箱的已经完成公路、水路和铁路之间的兼容,但与民航的集装器还有很大的差异,由于航空器尺寸的限制,以及对危险品安全性的控制和要求更加严格,多式联运危险品的运输时,危险品要求在航空港装载到航空集装器后完成运输。挂车对接能力在公路与铁路之间也已经实现。但是和欧美国家相比,我国的多式联运的中转站点较少与设施设备的衔接能力都比较落后。我国危险品在多式联运过程不能有效衔接的主要原因是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标准由不同政府部门单独制定。
3.2危险品多式联运的包装要求不同
在航空运输中危险品的安全等级与包装要求等与其他运输方式具有差异。具体的标准由运输方式主管部门考虑运输中的安全要素,进行单独的制定,在危险品运输过程中互相不能匹配,这也是我国危险品多式联运过程中问题所在。例如铁路与公路的危险品运输是由交通运输部进行监管与规则的制定,而在危险品在航空运输中的规章制度是由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简称IATA)制定。
3.3危险品多式联运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人们越来越关心运输安全的问题。危险品多式联运过程中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冲突加重了危险品运输途中的以及中转装卸的安全事故的发生。现有的危险品多式联运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多是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以及各运输方式的法律法律,不能有效的管理和约束危险品多式联运过程中操作等方面不规范现象以及出现安全问题的职责追究和事故处理等问题。
3.4危险品多式联运的管理方式较落后
我国危险品多式联运的监督和管理比较匮乏,管理方式比较落后,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避免严重的安全事故发生。危险品多式联运是通过一次申报完成的全程运输服务,对于危险品谎报、瞒报等问题的管理,申报人安全信用问题以及危险品中转集装箱的安全检查问题,在管理方式上都需要加强和完善,将危险品运输的安全事故控制在最低点。
3.5危险品多式联运的信息系统建设不完善
目前我国在电子数据交换(EDI)方面的标准已经具备,但是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信息交换和数据共享方面仍有欠缺,无法实现将有限的资源合理、有效的运用和衔接,而且无法对危险品运输途中的安全状态进行实时监控,一但发生危险事故时,不能及时的进行应急处置。因此完善危险品多式联运的信息系统建设刻不容缓。
4.危险品多式联运问题的解决措施及建议
4.1加快危险品多式联运设施设备的标准化
加快危险品多式联运的基础设施设备的标准化建设,是解决危险品多式联运中各种运输方式之间冲突,降低转运安全事故风险最有效的方法。可对现有的集装器进行合理的改进,使得在满足各种运输方式的同时,具备危险品所需要的温度、湿度等外在环境的控制能力。在中转过程中的装卸设备以及基础中转场地的设施标准化建设方面加大投入,充分发挥多式联运的优势,为我国物流业的长远发展作出贡献。
4.2规范危险品多式联运的服务规则
根据各种运输方式的特点,融合各种运输方式的服务要求,制定一套特有的危险品多式联运的服务规则,为企业制定服务标准做保障。服务规则应明确联运单证的样式、交接货物的方式、职责的划分、安全保障的基本要求以及保险等方面的内容,实现铁路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以及民航运输在运输过程中制度规则的统一性,提高多式联运危险品运输的衔接效率。
4.3健全危险品多式联运的法律法规
健全危险品多式联运的相关法律法规,是危险品安全运输的基础保障。根据危险品多式联运的特殊性,统一划分危险品的种类和性能,规范危险品的包装方式方法、运输、装卸、储存等方面基本要求,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修改和完善现有的多式联运危险品运输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的法律法规可以保证危险品多式联运在健康,稳定的环境中持续的发展。
4.4推进危险品多式联运的安全管理系统
危险品的种类繁多,危险性复杂,由于各种运输方式的运输环境也各不相同,因此为保证在危险品多式联运过程中危险品的安全运输,需要建立统一的安全管理系统。安全管理系统要求对危险品的基本性能、申报环节、装卸操作方法、运输基本条件以及安全检查等方面进行统一管理,使多式联运危险品运输能够在安全、有序的环境中进行,提高对危险品安全运输管理的水平。
4.5完善危险品多式联运的信息系统
多式联运危险品运输过程的环节多,涉及的范围广,信息量大,完善多式联运危险品运输信息系统可以在有效衔接各种运输方式的同时,实现对危险品安全状态的实时监控。建立多式联运危险品运输的公共信息平台,促进各种运输方式间的信息资源共享,是国家和企业发展多式联运危险品运输的当务之急。
5.结论
因此促进危险品多式联运的发展,需要各种运输方式的相互协作,形成统一的,标准的物流模式,更加需要政府部门制定健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管理工作,以及相应的管理部门进行信息化管理的建设,使管理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对危险品运输条件和运输技术不断地进行研究,使多式聯运能够满足各种危险品的运输要求,使危险品多式联运能够安全高效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付晓凤,杨丽萍.危险品多式联运方案优化的探讨[J].铁道货运,2016.3
[2] 范振字,杜江涛,林坦.加快发展多式联运:美国的经验启示[J].综合运输,2015.37(04)
作者简介:林晓淼(1993—),女,满族,中国民航大学,物流工程专业,研究方向:危险品运输与航空物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