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之“致中和”思想探微
2018-08-29张凡
张凡
摘 要:《中庸》作为儒家经典,其核心思想是“致中和”。《中庸》宣扬人的本性由天赋予,人们只要谨慎地、真诚地控制自身的喜怒哀乐,使自身的行动与作为社会规范的“礼”相符合,便能够达到“人与天地参”的理想和谐状态,社会秩序便也得以稳定。
关键词:《中庸》;“致中和”;思想
中图分类号:B222.1 文献标识码:A
一、中、和——致中和的两个核心范畴
“致中和”的“致”字,朱熹注为“推而及之也”,即推广、扩充以致其极。《中庸》说:“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意思就是将中和之道推广扩充到整个宇宙,就可以使天地万物各得其位、各尽其性。
1.中
就《中庸》里的“中”来讲,“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人内心中的喜怒哀乐在没有表现出来的时候,处于一种平静淡然的状态,这种状态便称之为“中”。“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对于这句话的理解,朱熹曰:“中者天下之正道。”(《朱子语类》)张载曰:“大中,天地之道也;得大中,阴阳鬼神莫不尽之矣。”(《张载集》)虽然两者表达方式不同,但都认为“中”是天下万物生生不息的根本之道、源头所在,“中”存在于万事万物之中,万事万物的性质、特点也都取决于这个“中”。理解了“中”,那么天下万物便都能够理解掌握了。朱熹注:“喜怒哀乐,情也;其未发,则性也。无所偏倚,故谓之中。”说的就是喜怒哀乐是人固有的情感,没有表现出来是人的正常状态的本性。这种本性恰如其分地存在于人的内心之中。程颐进一步解释说:“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二程集·河南程氏遗书》)“不偏”,指不片面、不偏激,做事恰到好处;“不易”指不改变“中”的原则。如《中庸》所说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采用不偏不倚的正确方法处理问题治理天下。
因此我们可以理解为“中”是一种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恰到好处的状态,就是每个人都处于没有表现出喜怒哀乐的状态。其实《中庸》是承认每个人都有喜怒哀乐的,但每个人的喜怒哀乐都能各安其序地存在于人的本性之中,保持在一种不表现出来、不发动的状态,没有冲突的状态,这就是人的正常状态,也就是世界上最为根本的状态。
此外,孟子还从《中庸》的“喜怒哀乐”中寻得知识来源,提出了四心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告子上》)以“不忍人之心” 论“本心”,并由本心论本性,得出“四端”,认为人天性向善,并且这种本性与生俱来,沿袭了《中庸》的“中”的思想。因此“中”其实就是性善论的一种早期表达。
2.和
“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当喜怒哀乐表现出来之后,能够“中节”,处于一种和谐的状态,便称之为“和”。这种和谐的状态是人内在的喜怒哀乐表现出来与外在的世界不發生冲突的状态。由此可见,“发”的准度是“节”,而是否“中节”则取决于外在的评价,这个评价的标准就是“道”:“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为什么说“和”是天下之达道?之前说“发而皆中节,谓之和”阐明了“和”的关键在于发而皆中节,情感的表达符合外界的规范,那么达到了“和”的状态后,万事都符合了道的要求。因此“和”便是最高深、最极致的道。所以如果人将喜怒哀乐表现出来不中节,那么就已经失道了,成了一种不和的状态。只有当所有情感表现出来后都中节,才能说符合道的要求,达到天下最高的道。
那么,如何实现个人的喜怒哀乐在发的过程中皆中节?因为中节是一种守道的状态,那么又如何守道?《中庸》开篇讲“率性之谓道”。能够统率、管理、约束自身的喜怒哀乐,才能算是道,才能够发而皆中节。所以为了皆中节,就要统率自身的本性,使本性感情表现得合情合理,不要走向极端或过犹不及,使之符合外界的准则,和谐无冲突,达到一种和的状态。
3.中体和用——以“中节”为纽带
朱熹曰:“以中对和而言,则中者体,和者用,此是指已发、未发而言。”(《朱子语类》)这里的“体”是指事物的内在本质、内在质地,“用”是指事物外在的表现。作为外在表现的“和”,其前提是“中”,如果想要“和”,那么必须先有“中”,无“中”便无“和”。而连接“中”“和”的,正是“中节”,使本性的“中”表现得中节,才能达到“和”的状态,因此“中节”是连接“中”“和”之间的纽带,是实现“和”的法度。
二、性、道、教——致中和的理论基础
《中庸》开篇讲“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其将“天命”“性”“道”“教”这几个中国哲学中最为核心的范畴揭示了出来。依据戴震的解释,“之谓”和“谓之”这两个词有着根本性的区别。“之谓”所探讨的主项在“之谓”这个词语之后,而“谓之”述说的对象则在“谓之”词语之前。由此可见,中庸这三句所关注的对象,应该是“性”“道”“教”三个范畴。而要理解“致中和”,就不能脱离“性”“道”“教”这三个范畴。
1.天命之谓性
朱熹注:“性,即理也。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气以成形,而理亦赋焉,犹命令也。于是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赋之理,以为健顺五常之德,所谓性也。”这里的天是具有人格意义上的天,是一个绝对的、客观的、外在的存在。天命即上天的安排,上天的要求。“性”是本质、本性的意思。这种本性是与生俱来的,上天所赋予的,并且人与物都具有本性:“唯天下至诚,未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因而天命分到人的身上,就是人的性,人性所体现的就是天命,即天的品性。喜怒哀乐也是包含在人性之中。
2.率性之谓道
朱熹注:“率,循也;道,犹路也。”朱熹将“率”解释为遵循的意思,但由于人和物都分到上天的品性,而人不同于万物之所在是因为人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灵长,具有自由意志,人能够把握、统率品性并诉诸行为。因此,此处的“率”作“统领、统率”之意更为合适。率性,就是统率、控制自身喜怒哀乐的自然情感的品性。人利用自我主观能动性进行行动选择的时候,能够合情合理地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便称之为符合道,这里的“道”就是社会的道德标准。
3.修道之谓教
朱熹注:“修,品节之也。性道虽同,而气禀或异,故不能无过不及之差,圣人因人、物之所当行者而品节之,以为法于天下,则谓之教。”在朱熹看来,修是“品节之也”,这里的“品”是品味、体验的意思。因为“率性之谓道”,“发而皆中节”,统率自身的喜怒哀乐的情感,使之表现出来后与外界的社会规范相符合,叫做“中节”。那么如何确保人们统率本性的行为是处于一种理性、一种自觉的状态?这便涉及修道,而修道的前提,又是体认道本身。因此修道的过程就是品味“节”的过程,来明确道与不道的标准、层级。因此,从个人角度讲,“修道”就是率性,就是品节,就是体味道的准则,即道德与不道德的标准。而“教”这里是教化的意思,是外在对内在的要求。因此修道修的主体也不再是个人,而是社会,从而社会层面上的教化就是建构道德与不道德的标准。
因此,天命作为一个绝对的、客观的、主宰的存在,赋予到人的身上,就是人的本性。人的本性是分有自天命,从而成为人的存在的本质。人有了天命之后,还要统率自身的本性,使之符合道,遵循道的标准。而道与非道的标准的划分则是由整个社会、整个人类来完成的,即“教化”。确定道与不道的标准的过程便是“修道”。确立了道的标准之后,社会通过教育、教导使人们发生变化,转变成社会所期望的状态,因此“变化”是目的,“教育”是手段,通过教育使人们产生变化,更好地遵循社会准则。由此,人们都遵循着相同的社会准则,遵守着“道”,社会秩序便能够稳定下来。
三、诚——致中和的内在要求
如果仅是机械地、刻意地控制自身的喜怒哀乐,使表达出迎合道的情感的话,虽说也可“致中和”,但这种状态下“中和”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中和”,而是虚假的“中和”。因此,为了教化人们发自内心地向往道,致“真中和”,《中庸》通过“诚”这一概念进行论述:“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由”是指从、发;“明”指明白、理解、发扬光大;“诚”指真诚无妄,不欺人不自欺,纯粹的状态。人们表现内心的自然情感就叫做诚,这种诚是发自内心的、纯粹的、纯天然的、不具有功利性的。又因为前面讲“天命之谓性”,所以按本性行动就是按照天命的要求,不掺杂任何外在的东西去选择自己的行为。然而这样会引发一个问题:按照本性做事是否就一定会符合道德?因为前面讲过道德准则是社会的要求,由社会整体来制定。而社会来制定道与不道标准的途径就是教化。所以人们不能单单机械、刻意地去遵循道的规范,而应当真诚地通过发扬、光大自己的喜怒哀乐去判别自身的情感是否符合道德准则。唯有真誠地去做,才能真正地明白道理,反之,当真正明白了道理之后,自然也可以做到真诚了。
四、人与天地参——致中和的理想状态
“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时时刻刻都保持着纯粹的状态,便能够充分地体认到天性,是因为人性、物性都是分有自天性。能够充分体认天性之后,才能够充分体认到人性与物性。那么当所有的人性和物性都能够充分体认之后,也就能回过头来把握天性,认识天地与万物的道理。这也就是致中和所表述的:“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每一个人的本性保持“中”的状态,每一个人的本性在表现出来的时候都能处于一种“和”的状态,那么人类社会便充分和谐,天和地也都会找到自己的位子,在各自的位置上发挥功能,万事万物都能够化育、繁育。同时,人把握、利用自然规律的主动性以及人的主体性的价值也就都体现了出来,从而达到“人与天地参”的理想和谐状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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