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发展风险及其监管策略探讨
2018-08-28张明霞
张明霞
【摘要】私募基金在我国资本市场占据重要地位,也是证券市场一股强大的力量,发展的前景很大。不过也有一定风险,而这风险是不可小视的问题。对资本市场、证券市场的发展都有一定的影响,所以规范、监管私募基金相当重要。以下是根据私募基金现阶段情况和特点对私募基金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想法。
【关键词】私募基金 资本市场 证券市场
私募基金在2015年是不安定的时期,开始呈上升阶段,私募和新产品创下新高,而之后行业监管收紧,私募市场冷清。原来的快速增长到平稳健康发展。到2015年年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共登私募基金管理达到24000家,就职人员有43.09万人。所缴纳的费用4.79万亿元,如此庞大的数字,在2016年初,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协会对私募基金进行史上最严监管,同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公告》并实施。协会强化私募基金监管是从市场发展规律以及市场具有的自发性这一特点决定的。
一、分析私募基金的定义和特点
(一)定义
投资基金。私募基金是以大众传播以外的手段招募发起人集合非公众性多元主体的资金设立投资基金,进行证券投资,且只是针对少数机构投资者和实力雄厚的个人投资者。
(二)特点
第一,私募基金并未对外开放,有一定的保密性。由于私募基金是以非公众性方式向特定对象筹集资金,且投资者与管理者直接信息交流,并不会公开。第二,私募基金投资对象的自由性。只要有足够的资金,不管是个人还是组织,都可以成为投资对象。适宜的条件,丰厚的资产是投资的必要点。第三,私募基金运作的类型多样。如公司型,契约型和有限合伙型。最后私募基金相比公募资金对信息披露不同。在政府监管的宽松下,私募基金投资更加隐蔽有技巧性,是对共同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分析并不断调整自身的策略,其收益回报也相当高。
二、私募基金的几大高风险
(一)私募基金未得到法律的保障风险
2013年6月1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才开始将私募基金归入法律监管中。便可看出私募基金的合法性有待完善,从私有到公有还需要一段时间。市场对私募基金的地位在立法方面还需加强。虽然私募基金运行多样收益丰厚,但正是这些优势使内部管理并非规范,还是有内幕交易、暗箱操作等非正当行为。这些都需要有相应的法律制度来管控,否则我国私募基金业将走下坡路,血本无归。这种缺乏法律保障的私募基金,对没有经验的中小企业投资者有极大的伤害性和挑战性。由于灵动的私募基金操作,且成功率较高的运作水平使得投资机会广泛。但中小投资企业对这类运行经验欠缺自我保护能力,对我国证券市场制度不足而可能会出现巨大的系统风险不了解。私募基金法律法规不完善。
(二)私募基金的市场灵动操作有存在风险
私募基金发展的前景十分大,在曾经的基金史上有着主导作用,可谓领先者,但操纵的风险也存在。混乱无序的竞争,运作的模式灵活不确定性,如公司型契约型或有限合伙型。多样性的模式,使得证券监管机构很难统一的管理,产生的管理空洞也就是混乱的市场竞争。有入职门槛无要求,主体私募基金市场失控,及时有法律法规的监控。一些非资格工作室、咨询公司和管理公司等依旧在私募基金市场运行,这加剧了市场的混乱。
(三)外部环境漏洞风险增大
如今中国经济迅速发展,基金的收益越来越高,证券市场的发展也相当可观,一旦证券市场下跌,所有的短板就会显露无疑,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将造成很大的金融风险。目前我国私募基金证券化产品同质化现象非常不好,可能会造成“踩踏现象”。而且我国资本市场的运作并非完善,各体制机制也不健全,私募基金外部影响还需进一步加强完善,发展的风险依旧存在。
(四)私募基金管理不当的风险
私募基金运用西方国家基金运作的形式和方法,是系统性的信用风险和危机没用出现。不过无严格的监控管理存在基金管理者欺骗客户,操纵市场等不法行为。私募基金在1999年开始在我国发展,对资产市场的认识有所欠缺,对于真实性,隐蔽风险为足够完善,且才开始发展。资本市场品种相当单一,用大量资金投资在同一运行方式和组织形式的单一金融品种。这样的“过独木桥”方式,将存在巨大的市场风险,不利于长远运行,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不止出现市场风险还有信用和道德风险。初步的发展没有法律的保障,面对市场激烈的竞争,造成基金管理者有糟糕的短期行为,没有了风险控制机制,基金的运行和合约就缺乏外部监督机制,市场逆向运转后金融风险便发生了。
三、我国私募基金的监控管理思路
从开始到现在发展规模逐渐扩大,占据证券市场的重要地位,随之对其影响也相当大。所以,要进一步强化对私募基金的管理,是私募基金长远发展的基本点,也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必要要求。
(一)分析私募基金的监管思路
我国私募基金监管为限制基金投资比例和投资方向来控制投资风险,便主要侧重在对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的审批方面。而这种侧重已经很难控制私募基金的灵活性和风险。也就需要在保护投资者的同时,还要广泛学习国外的经验,对私募基金的限制加以松懈,确立好私募基金的监管思路,这样更好的保障私募基金的发展。我们要确定私募基金的重点,通过学习外国监管机制,加以采纳,以销售渠道管理和私募基金投资人资格审核为重点。严格把控好投资人的参与数量,使社會的投资风险相对稳定。再者,私募资金的产品设计与运行要升级创新。这样可以更好的适应私募基金灵活、多样的特点。进一步促进私募基金发展的秩序和谐,但也不能过多的监管和干涉产品的生产。应让专业的负责人进行设计,防止对产品认识的不正确,对方向和范围错误评定。建立基金管理人的资格管理制度,强化管理人的委托理财能力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加快市场稳定发展。
(二)私募基金监管和服务制度体系的具体运作
开始要对私募基金的销售方式和渠道需要一定的监管,私募基金主要的作用是委托代理,信托公司将集合资产的委托主要由短信推广,越来越公开性,如果基金大量亏损,整个市场就会不稳定,秩序混乱。所以对私募基金的监管和明确十分重要。之后是完善管理人资格管理制度,设定投资管理人资格,对学历、资格和经验都应严格把关,明确管理业务的内容和范围。投资管理人的资格标准要根据法律规范,还要与私募基金的特点相互结合,细致到豁免标准。最后是防止基金市场的混乱,要加大违规私募基金的处罚,对风险进行压制。加强信息的保密工作和风险提醒
四、结论
私募基金在我国发展正在壮大,其合法性、规范性也逐渐得到大家的认可,希望在未来的发展中越来越好。
参考文献
[1]苏薪茗.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转型[J].中国金融,2017(10):7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