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低头族” 国外这城市有高招
2018-08-28孙开元
孙开元
在世界范围内,边玩手机边过马路的“低头族”越来越多,从而导致伤亡事件不断攀升,他们当中有的是不留神走进快车道而被车辆撞到,有的是自己撞在静止的物体上。
2015年,马里兰大学发布的一项针对全美的调查显示,2000年至2011年,行人过马路看手机而导致的伤亡人数超过11000人。这次调查促使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在当年的年度报告中,将“走路分心”列入造成美国人意外伤亡的最大危险因素之一。
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女发言人莫林·沃格尔说:“不但有很多人在过马路时用手机,在人行道上用手机更为常见。”
2017年10月,美国夏威夷州最大城市檀香山颁布法令,对在横穿马路时看手机的行人处以罚款。
檀香山这项法律规定,过马路玩手机的行人一旦被警察抓住,会被处以15~99美元不等的罚款,其中,初犯罚款15~35美元,再犯罚款35~75美元,第三次犯罚款75~99美元。
如果说行人过马路玩手机更多的是给自己造成伤害,那么,汽车司机和骑车者边驾(骑)车边玩手机,则可能更多是给他人造成伤害,所以,世界上不少城市对这类“低头族”以立法形式加以制约。
2013年,一位名叫丹尼尔·加勒廷的美国人在骑摩托车行驶途中,被一位女司机开车撞倒身亡,车祸原因是那位女司机开车时发短信分心了。
针对这一事件,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议员亚莱特·吉本斯提交的一项议案提出,如果司机开车时因发短信等分心行为导致撞死或撞伤他人事件,最高应处以五年监禁。最终,这项提案获得州议会通过并于2017年11月写进了该州的法律,并被命名为“丹尼尔法”。
美国路易斯安那州法律规定,如果司机开车时使用手机等数码设备收发消息,最高会被处以175美元罚款。如果这种违规行为发生在某些规定时间又是开车穿越校区的话,处罚将被加重,初犯会被罚款175美元,再犯将被罚款500美元。
2015年,日本东京就立法,对边骑车边看手机的“危险骑行”施以严厉的惩罚:违规者将被处以50000日元的罚款并参加一次安全教育课,才允许其再次骑车上路。而此前对此类违反交通规则者,仅给予口头警告并强制参加一次交通安全教育课。
实际上,比惩罚更重要的是每个人都应自觉提高安全意识,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交通部长邓肯·盖伊的话来说就是:“无论是马路上的行人还是开车的司机,都应该作出更明智的选择,为自己,也为他人的安全着想,暂时放下你的手机。”
在欧洲,一项针对阿姆斯特丹、柏林、布鲁塞尔、巴黎、罗马和斯德哥尔摩等城市14000名行人的调查发现,17%的人曾在过马路时玩手机,其中以年轻人为多。针对这种现象,欧洲人没有像美国的城市那样制定法律加以管制,而是通过增加人性化手段去减少伤害事件发生。
荷兰小城博德赫拉芬,政府在马路上为“低头族”设立了专属红绿灯,灯的高度大约与成年人的胸部齐平,这样,行人虽然在过马路时看手机,但眼角的余光能看到红绿灯。
当地官员凯斯·奥斯卡姆说:“行人在马路上玩手机,大多是浏览社交媒体、玩游戏、看各种软件和听音乐,我们无法改变这一趨势,但我们应该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