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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新制度重农主义经济学的流派兴起与实验方法
——兼论中国农业制度经济学实验的研究生培养范式

2018-08-28何一鸣

新疆农垦经济 2018年6期
关键词:管制契约产权

何一鸣

(1华南农业大学国家农业制度与发展研究院,广东 广州 510642;2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642)

一、问题的提出:“西方农业制度经济学”是什么?

作为一门综合性的学科,传统的农业经济学交叉了经济学、管理学甚至地理学等学科,在经济学中属于应用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例如,作为美国常青藤高校联盟成员的康奈尔大学的应用经济学院就是从过去的农业经济系发展起来的,而美国有些高校(如德克萨斯理工大学)的农业经济学博士项目命名为“应用经济与农业经济学”。换言之,农业经济学是经济学的理论、模型与方法在农业领域的具体运用[1][2],具体分为农业经营学、资源环境经济管理与食品经济管理,前者偏重于商科知识,如农村金融学、农场会计学和农村产业组织[3-5];而资源环境经济管理则涉及生态经济学、自然资源经济学与环境经济学等[6];食品经济管理以食品为核心,对从生产到消费的整个食物供应链的研究,包括农产品贸易、营养经济学和食品营销物流[7][8]。虽然传统的(以政策导向型的)农业经济学研究在不断地萎缩,但现代农业经济学已经出现两个比较前沿的方向——生物经济学和农业制度经济学——前者基于农林业基础上衍生出来的生物加工销售服务等行业(包括纺织、中药、木材、家具和生命科学等行业),后者是新制度经济学在农业经济领域的实际应用。本文重点探讨后者在西方学术界的学派型构、前沿发展以及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及其对研究生培养范式的中国本土化特色所产生的启示。

此外,就制度经济学而言,20世纪30年代便出现了新、旧两个制度经济学,分别是以美国经济学家Commons为代表的“旧制度经济学”及以Coase、North和Williamson等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又称为交易费用经济学,其诞生在西方经济学界掀起了轩然大波,它尤其在产权理论、契约理论和制度变迁等三个方面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理论体系。而 Coase、North和Williamson分别在1991年、1993年和2009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所以“农业制度经济学”包括了新、旧制度两大学派的理论,但以新佃农理论为标志的新制度重农主义经济学在上述两个主流学派之外产生了一系列重要的影响。

那么,“西方农业制度经济学”这门学科是把农业体制作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农业经济学分支。它研究农业体制对于农户经济行为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以及宏观经济发展如何影响农业制度的演变。由此衍生出的“西方农业制度经济学”课程有三个特点:一是理论性,即从博弈论的视角重新构建和修正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框架;二是应用性,农业制度经济学作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综合性课程,强调用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去解释农业领域内的具体案例和真实世界中的现象,为中国经济体制转轨和农村经济改革提出政策建议和科学依据;三是关联性,该学科是在新古典经济学的基础上加上制度费用的约束条件,因此,所有以新古典为标准体系的其他分支学科,如产业组织学、发展经济学、转轨经济学和公共经济学等学科都会涉及制度费用等知识。

二、新制度重农主义经济学的兴起

过去,法国的重农主义学派之所以能够在人类的经济思想历史中占据一席之位,是因为它提倡的“自然秩序”理念不但批评了重商主义的政府干预思想[9],而且促进了古典经济学的诞生[10]。重农学派这种承前启后的枢纽作用首先可以在《国富论》[11]中找到证明,在此基础上,李嘉图[12]、穆勒[13]等古典经济学大师进一步探讨农业资本与地租等收入分配问题。到了新古典时期,德国的农业区位经济理论成为新古典重农主义的代表作[14]。不过,在新佃农理论提出之前,古典或新古典重农主义经济学均没涉及真实世界的制度问题。而新佃农理论[15]首次把地权、管制与交易费用引入农业契约选择的理性选择范式,并推翻了古典与新古典经济学家关于分成契约低效率的传统观点,从而开创了新制度重农主义经济学的先河。换言之,如果说新古典重农主义经济学把空间与距离费用引入了地租决定的经济分析当中,那么,新制度重农主义经济学则是把地权管制、契约选择与交易费用引入地租分配的制度分析当中。

从经济思想史的发展看,经济学家往往喜欢把佃农契约作为农业制度经济学研究的开端。作为一个没有土地的劳动力所有者,佃农为了生存发展就需要向地主(土地所有者)租佃土地用于农业生产。于是,佃农与地主会就土地的租佃租金如何分配问题签订契约,固定租金契约、地租分成契约与地主雇佣工人的工资契约是其中的三种主要契约形式。就佃农理论的演进历史而言,传统的佃农理论一直认为分成契约在效率方面要低于其他两种契约,而新佃农理论却以东南亚和中国的经验数据表明分成契约与其他契约一样都是有效率的,从而推翻了前者维持了一百多年的传统观点,在经济学说史中开辟了一条契约研究之路。除此之外,更加重要的问题是,新佃农理论还证明了“政府对分成收益的权利管制在满足既定约束条件后能提高总产出水平”的命题,所以,它再一次推翻了传统管制经济学关于“政府管制必然产生低效率”的观点[16]。事实上,如果进一步就西方农业制度经济学的发展历程而言,新佃农理论已经在古典与新古典重农主义经济学的基础上引入了交易费用与风险因素,成为新制度重农主义经济学的学派形成标志。

值得注意的是,新制度重农主义经济学研究范式可以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深入探讨:(1)构建地权管制的契约理论。首先是以地权管制第一定律(地权管制—公共领域—租金耗散)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地权管制二定律(资源属性—交易费用—契约选择)作为范式的“内核”,同时,把地权管制两大定律回归到Coase定理或新佃农理论。(2)研究选择地权管制契约的原因(原因假说),即构建一个关于分散决策个人的地权管制制度需求与政府的地权管制制度供给行为的契约分析框架,从管制租金与管制成本的视角研究地权管制契约的初始条件与选择机制;解析地权管制契约形成的分成谈判过程(过程假说),即设计个人选择与政府管制的租金分成契约,得到个人与政府关于地权管制契约的博弈均衡解;地权管制契约的绩效分析(绩效假说),主要探讨地权管制契约的交易费用生成机制。在讨论地权管制与契约绩效间的交易费用最小化逻辑之基础上,形成一个农业经济系统内生增长的地权管制分成博弈机制。(3)将上述三个假说作为范式内核的保护带,并引入农地资源特殊属性(如专用性、风险性和规模性等)以及考虑核心统治者关于地权管制的价值偏好和主观模型,从而修正保护带,最终建立一套可验证的地权管制契约理论逻辑体系。

事实上,从过去的改革实践上看,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体制改革的关键不在于国有企业或者金融系统,而是广大农村[17]。因为中国有九亿农民,“三农”问题是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所以,近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均连续以“三农”为主题。此外,土地是农民的最大财产并肩负养老和社保等社会福利功能,因此破解“三农”困境必须在土地产权改革上有新突破。如果“三农”问题没有得到真正解决,整个国家的经济改革都不能被称为成功。事实上,从1978年安徽小岗村包产到户的诱致性制度创新开始,中国的农业基本经营体制逐渐从过去的人民公社生产队制转变为今天的家庭承包责任制。从佃农契约经济学的角度看,前者属于固定工资契约安排(生产队的工分制相当于计时工资契约),后者属于固定租金契约(家庭承包制的核心是“交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关键的问题是,家庭承包制虽然赋予了农民土地剩余索取权而解决了农业生产的激励问题,但获得固定剩余收入的政府却没有积极性提供集体土地改良、集体灌溉系统等公共服务。因此,中国农业基本经营体制未来的改革关键在于采用一种能够使农民、集体和国家目标激励相容的分成契约安排,让三者共同分享农地剩余索取权并承担农业经营风险。此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农业体制改革已经明确指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所以,地权管制放松应该构成我国农业体制转轨的逻辑主线。

总之,新制度重农主义经济学这门学说的特点有两个:一是理论性,即从地权管制与交易费用的视角重新构建和修正新古典重农主义经济学的理论架构。二是应用性,它强调运用交易费用的分析方法去解释真实世界中的地权管制行为和农业契约选择现象,为中国制度改革提出政策建议和科学依据,鉴于此,有必要构建一套属于中国特有的“新重农主义制度经济学”或“新制度重农主义学派”。它是以“农”为中心、把“地权”作为研究对象,主要运用国外相对成熟的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试图通过理论构建与案例研究,总结中国契约分成传统与地权管制创新的运行模式,为推动农业制度经济理论的推广与应用、验证并修正新制度经济学的各种主流理论模型提供“实验田”。值得注意的是,西方的农业经济学比较注重计量经济模型的应用[18],因此,农业制度经济学也可以考虑借鉴该学术传统。

三、实验经济学方法:站在农业制度经济学的国际前沿

诚然,纵观国际农业经济学或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实验方法已经成为继博弈论与计量模型之后的主流研究手段。事实上,实验经济学是指在可控的实验室环境下,针对某一经济现象,通过控制某些条件使得参加者在模拟但更为简化的具有纯粹形式的市场或者其他经济环境中进行决策,通过观察和分析实验结果来检验、比较和完善已有的经济理论并提供政策决策依据的一门学科。经济学的实验方法之所以受到如此欢迎,主要是因为实验方法的可复制性和可控性两个特征:(1)可复制性是指其他研究人员可以复制相关实验从而具有独立验证实验结果的能力,进而能独立地证实或舍弃前人的结论,也就是可以对前人的结论进行证伪;(2)可控性是指操纵实验室环境,设定和控制某些条件,以观察决策者的行为,分析实验结果,来检验、比较和完善经济理论并提供经济决策的依据。

事实上,可复制性和可控性都是通过实验程序标准化、货币激励显著化、实验语言无偏化等一系列实验的严格标准化和规范化方法得到的。换言之,实验中的可控过程作为生成科学数据的重要来源,其数据采集的严格标准也受到理论经济学家的日益重视。另外,在经济学实验中,实验员通常对参加实验的人给予各种经济激励,以控制其参与行为,因此其得到的实验数据也往往更能反映实验参与者的行为动机。就实验经济学的演进来说,该新兴学科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的操作程序与完善的实验软件设备,并不断形成了若干个研究领域与丰富的实验结果:(1)市场均衡实验[19-21];(2)拍卖实验[22];(3)信任博弈实验[23];(4)利他主义行为实验[24];(5)公共物品博弈实验[25];(6)风险与行为金融实验[26];(8)田野实验[27]。

农业制度经济学的实验方法主要分为行为博弈实验、实验室经济学、田野实验与制度实验。行为博弈主要是通过博弈软件进行编程模拟,而实验室经济学则需要组织学生在计算机上回答问题,这个过程一般需要通过国际上流行的实验室软件Z-Tree来实现。田野实验则是以问卷发放的形式设计调查实验获得实地调查的数据。最后的制度实验,它主要是运用面板计量经济学“双重差分”模型(Difference in Difference,即所谓的DID)对农业管制现象中的制度因素提取出来进行实证检验。这往往通过所谓的“自然实验”来完成。因为制度实验依靠的“实验室”是真实世界的历史事件或数据,这种实验无法复制或人为控制,只能通过寻找已经发生的制度变革进行理论验证。图1展现了农业制度经济学实验的逻辑框架。在方法论视角下,整个逻辑框架分为学科型构、课程创新、实验方法与学派创立四个部分。

图1 农业制度经济学实验的逻辑框架

四、进一步讨论:农业制度经济学实验的中国本土化及其一般化发展

教学相长,一个学科的发展离不开研究生教育的支持,中国的农业制度经济学实验也不例外,已经有学者通过中国近代佃农历史数据对此进行了制度实验[28]。中国的农业制度经济学实验要创新新制度重农主义经济学的固有思想并吸取国际实验经济学方法的精华,则需要强化本土研究生的培养与训练。这表现为研究生的研究方向设计与教学模式实践两个方面。

(一)中国农业制度经济学实验的研究方向设计

本文认为,中国的农业制度经济学实验应该是对关于农业市场契约组织、农村要素产权结构与自然资源环境管制的一般规律进行研究。

该学科以分工理论、产权经济学、信息经济学(契约与机制设计理论)、经济博弈论、行为(心理)经济学、实验经济学、法律经济学以及农业经营学、公共选择理论、管理经济学、产业组织理论、企业战略理论和微观计量统计分析等经济学为基础,研究农业经济行为的一般规律及典型经验。总体而言,传统的农业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均建立在微观经济学的理论模型基础上,那么,农业制度经济学自然也属于微观经济学领域,但它更加关注农业领域中的“交易与缔约”行为,因而是“超微观”的经济学或“微观中的微观经济学”。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培养专长于农业制度经济学实验的高级人才,农业制度经济学实验主要有以下三个研究方向:

第一,农业市场组织的契约分析。该方向重点关注组织模型在农产品(包括食品)价格方面的理论研究,涉及经济组织不断变化背景下农产品市场的演变逻辑、作用机理、路径选择的研究,探索从完全管制的计划经济体系向适度管制的市场经济体系转变模式以及向多样化多形式的农业契约的组织体系的范式变革,从而深化对农产品价格机制的市场化转轨认识,揭示农产品特性(风险性、规模性与专用性)与实施“不完全管制契约安排”的“契约兼容性”。一方面,从现代经济学的契约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博弈理论、一般均衡理论对农产品市场体系构建与农业市场范围扩展进行交叉研究,形成“产品特性—市场组织—契约匹配”的逻辑主线;另一方面,从理论层面揭示农业市场组织的“契约性质”,在政策层面阐明农业市场化的“契约组织”。这为稳定和完善农业市场体制,推进农业市场价格机制创新,加快农业契约模式转变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支持。

第二,农村要素产权结构比较。本方向重点关注农村生产要素的产权问题,研究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土地使用权、农村资本借贷权与农村劳动力流动权利。特别是,在农地流转制度改革、农村金融制度改革与农村户籍制度改革等方面进行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前者在分析农地集体所有权不变的条件下,剖析制约农村土地使用权交易的管制因素,探讨完善符合国情的农地产权制度。农村资本借贷权分析在城乡二元结构历史演化与城乡统筹发展基础上的农村金融改革的理论范式,设计“借贷权利转变—交易费用变化—农村金融绩效”的理论模型。农村户籍制度改革的研究是通过构建对比农村劳动力自由流动管制前后的相应的制度绩效,从而提出适应城乡协调发展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政策措施和产权结构,为推动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农村人力资源增值的制度设计提供可操作的方案。

第三,自然资源与环境管制理论。本方向重点关注工业进程中自然资源与农村生态环境的管制机制与经济效率生成,包括自然资源的耗散博弈机制以及农村生态环境污染及其外部性对农业效率的决定作用,测算不同发展阶段的自然资源耗散的程度与不同农村生态环境的外部性及其管制机理,构建“自然资源耗散—生态环境污染—外部性管制”的理论框架。本研究方向将借鉴激励理论,用数理模型、计量实证和案例分析等方法,聚焦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的管制问题,集中研究自然资源消耗与农村经济增长的因果关系,致力于建立生态理论、现代地理学以及经济增长等相关领域交叉研究的学术平台,以期为发展中国家的乡村可持续发展的激励机制设计与组织创新机制的构建提供指导。

(二)中国农业制度经济学实验的研究生教学体制实践与创新

在教学实践中,面向研究生的《农业制度经济学实验》课程具有知识点多、体系庞大、教学时间短等问题。因此,需对课程设计和安排进行改革。

1.教学中面临的问题。《农业制度经济学实验》教学体系的困境:课程安排的复杂性与矛盾性。我们发现在《农业制度经济学实验》课程的教学过程中,教员和学生都会面临两个问题:课程安排的复杂性与矛盾性。之所以将它们加以特别强调,是因为在授课的时候,学生普遍反映该课程的知识点太多且体系庞大。关键的问题是,《农业制度经济学实验》是面向农林经济管理类研究生开设的,即包括企业管理专业、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和公共管理专业等非经济学专业的学生。此外,作为教员或研究人员,我们也发现,无法在短短的一学期几十个学时内详细地把内容复杂、体系和观点甚至概念都仍存在争议的农业制度经济学实验方法转述给学生,这是课程内容过多与授课时间过短之间存在的矛盾与冲突;另一方面,它所涉及的前沿文献和经济学家以及观点流派几乎难以穷尽,而且不同流派之间又存在各种观点,从而增加了课程自身的复杂性。因此,笔者认为,要克服上述两个问题,就需要对课程设计和安排进行变革。这实际上是对整个农业制度经济学实验理论体系的重新梳理和构建。

2.以双语教学为主的教学改革。本课程根据农业管制经济学课程特点和教师的教研专长,将使用国际上公认的农业制度经济学权威著作《The Theory of Share Tenancy》(1969)并辅以《佃农理论》介绍给学生,运用双语教学的方法使教学内容突出国际性和学科前沿性。该书既有基本原理和理论模型介绍,也有经典案例解读,还有农业制度经济学实验研究方法论探讨。更重要的是,该书是作者在其博士论文的基础上修改而成,所以,对于研究生的毕业论文指导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此外,结合农业制度经济学实验的课程特点,本课程在教学方法上以问题导向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文献收集法和参与式教学法为主,尤其是,教材与板书均为英文。具体地:

第一,双语讲述农业制度经济学实验的理论体系。农业制度经济学实验是当今国际农业经济学界影响最为广泛的学派之一,它对处于转轨经济的农业部门的大量现象具有非常强的解释力。教师在教学中,应该坚持系统而双语讲授农业制度经济学实验。不过,国内高校并无设置独立课程来系统、全面而双语地讲述农业制度经济学实验。有些高校的教师只是在讲授其他课程中涉及实验经济学的部分内容。

第二,课程讲授内容突出特色。本课程要求教师系统讲述基本理论,又根据农业经济学科特色和学科优势,主要关注新管制经济学与农业、农村和农村社会等特殊问题的结合,并在交叉领域形成了一系列的研究成果,补充和丰富了实验经济学理论体系。

第三,在教学方法实现理论教学和案例教学的统一。在案例教学方面,既要注意理论剖析,更要关注发现新现象、新问题。尤其是,教师应该带领学生到农村及农产品市场进行实地调研,围绕重点村落进行多维度、全方位的田野研究,观察其中的约束条件。

3.教学改革的实施机制。第一,为提高学生的理论素养,使其了解理论发展前沿,学会运用理论分析现实问题,《农业制度经济学实验》课程将通过讲述基础理论、专题讲座与互动讨论等方式来组织教学内容。为提高教学效果,在《农业制度经济学实验》的课堂讲授中,将综合运用启发式、头脑风暴式等综合教学方法。通过课堂讲授使学生掌握农业管制经济学的基本原理,通过启发式教学使学生了解理论渊源及其现实背景。通过头脑风暴法使学生了解农业制度经济学实验的脉络分岔、研究假设的分歧、主要观点的异同点及其未来发展趋势。组织学生对家庭农场、农牧公司以及土地股份合作社等进行实地考察、调研,使学生深化对农业领域中的管制契约、产权管制、制度治理等相关问题的理论认识。第二,在教师课堂讲授之外,还辅以课堂讨论、学生主题发言等教学形式,尤其注重使用问题导向教学法、案例教学、实验教学、参与式教学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将导师制、学术沙龙、论坛、例会、小型研究会等形式作为重要的教学组织形式,充分运用网络、多媒体等先进的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目的在于培养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沟通交流能力等,最终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升。第三,本课程作为经济管理类研究生的专业课,教学方式以讲授为主。教师以教材为基础,并结合最新的相关研究文献,以及农村体制改革的热点问题,适当把握讲授内容的详略程度。本课程在课堂教学上鼓励学生不拘形式、随时提问,进行灵活的师生对话,并根据学生的问题,相应增加讲授内容。本课程也向学生提供与本课程相关的参考与阅读书目,并介绍阅读的方法及注意事项等。

(三)中国农业制度经济学的一般化发展纲领

经过30多年的农业体制改革实践,我国农业经济学界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理论成果,因此,要让它们在国际舞台上展现中国学派的影响力,需要进一步实现中国农业制度经济学的一般化发展战略。具体的研究大纲建议如下:

1.从产权与交易关系切入。在产权与交易问题上,从交易费用角度去思考两者关系,交易费用高,产权难以转让给对方;相反,则容易。农地确权即产权主体的界定清晰,但界定产权的交易费用因而也高。交易的本质是商品产权交换。相反,产权模糊不清,界定产权的交易费用也低。所以,产权与交易之间没有必然关系,具体看用于界定产权的外生性交易费用与产权模糊引起的租金耗散即内生性交易费用的大小比较。如果前者大于后者,则不要把产权界定得太清晰;如果前者小于后者,则需要清晰界定产权。按照这个逻辑,目前国内农地确权与农地流转之间应该并不存在必然关系,关键看具体在什么情况下,产权能促进交易;在什么情况下,产权反而会抑制交易。

2.产权模糊、租金分成与比较优势的理论链条。就中国目前而言,从宏观制度变迁上正处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轨的过渡时期,所以产权从国有转为模糊状态。虽然产权模糊,但这套制度能造就中国奇迹出现,一定有一个激励机制在发生作用,这个模糊产权背后的激励机制可能是分成契约,就像股份合作社分红一样,而且这个分成比例取决于缔约双方行为(谈判)能力,而这个谈判能力可能来自自身比较优势的发挥效率。那么,只有在明确分工下才会有比较优势的有效发挥。

3.产权、交易、契约与分工的逻辑循环圈。如果把地主和佃农看作一个自治组织,在分成契约下,佃农负责付出劳动L种地,地主负责改良土地K,双方共享剩余索取权,分成比例由双方的行为能力大小决定,这样才会有农业生产函数y=f(L,K)。不然,如果分成剩余收入的权利不清晰,就无法实现分工明确,双方的比较优势也无法发挥出来,更写不出准确的农业生产函数。所以,分工应该跟分成契约实现的交易联系在一起。这样,产权和交易,契约交易和分工之间的逻辑就初步形成。进一步,如果不是分成契约而是工资契约,分工依然明确,如工人负责干活,企业家负责承担风险和协调组织。因此,分工明确的前提是存在契约激励。产权交易通过契约完成,这样,产权、交易、契约与分工之间就存在一条逻辑主线。不过,从斯密定理可知,劳动分工受市场范围所限。而市场范围或市场交易半径的扩展又受到交易费用的约束,产权乃是节约交易费用的一种主要的制度安排。那么,产权、交易、契约与分工以及市场范围和交易费用之间又重新整合在一起,形成所谓的“产权→交易→契约→分工→市场范围→交易费用→产权→…….”这样无穷循环的逻辑圈层结构,而交易费用在其中发挥了内生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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