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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农村“养儿防老”观念的影响研究

2018-08-27何凤婷

报刊荟萃(上) 2018年8期
关键词:新型农村新农养老金

摘 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以来,其新型养老模式对农村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产生了一定的冲击,但没有彻底结束农村“养儿防老”的时代。本文将联系作者在实际生活的所见所闻,谈谈“新农保”对农村“养儿防老”的影响,并对制度的可持续运行制定有效措施。

关键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养儿防老”观念

2009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在全国10%的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此后“新农保”制度建设发展迅速,2012年在所有地区全面启动“新农保”试点工作。在新农保出现之前,基于血缘关系的传统家庭养老和宗族网络互助养老模式在农村发挥了重要的养老保障作用。由于“养儿防老”的思想根深蒂固,导致与“新农保”之间的关系很难厘清。作者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家庭模式的变化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社会义务养老”终将代替“养儿防老”,但目前的“新农保”还不足以开启新篇章,只是一个时代转变的预告。

一、“新农保”对农村“养儿防老”观念的影响

“新农保”与过去的老农保相比,最大的特点就是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模式,有三个筹资渠道。这意味着农民在60歲之后也和退休城镇职工一样享受到国家普惠式养老金了。就目前制度实行的情况来看,国家提供的义务养老模式并没有真正地消除农民心中“养儿防老”的执念,但是一定程度上对这种观念造成冲击。

(一)“新农保”对“养儿防老”观念产生一定的冲击

1.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农村老人的经济独立,使其体面地老去

“轮流赡养老人”是农村特有的现象,即一个老人拥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儿子,且儿子们都各自分开住,则这个老人需要在儿子们协商之后在约定的期间住在每个儿子的家里,也就意味着老人没有固定的住所。这种模式中老人并没有发言权与选择权,只能像儿子们所属的一件“物品”,要完全依从他们的“支配”。老人的反抗只会引来不待见。而“新农保”的出现赋予了老年人一定的尊严,实现了农村老人的经济独立,脱离了“拖油瓶”的角色,可以体面地老去。“新农保”制度追求的是保障农村老年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在领取养老金之后,仍然保留土地等生产资料,可以继续参加生产劳动,处于半退休状态。在国家财政补贴的养老金基础上,加上个人账户的养老金、个人储蓄、子女的赡养费,农村老人(除了失能、半失能老人)可实现无须依托他人的自我养老模式。

2.缓解了由于家庭模式变化而带来的恐惧,“养儿防老”不如“社会义务养老”

扩大家庭曾经是中国人的梦想,人们常常用“子孙满堂”来表述长辈的成功与幸福。最典型的体现则是福建的土楼群,同一个姓氏的子孙都在一个偌大的建筑中共同生活。但随着社会现代化的进程以及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核心家庭逐渐成为主流的家庭模式,农村里的“空巢老人”日益增多。虽然很多在外的子女给予老人丰厚的赡养费,但距离感产生的不安感还是使老人为自己的晚年生活担心。而“新农保”的出现就如同“安心丸”一样抚慰了老人焦虑的心情。“政府不会跑的,有国家给我们养老,我们也就放心啦。”“新农保”使农村老人开始适应新时代的发展,思想也渐渐跟上潮流,不再将眼光局限于“小家”,而是享受着“大家”给予的关怀。

(二)就目前而言,“新农保”对“养儿防老”观念没有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1)缺乏对“新农保”的认识,将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混为一谈。农民的收入都是靠辛勤劳作得来的,用现在的支出换得以后的收入这种风险是巨大的,比不上“钱在手里”来得安稳,因此保险对于他们来说简直“天方夜谭”。由于农民不关注时事热点、多数农村村委的宣传工作不到位,农民对“新农保”这项制度了解甚少,没有认识到制度可以给自身带来的利益,只着眼于目前的付出。而靠近城市的农村居民比远离城市的农村地区的农村居民得到的消息更迅速、准确。对于他们来说“新农保”只是众多保险中的一种,避而远之。这些农民仍然坚持着“养儿防老”的观念,认为这种养老模式是必然的、必须的,甚至劝诫自己的子女们“超生”以获得更多的养老保障。当子女们想要为他们缴纳社保费时,他们甚至认为将这些缴纳的钱直接给他们来得更实惠,而忽视了贬值、保值的风险。

(2)“新农保”制度设计不合理,养老金不足以维持农村老人的最低生活水平。中国现行的每人每月55元的“新农保”基础养老金不能满足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很多学者提出“新农保”养老金不应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目前“新农保”实行状况来看,养老金主要依靠农民的个人储蓄,国家、政府的补贴不足以达到“雪中送炭”的效果,也不足以称得上“锦上添花”的美誉。部分农村地区“新农保”真正实行的时间不长,参保的老人个人账户储蓄少,加上补助部分金额少,大部分老人在60岁之后会选择继续劳作或者依靠子女来维持基本生活需求。

二、总结

“新农保”带来的“社会义务养老”是时代的趋势,将代替“养儿防老”成为未来农村老人主要的养老模式。就目前而言,农村老人的养老模式仍然以“养儿防老”为主,“新农保”为辅,这说明“新农保”还不具备彻底结束“养儿防老”时代的实力,还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制度,以获得更多的社会认可。

参考文献:

[1]张思锋,张园,何江平.“新农保”对农村老年居民基本生活的保障程度研究.中国人口科学,2013.

[2]张晓山,崔红志.试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国乡镇企业,2009.

[3]祝昌鸿.当前农村养老观变化探究.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

[4]王志刚,周永刚,朱艺云.“养儿防老”与“新农保”:替代还是互补——基于福建省厦门、漳州和龙岩三市的问卷调查.中国经济问题,2013.

[5]张大勇,李茜,于占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的实现途径仍需探索.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期.

[6]王增文.农村“养儿防老”保障模式与新农保制度的社会认同度分.中国农村经济,2015.

作者简介:何凤婷,南京理工大学公共事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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