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动物防疫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发展策略探寻
2018-08-24罗锐彬
罗锐彬
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群众物质生活水平质量的提升。对各类产品质量安全提出了更多要求。水产品质量安全是相关渔业管理部门关注的重点问题。但是由于诸多限制性因素,使得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无法全面解决。所以当前强化水生动物防疫工作是保障水产品质量的重要基础,但是防疫环节的问题是防疫工作较为薄弱的环节。为了更好地提高水生动物防疫质量,当前需要对其防疫工作问题及发展策略进行探析。
1水生动物防疫工作问题分析
1.1药物防治措施不合理。近些年来水生动物疫病以及水域生态环境日趋恶劣,加强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是相关部门关注的重点问题。随着我国水生动物产业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各项养殖技术的提升。对常见水生动物养殖过程中的疫病能够有效防控,但是部分防治药物缺乏,有的药物直接从兽药进行改进,专用型药物较少。此外,各类疫病药物防治中缺乏良好的药效评价体系。一般情况下药效评价都是以成活率、保护率、经济效益等为主要评价指标,药物残留对人体危害不能得到有效判定。药物学理论有待完善,各类药物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需要适应水产养殖业实际发展要求。当前有相关部门单方面认为对水生动物疫病防疫主要是通过各类渔药进行预防、治疗,对各类疫病进行控制,降低水生动物死亡率。注重提高水生动物养殖经济效益。但是却忽视了对水域生态环境导致的负面性影响。加上长期药物防治导致部分渔药产生了一定抗药性,针对水生动物疫病防治工作难度会不断加大。
1.2法律制度兼容性较差。防疫工作不顺畅。当前针对水生动物疫病检疫、以及苗种监督处理都是由相关卫生监督部门执行的,但是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中有相关规定提出水产苗种检疫。需要由地方卫生监督部门与渔业管理部门全面实施。在水产苗种管理办法中提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需要针对水产动物苗种需要加强产地检疫。相关主管部门需要办理检疫手续,合格通过之后才能进行市场化销售。检疫技术人员需要根据相关检疫流程展开检疫工作。但是各项制度条例实际固定的内容存在较大差异,使得产地检疫主体不够明确。在法律法规衔接方面出现问题。将会导致养殖人员各类水生产品存在诸多隐患性。限制了区域渔业的全面发展。
1.3缺乏检疫专业人员。当前各类卫生监督机构需要设置各项检疫技术人员。需要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由专业的人事行政部门进行监督。动物防疫监督部门需要定期组织检疫技术人员对各类水生动物产品展开检疫,并且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但是目前部分区域国家官方兽医制度未能全面实施,各项法律难以全面执行,检疫工作效率较差。加上当前水生动物检疫过程与陆生动物之间存在较大差异。疫病传播方式也有诸多不同之处,水生动物正常情况下会通过水体、底泥、浮游生物进行传播。此外,水生动物属于变温动物,水温对发病情况具有直接影响。在特定温度环境下才能更好地表现出基本临床症状。所以当前水生动物防疫操作不能完全仿照陆生动物的应用方法。
2水生动物防疫工作发展对策探析
2.1进一步完善水生动物相关法律法规。当前相关管理部门需要对各個管理法以及防疫法之间的关系进行明确,从法律层面上确定水生动物防疫工作的主要责任,这样能够明确各个管理部门主体责任。对相互矛盾的法律制度进行完善,确保制度的合理性。能够为水生动物防疫工作奠定基础。此外,还需要根据水生动物种类的不同,将疫病种类进行分类,在原有检疫过程中进行提出相应补充性措施。能够拟定更加符合水生动物实际情况更具有实际操作性的检疫准则。
2.2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目前需要结合水生动物防疫工作需求逐步加强防疫管理机构以及专业队伍建设,从各个区域水产技术发展水平出发。建立动物防疫监督执法体系。明确各个部门管理职能。需要根据防疫工作要求建立管理办法,培育更多专业性的防疫技术人员,能够执行各项兽医制度。还需要根据已发生的疫病拟定应急预案。针对重大疫病制定消灭计划,提高防疫队伍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快速分析疫情,消灭疫情。还需要对各类疫病展开全面研究。掌握各种常见疫病主要病原,选取针对性的诊断技术。能够更好地促进防疫检疫工作标准化开展。
2.3加强水生动物疫病监督管理。相关部门需要从实际检疫过程中不断强化各类疫病监督管理,完善各项疫病防控措施。强化水生动物养殖管理。建立水生动物产地检疫制度,对市场以及产地水生动物产品进行监督。可以积极汲取各个疫病管理较为先进地区的管理经验。建立疫病管理模式。建立无规定疫病场。从实践中逐步建立发展适应水生动物区域流通监管协作机制。
结语:
总而言之,当前水生动物防疫工作至关重要。但是目前疫病防控工作中仍旧存在诸多问题。相关部门需要结合问题拟订完善的应对措施。更好地提升疫病防控效率,促进区域水生动物养殖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