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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履职兜底线主动作为敢担当
——专访山西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薛维栋

2018-08-24

中国民政 2018年14期
关键词:民政工作民政康养

近年来,山西民政事业发展势头强劲、取得成效突出,特别是去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作出重要讲话以来,山西省民政厅主动作为、主动担当,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省民政系统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践行“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年度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积极履行民政在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重要职能,各项民政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山西民政事业的发展思路对于我国中、西部省份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为此,本刊专访了山西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薛维栋。

记者:近年来,山西民政事业呈现整体跃升、快速发展的强劲势头,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成效显著。您觉得,您任厅长以来,山西民政有哪些新变化?

薛维栋:任职以来,团结带领山西民政部门的广大干部职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的重大部署要求,忠实践行“爱民为民”工作理念,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民政工作取得新进步,民政队伍呈现新气象,民政事业实现新发展。

一是民生兜底保障网日渐密实。以《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为基础,在全省搭建起“8+1”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上下配套、内容衔接的社会救助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编密织牢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连续六年统一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两次统一提高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大幅提高医疗救助比例和封顶线;进一步完善了低保申请审核审批制度,全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探索建立主动发现机制,进一步畅通了困难群众救助申请渠道。全省200余万名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二是养老服务业实现较快发展。以《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为指导,不断加大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力度,省、市、县、乡四级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建立了经济困难的高龄与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提高了百岁以上老年人补贴标准;下大力气解决农村留守、空巢、高龄老人的生活问题,利用农村闲置的学校、村委会房屋场地等设施,按照村级主办、经济实用、资源节约的原则,建立有日间休息室、有娱乐活动室、有阅览室、有厨房、有餐厅、有卫生间“六有标准”,建成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290个。积极拓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通过运营补贴、民办公助、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抓住省政府确立的大康养战略机遇期,在山西省“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中提出构建“一区两片”康养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实施康养产业“1310工程”、实施大同康养产业园区建设工程。通过“一区两片”规划建设融旅游、度假、养生、养老、医疗为一体的康养集群,将旅游与养老有机结合起来,在全省构建布局合理、适宜养生的康养产业格局;“1310”工程主要规划建设1个省级康养综合示范园区、3个省级康养园区、10个特色康养小镇;同时,大同、忻州康养园区建设项目业已启动,2个康养园区将率先建立起康养产业集群,打造“夏养山西”康养品牌。

三是行政区划调整取得重大突破。行政区划调整是我省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以及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在民政部的大力支持下,大同市、长治市行政区划调整事项获批,实现了山西省县级以上行政区划调整近13年来的重大突破,特别是解决了两市长期存在的“城郊矿”区划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为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提供了体制保障。2017年以来,获批的还有省政府驻地变更、怀仁县撤县设市、阳高县马家皂乡行政区划调整事项,多项行政区划调整事项同时获批,过渡非常平稳,这在山西省史无前例。

四是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目前,全省社会组织达到13371家,其中全省性社会组织1182家,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山西下发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多次开展了社会组织集中整治,特别对涉企社团收费进行了规范;开展了社团清理规范工作,实现了社会组织人员、机构、职能、经费与党政机关“四分离”;理顺了管理机制,确保社会组织脱钩不脱管,84家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在机构、职能、财务资产、人员、党建和外事等方面与行政机关彻底脱钩。

记者:山西是我国扶贫开发重点省份之一,全省119个县中有58个县是贫困县。为实现贫困县“摘帽”,确保2020年全省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山西省民政厅采取了哪些措施助力脱贫攻坚?

薛维栋: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相关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山西贫困面大,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在助力脱贫攻坚上,山西积极履责,主动作为,勇挑重担,大胆实践,紧紧围绕兜底保障的目标任务,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特别是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农村低保扶贫行动,重点采取了五个方面的措施:一是稳步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水平,推进脱贫线、低保线有效衔接。到2017年底,全省114个涉农县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均超过了国家扶贫标准;今年年初,省级下发了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的文件,并指导各地进一步提高了困难群众救助水平,到6月底,全省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达到了每人每年4044元。二是充分发挥医疗救助作用,有效缓解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落实山西省“三保险、三救助”的医疗帮扶措施,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救助力度,资助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制度的衔接,稳步提高了医疗救助水平。三是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完善了供养标准制定机制。推进“三无”人员救助的城乡统筹发展,健全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进一步细化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制定原则,在基本生活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照料护理标准,进一步提升了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水平。四是不断加强特殊群体关爱保护。省厅连续3年牵头开展了农村特殊群体关爱行动。在留守儿童关爱方面,建立了县、乡、村三级覆盖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重点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不力、无户籍、失学辍学等问题,精准施策,帮助1007名无户籍儿童进行了户籍登记,415名辍学儿童重新返校。在留守老人关爱方面,全省建立了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和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制度,补贴标准分别是每人每月60元和每人每月30元。在贫困残疾人关爱方面,在全省建立了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与省残联开展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一起,共同助力残疾人精准脱贫,这两项补贴的标准都是每人每月50元。五是积极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制定下发了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文件,结合社会组织年检年报,积极做好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数据统计,推荐活动开展好的社会组织主动与省扶贫办项目库对接,扎实开展帮扶工作;邀请扶贫专家就山西省扶贫工作现状和习近平扶贫思想的形成对社会组织进行了培训,帮助社会组织更好地参与脱贫攻坚工作。

记者:去年,山西全面推进三社联动基层治理创新发展,扶持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项目51个,新建项目120个,进一步创新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请问山西在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方面有哪些特色和亮点?

薛维栋:近年来,山西在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过程中,着力补齐短板,破解制约我省城乡社区治理发展的难题,大力加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多部门联合出台省级扶持补助办法。在省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形势下,山西于2016年,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10部门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活动场所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级扶持补助办法,推动各市配套实施市级扶持补助办法。连续三年对各地有条件进行新、改、扩建的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进行援助配建。省民政厅每年安排5500万元福彩公益金,省委组织部每年安排1500万元省管党费,支援配建社区养老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服务设施和社区党员服务中心。应该说,组织部一起参与建设,这个在全国可能都是少有的。

二是多方面凝聚合力强化政策落实。从“严格规划布局、严把规划入口、加强建设监管、实施联合验收”等方面,推动各地挖掘存量建设用地,强化落实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责任,推动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建社区组织活动场所政策。从“建立共扶共建机制、相关部门多方扶持”等方面,统筹落实各相关部门对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的政策扶持,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将清退楼堂馆所闲置的场所,无偿或低偿提供给城市社区使用。

三是纳入市、县、乡(街道)三级主要领导年终考核述职内容。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把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纳入市、县、乡(街道)三级主要领导年终考核述职内容和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提高了各地党委、政府对社区建设的重视程度,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成为党委书记亲自抓、组织部长亲自督办的重点项目。

截至今年上半年,山西省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共投入1亿多元,设施面积比2016年新增约40万平米,增幅52%。一批服务设施健全、功能完善、治理有序、群众满意的新改扩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相继落成并投入使用,为山西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记者:请问山西民政事业与全面建成小康的宏伟蓝图相比,与满足百姓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比,还存在哪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方面?

薛维栋:经过长期的不懈努力,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民政事业的确取得了明显的发展和进步。但是,与全面建成小康的宏伟蓝图相比,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仍存在一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从全省情况来讲,不平衡主要表现为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全省119个县(市、区),就有36个国定贫困县、17个省定贫困县、5个插花贫困县,共计58个,占近50%的县级区域。随着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规划和实施,民政事业发展的区域差距有所缩小,但民政事业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格局还未得到根本改变。在城乡发展上,受区域经济水平、发展基础等因素影响,在经费投入、设施建设、保障水平、机构队伍等方面,城乡之间存在很大差距,这也是民政事业发展的一个显著特征。

从具体工作来讲,不平衡主要表现为业务发展、服务保障不平衡。在民政各项业务中,其开展的时间和发展的历程不一,还没有实现均衡发展,业务之间也还没有相互融合、形成工作合力。比如说,优抚、救灾等传统民政业务发展相对较好,社会组织管理、社会救助、基层民主自治等业务也发展较快,而“三社联动”与民政社会化、信息化、标准化等新兴业务发展相对滞后。在服务保障上,民政工作点多、线长、面广、事杂,民政职能还在不断拓展,各项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但是各项保障措施没有及时配套跟进,特别是在基层民政工作方面。去年以来,民政部党组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强基层、抓落实”重要思想,瞄准民政事业发展不平衡的关键和要害,采取“蹲点乡、抓住县、联系省”的工作方式,大力推进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在山西形成了阳曲县试点经验,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但是,人员配备上,县级基层民政工作力量依然较为薄弱,人少事多、超负荷工作已成常态;资金保障上,当前全省民政专项资金主要依靠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多数市县配套严重不足,工作经费紧张的状况依然突出;基础设施上,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滞后,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

“不充分”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供给保障上,虽然民政事业经费增长较快,但仍然无法满足一些事业的需要,如社会救助方面,我们的救助标准不高,临时救助等作用发挥有限。同时,民政基础服务设施也严重不足,如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殡葬服务设施、养老服务机构等,与服务需求严重不相适应。二是在服务质量上,一些民政工作离精准、高效还有距离,如低保对象认定还不够精准,不时暴露出“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再比如,一些民政服务机构存在重建设、轻管理,重硬件、轻服务的问题。三是在职能发挥上,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广大民政干部的精神状态更加向上,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但在个别党员干部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和懒政怠政的问题,影响了民政职能作用的发挥,一定程度上也损害了民政形象。

记者: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民政的职责和使命,请问今后山西省民政厅将采取哪些措施,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切实提升百姓获得感?

薛维栋:你说的很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山西的职责和使命。山西对这个方面也作了较为系统的部署和具体的安排。在幼有所育方面,2017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山西结合民政部困境儿童信息系统上线,对山西省困境儿童进行了摸底排查,除机构内养育和社会散居的孤残儿童12924人外,目前全省共摸排出困境儿童18426人。同时,依托救助管理机构建立了17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年均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未成年人约3000人次。下一步,山西将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和基础教育,推动监护责任落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继续抓好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和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积极推进孤儿基本生活费提标等工作。在老有所养方面,山西立足全省养老服务业基础和发展趋势,将组织实施养老服务十大工程,推动行业加速发展、转型发展和创新发展。一是市县两级公办养老机构全覆盖工程;二是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示范工程;三是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幸福工程;四是“一区两片”健康养老产业规划工程;五是大同、忻州康养产业园区建设工程;六是医养结合示范工程;七是长期照护保险试点工程;八是养老信息化工程;九是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程;十是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工程。在病有所医方面,山西将进一步强化与财政、人社、卫计、扶贫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落实好山西省“三保险、三救助”的相关措施;进一步强化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相关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提升综合救助能力,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救助服务。在弱有所扶方面,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的落实,将建档立卡中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贫困残疾人、重病患者、未成年人纳入低保范围,并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5%至10%的比例提高其救助水平,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助力其同步实现小康。

记者:民政工作是“菩萨事业”。请您谈谈对如何做好民政工作的感悟?

薛维栋:“民政工作是‘菩萨’事业。做‘菩萨’事业,就要怀着菩萨之心,怀着大爱之心、爱民之心。”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高度评价和殷切期望。“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正是对总书记有关民政民生事业重要论述的深刻领会与坚决践行,是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最好的诠释。

山西民政事业取得的一系列成就,我最大的感悟是:做好民政工作的首要前提就是要具有“为民爱民”情怀。这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民政工作的核心职能和神圣使命,是广大民政干部职工必备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

一要心怀事业。山西民政工作者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时刻怀着责任心、带着事业心,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尽心竭力解民忧、救急难、兜底线,用担当诠释忠诚,用实干履行使命,真正把民政工作真正做成“菩萨事业”。我的一个感觉,山西民政的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必须担当有为。2013年以来,厅里坚持抓75后干部集中学习并形成制度,持之以恒,成效明显。干部积极向上整体素质提高了,职工队伍变得更加团结,组织凝聚力、集体荣誉不断增强。

二要心系基层。民政工作重点在基层、重任也在基层。真正在一线工作的、去具体实施法规政策的、每天与老百姓打交道的是县区一级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民政站所的基层民政人。他们的工作作风实不实、工作能力强不强,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所以一定要不断加强基层民政工作,要更加关注、关心、关怀基层民政干部。

三要心有百姓。山西要向总书记看齐,始终恪守为民之责、深怀爱民之心,时刻把困难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维护好、发展好、保障好服务对象基本权益。始终把服务对象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评价工作质量的最高标准,真正把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利民之意、为民之举传递到千家万户。

四要心存敬畏。民政工作的服务对象大多是弱势群体,山西管理的钱多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手中的权力直接影响到一个家庭的基本生活权益保障。所以民政人要敬畏人民,坚持严于律己,自觉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四个服从”,牢记“五个必须”,反对“七个有之”,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忠诚干净担当,怀着虔诚的为民爱民之心,做好民政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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