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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的高校法治教育研究

2018-08-23赵旭宋哲马晶

东方教育 2018年19期
关键词:创新举措法制教育经济法

赵旭 宋哲 马晶

摘要:在校大学生是社会中一个重要群体,他们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尚未成熟,容易受到影响,正处在一个思想雕塑的重要人生阶段。对这一群体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的培养会直接关系和影响到我国民主化、法制化进程,甚至关乎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本文重点就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如何通过经济法课程系列创新舉措来对大学生进行积极、有效的法制教育展开研究,以期与兄弟院校和广大读者分享法治教育经验,共同为进一步丰富法治教育的方式、内容贡献力量。

关键词:法制教育;创新举措;经济法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这场深刻的革命进程中,高校的使命光荣、责任重大。高校应针对大学生的特点,在相关法治教育中通过各种方式对大学生进行积极、有效的培养和引导。

坐落于河北省保定市的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现有的37个本科专业中虽然没有法律专业,但学院一直以来非常重视校园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通过经济法等法律课程创新了多种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有力举措,不断提高了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引导广大学生在形式多样的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提升法治素养,真正成为了学院致力培养的“品德优良、基础扎实、知识匹配、能力突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举措之一:轻法律条文灌输,重法律意识培养

高校针对非法律专业学生开的经济法课程多以介绍各个法律部门的基本规定为主,授课内容广泛、庞杂,几乎涉及了企业法、合同法、破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所有的经济领域重点法律。直接导致了哪个法也讲,哪个法也讲不明白的结果。而法制教育的最终目的应是努力使广大学生将法律知识内化为自身的一种法律观念、法律信仰,从而转化为守法、用法、护法的行为。故而,长城学院摒弃了这种意义不大的传统教学方法,弱化了法律条文的机械灌输并将法律意识的灵活培养作为了法制教育的首要目标。利用有限的课时,重点对学生的经济法律意识进行了集中培养,通过历届学生的教学效果验证,起到了事半功倍的良好普法效果。

举措之二:在教育教学的同时加强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不是几十个课时的授课就可以奠定的,还应当从大学生日常的行为规范中渗透培树。为此,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从13级学生开始实行军事化管理,无论在学习还是日常生活方面,实行军事化管理的学生都显示出优良的生活习惯、组织纪律精神和遵纪守法的良好品行。在纠正学生日常不良言行的过程中不断巩固、强化了学生的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并形成遵纪守法的自觉行为。与此同时,再配合法律意识的课堂培养,使“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法制思想牢牢扎根于每个大学生的头脑中,使他们自觉地身体力行。

举措之三:不断改革、创新教学方式和方法,增强普法效果

长城学院讲授经济法课程的教师们为了提高授课质量,不断思考、研究,努力钻研出了不少加强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效果又符合学生学习特点的教学方式和方法。通过采用别开生面的互动教学、生动鲜活的案例教学、新颖活泼的实践教学等方法切实增强了普法的效果和学生参与的积极性。这里需要特别展开的两个亮点是——

(一)讲清法理

这一点其实特别重要,也就是在讲授法律知识的同时,有重点地讲清了相关法律的基本原理。使学生不仅知道了是什么,而且知道了为什么。从而为学生学法、守法、用法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联系实际

法律课如果都以理论讲授为主,学生是很难真正掌握的。据此,长城学院教师充分利用真实的,社会热点的案例、提出思考的问题、共同的分析、明确的结论等多个阶段组成创新教学模式,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化抽象为具体、化枯燥为生动。学生不再感觉到法律课的枯燥难懂,反而特别愿意参加法律教学。

举措之四:使学生不再是简单的普法对象,而成为普法的参与者、组织者

“法贵在行”,要把普法作为前提,将用法作为目的,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这才是正确的工作指导思路。为此,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在经济法授课过程中,积极创造条件让学生有机会用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来巩固所学的法律知识,用实操提高学生用法律手段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具体做法有组织学生开展社会普法调查、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宣传栏的制作、设立“法律咨询与服务”信箱等活动,极大地丰富了法制教育的第二课堂。让学生在活动中理论联系实践、学以致用,活跃了思想、丰富了阅历,增强了法治教育的实效性。

举措之五:走出校园、面向社会,使普法者和广大受众共享普法成果

普法不能仅限于高校内部,普法成果更不能只针对学生获益,而应充分发挥高校的智力、人才等资源优势,将普法对象和成果惠及广大社会。为此,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经济法课程教研室通过多种活动形式开展了社会普法活动。

(一)“普及法律知识,构建文明社区 ”主题活动

这一活动的目的是为提高社区居民的经济法律意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营造浓厚的法治气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同时也为大学生走出校园、步入社会开展普法实践、获得锻炼成长提供机会。活动过程中,学生们采取了如就一些典型经济案件进行现场表演等灵活精彩的形式,调动了居民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广大市民在轻松活泼中增强了法律知识和法律维权意识。

(二)设立“法律服务中心”服务社会广大创业人士

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经济法课程教研室迎合全社会的“双创”热潮,针对广大创新创业人士遇到的法律问题,组织学生开展了“创新创业法律服务需求调研”活动。并最终以调研结果为行动指引,经多方研讨,于2018年4月正式成立了“创新创业法律服务中心”。该中心是面向全社会的法律服务性公益组织,秉承“创新扬帆,法律护航”的服务宗旨,以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举办法律讲座及学术沙龙、调研、普法等为主要职能。协助广大创新创业人士知法、懂法,为他们依法创业、依法维权提供帮助,为全社会的双创工作保驾护航。

以上这些举措就是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经济法课程教研室在普法授课过程中的一些主要成绩和创新做法,他们体现了长城学院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的高度重视,对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现输送高质量复合型人才的不懈努力,希望借此文对相关法律教学工作者起到一定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韩迎春,陈志惠.依法治国背景下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培养与提升[J].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

[2]李全文.全面依法治国视域中的大学生法治教育[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6

[3]王艳. 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探索[J]. 教育理论与实践.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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