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小无所谓,尽职是关键
2018-08-23徐嘉十
徐嘉十
道光九年(1829年),山东青年潘绍烈考中进士,又被钦点为翰林院庶吉士,校点天下文章。
他因年少才俊,为同僚所妒,不久就因为同僚的诋毁被贬到元氏县(今属河北石家庄)做知县,而后几次易任也都是县令等小官。但潘绍烈心中只有一个想法:无论官职大小,都要尽职尽责做好自己分内的事。
他在县令任上,殚精竭虑,多次妥善解决了当地村民的日常纠纷,丝毫没有因为自己官职小而马虎。
一次,两兄弟因为院子里的水井使用问题告到了潘绍烈面前。原来两兄弟分家,水井只有一个,而且分到了哥哥院子里。水井是个生活必需品,按理是要共用的,但是弟弟要从哥哥院子里提水,哥哥心里不舒服,自然不让,弟弟便让潘绍烈给自己评理。
潘绍烈看着这两兄弟:弟弟苦苦哀求,哥哥盛气凌人。他决定好好惩戒一下这个不通情理的哥哥。于是,潘绍烈严肃地说: “既然你们二人对水井有争议,那么平分如何?”兄弟二人听后吃了一惊,一口井怎么平分?看到二人面面相觑,潘绍烈解释道: “水井在哥哥家里,哥哥可以用水,至于弟弟,既然有一半井是他的,他往井里倒东西也是可以的。”哥哥担心水井被污染,自然不同意潘绍烈的判决。
潘绍烈却不再管了,故意说自己只负责断案,至于是让弟弟去院子里提水还是往井里面倒东西,让哥哥看着办。哥哥一听,明白了潘绍烈希望他们兄弟二人不能过于计较的苦心,同意了潘绍烈的判决,和弟弟共用水井。
后来潘绍烈到另一个县做官,依旧尽职尽责,即使再小的事,他也会用心去处理。
一次,同乡的两个人因争抢一幅棉条(布匹制成的物品)告到潘绍烈案前。潘绍烈凭借自己的判案经验想到:强占棉条者可以得到半幅棉条,自然是心满意足,毕竟棉条本来就没有他的份,而真正的所有者必然不会同意。于是,他平静地说: “你们既然都说棉条是自己的,那不如把这幅棉条分成两半,你们一人一半。”
表面上看,潘绍烈这个决定实在糊涂,毕竟棉条是一整幅,怎么能一分为二。但潘绍烈就是用“棉条不好分”的道理来找出真正的所有者。果然,其中一人对结果欣然接受,另一人却表示不服。潘绍烈闻言大笑: “此案已经有结果了,棉条归不服判决者所有。”两人这才恍然大悟,强占者知道潘绍烈已经洞察一切,只好面红耳赤地退下去。
后来,鸦片战争爆发,朝廷腐败之风愈演愈烈,潘绍烈虽知无回天之力,依旧希望能完成任期,盡了对治下百姓的责任。
但就在任期将满时潘母仙逝,潘绍烈丁忧返乡,年届不惑的他回到家乡后也没闲着,而是在一座书院授课。在他的教导下,该书院在鼎盛时期有六七百人,家乡也因此“文风丕振,科第联翩”。更值得一提的是,潘绍烈知道学子们考试环境恶劣,于是与人集资筹建“考试院”,宁可自己受清贫之苦,“检其箧无私蓄”。潘绍烈就这样隐居家乡、为学子授课,过完自己的一生。
他一生的官职不大,也并无大的政绩,却能被后人铭记,其实这正是他了不起的地方:一生不计较官职大小,也不在乎名声大小,只为尽到自己为官的责任。而这何尝不是当今为官者应有的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