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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一场力度空前的事业单位改革攻坚战

2018-08-23

共产党员(辽宁) 2018年13期
关键词:经营性辽宁基地

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严格按照党中央指明的改革方向,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党中央交给的重大政治任务,一场必须打赢的事业单位改革攻坚战正在辽沈大地打响。

6月1日,辽宁省委、省政府召开省直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实施动员大会,标志着全省事业单位改革全面铺开、省直事业单位改革由方案制定转入实施阶段。

这次省直事业单位改革,是一次全方位、大力度、深层次的重大改革,力度之大、影响之广、关注度之高,前所未有。

根据改革方案,省直事业单位(不包括医疗、高校、地税系统)中的经营性事业单位全部改企转制、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改革后的机构数量为65家,精简比例达90%。

按照既定的时间表、路线图,以硬措施保障硬任务,辽宁省直事业单位改革正在坚定不移、积极稳妥地推进。

党中央交给辽宁的重大政治任务,辽宁振兴发展的迫切需求

6月1日召开的省直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实施动员大会明确要求,确保省直事业单位改革任务全面落实、按时完成,为统筹推进党政群机构改革奠定基础,为全省事业单位改革树立样板、作出表率。

会上正式印发的《省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和《省直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组建企业集团方案》,成为辽宁省直事业单位改革实施的总依据。

这两个方案,是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辽宁省实际研究制定的。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辽宁之所以选择省直事业单位改革先行,是因为省直事业单位改革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只有省直事业单位先行一步、率先改革,才能更好引领市、县、乡各级事业单位改革,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整体效果。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是党中央交给辽宁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快事业单位改革的决策部署,《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事业单位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改革的目标任务:全面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理顺政事关系,实现政事分开,不再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加大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力度,推进事企分开。区分情况实施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理顺同主管部门的关系,逐步推进管办分离,强化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主要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优化职能和人员结构,同机关统筹管理。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是辽宁振兴发展的迫切需求,必须加大力度加快推进。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了“深化改革加快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大任务。对辽宁而言,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要标志就是建设好、发展好“五大基地”,即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重大技术装备战略基地、国家新型原材料基地、现代农业生产基地、重要技术创新与研发基地的建设发展。

建设好“五大基地”需要全省上下共同努力,需要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这次力度空前的省直事业单位改革,就是辽宁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的具体体现;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对事业单位优化整合并赋予新职能,为“五大基地”建设提供服务、支撑和保障,成为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统筹推进改革,形成改革合力,辽宁正以这次省直事业单位改革为新的起点,把事业单位改革融入全省振兴发展大业之中。

乘势而上推进改革,闯出事业单位发展新天地

增强改革信心,坚定改革决心,辽宁谋定而后动,省直事业单位改革正按照既定的时间表、路线图统筹推进。

今年5月5日,辽宁召开全省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一竿子插到底”,对省、市、县、乡事业单位改革进行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各市县要严格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健全领导机制,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全省上下统一行动、统一标准、统一尺度,扎实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事业单位改革,问题倒逼使然,不改革就没出路。

辽宁有事业单位3.5万余家、事业编制超过110万名。其中很多事业单位是在计划经济年代形成的,曾经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过重要作用,作出了历史贡献。但是经过多年的运行和发展,特别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政事职责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生机活力不足、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日益凸显。有的业务萎缩、名存实亡,有的设置分散、规模过小,有的职责相近、重复设置,有的人浮于事、管理混乱。

就省直事业单位而言,主要表现为“多而散”“小而弱”。省本级事业单位分布在80多个部门,平均一个部门10多家,有的一个部门甚至达到30至40家,重复设置、定位不清、职能分散、力量薄弱、效率低下。大量资产分散在这些“小、散、弱”的事业单位中,造成资源闲置,同时又要靠财政供养,增加了财政负担。

事业单位存在的这些矛盾和问题,都是历史形成的。按照党中央要求大力推进改革,辽宁义无反顾地承担起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历史重任。这次辽宁省直事业单位改革,就是要祛除历史顽疾,闯出事业单位发展的新天地。

下好事业单位改革“先手棋”,一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深层次矛盾,辽宁恰逢重大机遇,必须乘势而上、顺势而为。

具体而言,一方面,党中央决定统筹推进党政群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为辽宁深化改革提供了历史机遇,创造了有利条件;另一方面,近两年辽宁积极推进省直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先后组建12个企业集团,探索了转企改制的方法模式,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积累了比较成熟的经验,为事业单位改革提供了样板,打下了良好基础。

可以说,辽宁加快事业单位改革的内因基础和外部条件都已具备,改革时机已经成熟,必须乘势而上,坚决打赢事业单位改革攻坚战。

优化整合,省直公益性事业单位大幅“瘦身”

优化服务职能,理顺管理体制,改革重在解决“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的矛盾,通过跨部门整合,将职责相同或相近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重组。

这次辽宁事业单位改革,省直公益性事业单位是重头戏。进行大幅度优化整合后辽宁省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为65家,精简比例达90%。其中新组建“五大基地”建设工程中心5家,跨部门整合组建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8家。

新组建“五大中心”,直接服务“五大基地”建设,是辽宁省直事业单位改革的创新之举。根据改革方案,辽宁创造性地整合34家事业单位,组建省政府直属“五大基地”建设工程中心,赋予其新的职责任务,作为“五大基地”建设发展的平台和支撑。

改革前,这34家事业单位承担项目管理服务、工业技术服务、农业生产和科研服务等职能,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却分散在各部门,难以发挥应有的效能。

此次改革,围绕“五大基地”的建设发展,辽宁通过优化整合,把分散在各部门具有较强技术力量和支撑作用的事业单位优选出来,组建“五大基地”建设工程中心,承担为“五大基地”建设发展提供服务、保障、支撑职能。

这“五大中心”分别是省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工程中心、省重大技术装备战略基地建设工程中心、省国家新型原材料基地建设工程中心、省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工程中心、省重要技术创新与研发基地建设工程中心(省产业技术研究院)。

按照改革初衷,新组建“五大中心”,可以改变目前为“五大基地”建设直接提供服务的事业单位少之又少的现状,将有效推动“五大基地”建设,为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管办分离,破除束缚事业单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辽宁对面向社会开展服务、职责任务相同或相近的事业单位进行跨部门优化整合。根据《省直公益性单位优化整合方案》,改革后辽宁跨部门整合组建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8家,保留辽宁社会科学院。

这8家事业单位分别是,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辽宁报刊传媒集团(辽宁日报社)、辽宁广播电视集团(辽宁广播电视台)、省文化演艺集团(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省农林科学院、省信息中心、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

改革前,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此类事业单位,分散在多个部门,职责、任务、服务对象相似,重复设置较多,条块分割情况严重。改革后,组建大型综合性事业单位,将集中力量、集中资源,整合技术力量、资金设备,统一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

以重新组建的省信息中心为例,这家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等部门所属26家政务信息事业单位整合而成,承担政务信息服务和数据综合应用等职能。

改革前,不少省直部门都有信息中心,每家信息中心都有一班人员、一套系统、一条线路,重复建设,却又不具备系统开发的技术力量,还要大量外包服务。改革后,政务信息资源统一由省信息中心一家建设和维护,不仅可以大幅压缩机构编制规模、节约大量资金,而且可以提高提供信息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根据《省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改革后省直公益性事业单位共65家,除“五大中心”及省委、省政府直属的9家事业单位外,其余51家事业单位由400多家整合而来。

据介绍,这400多家事业单位多数规模较小、定位不清、职能分散、力量薄弱、效率低下。比如,省直党群部门所属99家事业单位中,10人以下的占三分之二,5人以下的达到三分之一,最少的仅有2到3人。大量资产分散在这些“小、散、弱”的事业单位中,造成资源闲置。对于这类事业单位,本次改革进行了大幅度精简整合,撤并了规模过小的省直事业单位。

“瘦身”更要“健身”。整合资源资产,提高服务能力,激发创造活力,辽宁正以这次省直事业单位改革为新的起点,把事业单位改革融入全省振兴发展大业之中。

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培育市场主体

辽宁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多数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这些单位普遍存在管理体制不顺、竞争意识不强、运行机制不活、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不高、经济效益总体较差等问题,戴着事业单位的“帽子”,享受事业和企业两种体制的便利,既削弱了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也影响了市场公平竞争。

推进转企改制,培育市场主体。为解决这些问题,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重在推进事企分开,把应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经营活动交给市场。把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大盘子统筹推进,从2016年以来,辽宁不断加大经营性事业单位的改革力度,形成了一套成熟的经验做法和政策文件。

2016年,辽宁陆续组建交投、水资源、环保、城乡建设、工程咨询、地矿和粮食等7家企业集团,将原来分散在省交通、水利、地勘等14个部门的企事业单位资产近3000亿元整合起来。通过改革,不仅撤销事业单位100多家,收回事业编制1.6万余名,而且实现了经济效益的明显增长。统计显示,2017年这7家企业集团合计实现营业收入238亿元,同比增长22.6%;实现利润8.1亿元,同比增长149.8%。

前不久,辽宁省政府下发文件,批复组建辽宁省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辽勤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转企改制,既增加了市场主体、提高了国有资产收益,又减轻了政府偿债压力和财政供养负担,可以说是实现了一举多赢。

这次省直事业单位改革,辽宁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加快转企改制步伐,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应转尽转。根据改革方案,改革涉及的67家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成为新的市场主体,其中65家并入已成立的企业集团。

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组建企业集团,就是通过依法赋予转制单位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实现事企分开,把本应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经营活动交给市场,充分激发改制单位活力和创造力,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增强转制企业面向市场的竞争能力。《省直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组建企业集团方案》明确,对省直党政群工作部门和单位所属的经营性事业单位职能、资产进行全面梳理,将符合条件、业务相关的各类事业单位一并转企改制和组建企业集团,做到应改尽改,实现省直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全覆盖”。改革后不再批准设立新的经营性事业单位。

此次省直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就有省公安交通警察培训中心、友谊宾馆、辽宁大厦等17家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分别纳入新成立的5家省属企业集团。此外,省委会议中心、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服务中心、辽宁人民会堂等42家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并入辽勤集团;省铁路护路联防中心、省金城原种场、省委机关印刷厂、省政府印刷厂、省卫星有线电视收视服务中心、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接待中心6家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分别并入省交投集团、省粮食集团、省出版集团、省旅游投资集团等。

根据部署,省直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组建企业集团的清产核资、资产划转、工商登记注册、资产注入、撤销事业单位机构、收回事业编制、人员安置和社保衔接等工作,在2018年7月底前完成。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辽宁省大力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改制后的企业和企业集团,要按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积极引入央企、民营资本等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控股、参股、收购、兼并等方式,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探索集团层面股权多元化,开展员工持股试点,让企业机制更加灵活,更加适应市场。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推进改革

当前,事业单位改革是辽宁必须啃下的硬骨头和必须打赢的攻坚战,也是检验辽宁“四个意识”牢不牢、与党中央是不是保持高度一致的重要试金石。

这次省直事业单位改革,辽宁力求突出职能优化的关键,理顺体制机制,通过跨部门整合,将职责相同或相近的事业单位优化重组,整合资源资产、提高服务能力、激发创造活力;与此同时,按照事企分开要求,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组建或并入企业集团,盘活国有资产,增强生机活力,使之真正成为市场主体。

为保障改革攻坚战按既定时间表与路线图有序推进,全面完成省直事业单位改革任务,辽宁省委强调,必须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改革全过程,以党的政治优势引领改革、推进改革、完成改革。省委作出明确要求,新组建的事业单位要及时成立党的组织,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确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推进、同步落实。

准确把握改革的总体原则和关键环节,辽宁省委明确,必须把坚持高质量发展贯穿改革全过程,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对事业单位进行优化整合并赋予新职能,为“五大基地”建设提供支撑保障;必须把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贯穿改革全过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推进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平等竞争、自我发展;必须把坚持优化协同高效贯穿事业单位改革全过程,既要优化机构设置,又要优化职能配置,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做到履职到位、流程通畅、提高效率;必须把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配套实施贯穿改革全过程,统筹好事业单位改革各项任务,周密制定方案,抓住重点环节,注重配套实施,做到任务统筹、方案统筹、进度统筹、力量统筹,形成改革合力。

为保证省直事业单位改革不折不扣地完成,辽宁省委、省政府强调,必须严明改革纪律,加强督查落实。对于已经明确的改革方案,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拖延执行。要加大对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督促检查,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省直事业单位改革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予以通报或追责。

为顺利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辽宁省明确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在法律框架下进行改革,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改革方案要按程序审批后实施,重大改革事项要按程序及时报告。国有资产变更等事项要按照规定程序报批,严禁随意处置国有资产、摊派费用。改革过程中确保人员和资产冻结,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全身心投入改革、推进改革,辽宁将坚决啃下事业单位改革这块“硬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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