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改革中的欧盟商标制度

2018-08-21马君泽

中国知识产权 2018年8期
关键词:类别标志证据

马君泽

关键词 欧盟商标 EUTM改革

在我撰写的关于欧洲商标和外观设计制度的系列文章中,第一篇文章对EUIPO做了一个清晰的介绍,包括其在欧盟商标(EUTM)和共同体外观设计(CD)制度管理方面的职责、能力和表现。本文将重点介绍2015-2017年期间欧洲机构通过的一揽子商标改革方案,并重点介绍商标注册程序的变化。

EUTM创建于1994年,自1996年4月开始受理商标申请,并于2004 年加入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截至2007年,EUTM处理了100多万件商标相关事务(申请、异议、无效、撤销等所有程序),2007年我们决定全面评估 EUTM 制度和《知识产权指令》的实施效果,以发现问题并进行相应的调整。通过诸如案头研究和向利益相关方征求意见等方式,最终确定了一揽子改革方案,以期尽可能地从用户角度出发,使整个体系运作更方便、更高效。采取的措施包括降低成本、简化程序、缩减处理时间、提高决策的可预期性,进而鼓励创新和经济增长。此次改革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16年3月26日,第二阶段为2017年10月1日,目前该项改革全面实施。本文旨在为中国从业者提供一些相关的有价值信息。

双重保护制度仍然适用,即欧盟成员国(或区域性的比荷卢经济联盟局Benelux)层面的保护,以及欧洲层面的保护。新的《知识产权指令》为各成员国在2019年1月14日前必须提供的最低保护给出了更多的指引。此外,这些最低保护标准与新的《EUTM条例》改革是一致的。两者同时进行,是为了确保各成员国层面和 EUTM层面所提供的保护具有一致性。此外,事实证明,审查、异议、无效、注销和上诉等规则是适当的,因此未作修订,只是根据实践操作做了相应的调整。也就是说,仍然不会基于相对理由进行应依职权事先审查,相对理由继续只在当事人之间进行上诉时才做审查(例如异议)。最后,“恶意”在欧洲依旧不是商标异议的相对理由,而只是商标无效的相对理由。

改革为什么要分为两个阶段实施?第一个阶段是2016年3月,第二个阶段是2017年10月。简要的回答就是,为进行第二阶段改革,欧盟委员会必须要在此期间采取不同的行动。

由于目前欧洲层面的全面改革已经完成,因此本文为了便于介绍,不对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进行区分。

说到商标申请(绝大多数采取电子方式),作为一名中国从业者,您仍然可以直接申请;双方当事人在场时,您仍然需指定一位欧洲代理人。当然,您应该也注意到了收费结构的变化。2016年3月之前,基本费用涵盖三种不同类别的商品和服务。这种做法可能会误导申请人在更多类别的商品和服务上去申请注册实际并不会使用的商标,从而可能导致注册商标“丛林”现象。自 2016年3月起,电子申请的费用已降至850欧元(纸质申请的费用为1000欧元),仅涵盖一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对于额外的类别,需要额外支付50欧元,而从第三和更多的类别开始,每类商品或服务适用的费用均为150欧元。因此,如果只需要一个类别,申请费用和续展费用将大幅降低。与此同时,异议、注销和上诉的费用也适度地得到降低。新的收费结构如表1所示,货币单位为欧元:

之前检索报告会发送给申请人,里面包括了欧盟或各成员国商标申请系统内的近似商标信息,供申请人作参考。用户通常对这些报告兴趣不大,因为他们在提出申请前自己已经进行了检索,而且检索报告的出具需要较长的过程。此次改革后,除非申请人明确表示需要,不再出具检索报告。

免责声明之前可能用来避免被驳回。改革之后,这种可能性已经被禁止了,然而带有免责声明的已注册商标仍然有效。

EUTM制度一开始要求商标申请时需附上“图示”。然而,这种做法在处理新生的、非传统类型的商标时遇到了困难,如气味标志、全息图或多媒体标志。因此,“图示”的要求也被废除,从而使得这些新型的标志可以申请商标注册。现在,仍需要用合适的方式来提交申请,以便主管部门和公众能够确定清晰和准确的保护主题,并使用普遍可用的技术获取。规定中提及的商标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标志、图形标志、形状标志、位置标志、图案标志、单色和颜色组合标志、声音标志、动态标志、多媒体标志和全息图标志。文字和图形商标涵盖了99%以上的商标申请,三维商标排在第三位。其他类型的商标极为稀少,可能在申请需展示时存在有很大的难度。

在基于绝对理由的审查过程中,审查员要查明是否与包括早期地理标志、植物品种名称和传统葡萄酒术语等内容相冲突。这并不是对实践操作的改变,它已经在法规中有明确说明。

欧洲法院在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中提出了一项原则,即产品和服务的措辞文字必须清晰、准确,EUIPO有义务驳回含有不明确或不准确措词的申请。为了向用户提供可预测性的信息,EUIPO已经建立了一个统一的数据库,目前包含23种语言(无中文)约70000个术语,这些数据不仅被EUIPO使用,也被欧盟所有国家/地区所采用。

强化了对商标所有权人的权利保护。本次改革引入了EUTM所有权人阻止第三方将侵犯其商标的过境货物带入欧盟境内的权利,除非可疑货物的申报者或持有人能够证明货物在目的地国家并不侵权。这样一来,现在的举证责任就转移到侵权嫌疑人身上,从而使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更容易地阻止侵权过境货物。此外,知识产权权利人现在有权禁止使用包装材料或其他方式的准备行为。

从最开始,EUIPO就受理个人商标和集体商标的注册。随着改革的进行,开始受理证明商标,它已经存在于一些国家制度中,所以也不算是全新的。它与集体商标相似,因此本人会在另一篇文章中做全面的解释。简而言之,证明商标的区别,在于商品和服务是得到商标所有权人的认证,并由被认证的公司和个人所使用。它在商品和服务方面具有质量保证。集体商标是由协会组织所有、并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EUIPO 对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的注册费用均为1500欧元(通过电子申请)。

被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一直是代理人的一项负担。从最开始,EUIPO并不要求提供符合严格形式标准的授权书、公司注册、公证文件等。然而,它要求当事人通过在先权利援引的证明文件来佐证,例如注册证书以及(如果适用的话)相应程序所用语言的翻译文件。它还要求知识产权权利人应证明其主张且拥有的在先商标的信誉,并不接受转移到EUIPO已受理的另外一个不同的提交同样证据(有时文本超过200页)的程序上面。改革后,此类证据必须提交,以便相应方可以当作信息源以做参考,这些信息可以在网上获取,也可以通过EUIPO认可的来源获得。

一个普遍的问题是程序过程中证据提供的时间。判例法实践表明,EUIPO制定了这样的做法,即一般不再接受当事方在规定时限外提交的证据,除非它是对以前及时提供的证据的额外補充证据。这种做法现在已经写入法规。与证据有关的另一个问题是,有时提供的证据量很大,但是没有具体说明哪些文件可以作为哪种法律主张的证据。随着改革的进行,相关方有义务提供结构化证据,以表明具体证据与待证明事实之间的联系。

与实施改革相关的努力占用了EUIPO层面的大量资源。希望这些资源与所付出的努力相匹配,随着时间的推移,用户可以更好地应用该制度。

猜你喜欢

类别标志证据
多功能标志杆的使用
一起去图书馆吧
首都的标志是只熊
简析基于概率预测的网络数学模型建构
为什么奥林匹克以五环为标志?
手上的证据
家庭暴力证据搜集指南
手上的证据
选相纸 打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