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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视野下的农民合作社发展机制研究
——以钦州市浦北县为例

2018-08-21刘希龙

农民致富之友 2018年19期
关键词:浦北县农民农业

邱 宁 刘希龙

乡村振兴战略是由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并形成成中央一号文件,高度重视“三农”工作,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党和国家领导人都对乡村振兴战略做了具体的部署和要求。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地实施离不开农民合作社,合作社的发展离不开新型职业农民,三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关系。本文以浦北县农业合作社发展为例,总结了创新的发展机制,也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给出对策,可为县域农民合作社发展提供有效的参考。

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同总书记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战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2月4日,公布了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其中“产业兴旺和生活富裕”这两项要求与“三农”问题紧密相关,要求各级政府加大强度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特别是农民合作社,完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建设,积极壮大产业发展规模,带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实现产业兴旺和生活富裕。

钦州市浦北县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上级有关发展农民合作社的政策方略,创新发展机制,完成了各项目标,扩大了浦北县农民合作社的规模,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及辐射带动力,促进了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在以下几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发展与规范共抓,数量与质量并重

(一)以“围绕主线,突出重点”为原则,以“线绩目标”为指导,大力宣传国家相关政策,发放宣传册及实地动员相关经济能力带头成立农民合作社。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截至2017年12月31日,浦北县引导成立了735家农民合作社,成员29665,注册资金61988万元,年销售收入达13822万元。

(二)积极实施示范社合作社评选和监测工作。在管理规范、制度建设、基地规模化标准化、产品品牌化、市场营销能力及带动农户能力方面进行综合评比,选出一批发展较好的农民合作社进行优先扶持、重点扶持。其中对45家示范合作社进行1万元以内的规范化记账补助活动。通过强制推行规范化记账活动,并以此为所有向上推荐申报项目和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的基本条件,进一步规范全县合作社资金及经营运作,促进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健康良性发展。到目前为止,浦北县已有4家国家级示范社,26家区级示范社,37家市级示范社,这些农民合作社都相继获得了国家、区级、市级财政资金的扶持,提升了自身的发展能力同时增强了带动农户生产发展的能力。

2018年浦北县将继续利用好区级切块资金,一方面对新成立的农民合作社进行自身建设补助,促进农民合作社数量的增加;另一方面重点加强对发展优良,品牌较好的产业扶持与引导。

二、加强项目申报及资金使用的监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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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关好项目申报主体资格,保证财政资金发生效益

1、没有健全会计账的,不得申报当年项目。

2、落实函询制度,向工商、村委等部位门函询,了解申报主体正常经常情况。

3、上次项目未能实施的及有违规的,不得申报项目。

4、组成工作小组,实地考察申报主体实施项目的可行性。

(二)扶持、引导农民合作社在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品牌化方面重点发展

1、规模化的引导

(1)一方面加快推进土地确权的进度,从2014年开始到目前,已经完成80%的任务,夯实土地流转的基础。

(2)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及市场体系。建立了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及市场,17个镇(街道)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中心及市场,搭建流转信息网络平台,做好政策咨询、流转规划、信息汇集、沟通供求、价格评估、合同鉴证等工作,形成有利于流转的流转信息搜集发布机制、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流转利益协调保护机制,为有需要的农民合作社提供相关流转服务。

(3)奖励补助规模化的农民合作社。比如,浦北县2018年出台了《浦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北县2018-2020年百香果和黑猪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工作方案的通知》浦政办发〔2018〕6号,对发展200亩以上百香果的每亩补助1000元;对成功创建“浦北黑猪”现代生态养殖示范区,对新获得自治区级、市级、县级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

2、标准化的引导

(1)浦北县出台了三品一标的补助办法,获得国家或欧盟有机食品认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获得国家绿色认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获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中国富硒食品标志”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以此引导农民合作社生产安全优质的农产品,促进其按照先进的技术,统一的生产标准进行工作。

(2)扶持农民合作社的基地建设,主要奖补水肥一体化设施、防虫防疫、基地道路建设等。

3、专业化的引导

(1)邀请有关专家对农民合作社的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理论上课、实地参观及现场指导等。

(2)在农民合作社研发,如新品种的培育,新技术实验等进行奖补。

4、品牌化的引导

(1)奖补获得有份量证书的农民合作社,比如绿博会金奖、生态地保护产品、广西著名商标等。

(2)为各农民合作社提供重要的产品展览平台,如东盟博览会、特别是利用浦北县长寿之乡名片,推介浦北县优秀农产品。

(三)直面发展过程中的问题,精准施策

调研发现全县700多家合作社,存在的共性问题是部分农民合作社投入少,规模少,专业性低,自身发展能力不强,与社员和农户利益联结少,不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及辐射带动力;部分农民合作社已不正常运作,自身发展困难,只是想单纯靠申报财政项目维持;部分只完成了登记注册,尚未按照《合作社法》进行运作,成为“空壳”、“僵尸”合作社。分析原因,是“经营”问题所致,主要表现为“不善经营”和“不会经营”。农民合作社只是载体,能不能做好还需要由“人”这一最主要的经济要素来决定。很多专家学者研究指出,推进乡村振兴,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必须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ii]。2017年4月18日,总书记在参加今年“两会”四川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说到底,关键在人。要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iii]”。由此可见,新型职业农民不同于传统的农民,不但是字面上的差异,更是内涵和要求上的差异。传统的农民更多体现在懂技术,新型职业农民则强调了善经营,并且是融合发展。浦北县自2016年始通过整合县域职能部门培训资金,针对新型职业农民,举办了畜牧、农业、科技、扶贫等多种类型的培训班共约10000人次,正逐步通过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素质,来破解“经营”的困局,推进农民合作社的发展。

浦北县通过财政资金的扶持和引导,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依托,以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机制为手段,以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为重点,以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增收为目标,积极发展新型经营主体、逐步规范其运作,健全规章制度,创新运行机制,注重示范带动,强化扶持、提升素质,重点支持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开展标准化生产,突出农产品初加工、产品包装、市场营销等关键环节,积极发展生产,进一步提升了自身管理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带动了农户增收,有效助力了乡村振兴战略在浦北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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