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农业保险对包头市农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2018-08-20白天治
白天治
摘要:包头市农业保险在包头市推行了十年,通过长效机制的建立以及服务水平的提高,农业保险覆盖面积逐年扩大,有效增强了农业抵御自然灾害和防灾减灾能力。但是受包头市农业生产条件以及一家一户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限制,农业保险还需建立长效机制、创新特色产品为全市农业发展发挥重要的保护伞作用。
关键词:农业保险;保障;作用;问题
包头市农业生产历史悠久,通过多年来各级部门的资金支持和技术研发,农田基础设施日渐完善,良种、农机、农艺、节水等多项综合配套技术措施被广泛应用,全市农业生产已经由靠天吃饭、粗放经营为主的经营模式逐渐转变为精耕细作的科学管理模式,作物产量、农业产值均有较大的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粮食生产安全也有了充分的保障。但是由于受自然气候条件、社会需求、市场等多方面的影响,减产甚至绝产、产量增加收入反而剧减、大面积受灾等现象时有发生。为减少不可抗因素造成的减产、在一定范围内最大限度减少农民的损失,农业保险作为政策性保险在各地推行,经过十年的运行成效显著。尤其是在“三农”重大战略转变中,农业保险在推进农业发展、实现可持续农业发展中发挥着更重要的作用。
1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自2008年包头市开始推行农业保险。经历了十年的发展农业保险覆盖面逐步扩大,保险机制逐渐完善,有效增强了农业抵御自然灾害和防灾减灾能力,为农牧业发展撑起了“保护伞”,为农牧民增收吃上了“定心丸”。
1.1农险机制逐步完善,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结合包头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参加农业保险;二是建立宣传动员长效机制,将农业保险宣传与农业技术推广、科技下乡及农民培训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渠道,进行广泛的宣传,激发农民自愿参加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同时邀请检察部门同志进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为规范承保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三是强化监管,针对承保工作中容易出现虚假投保的情况,加强承保验标工作,对投保的规模化经营主体和村委实行验标全覆盖,加大对普通农户抽验比例,同时加强保险政策公示,在村镇人员集中地段、重要場所设立农业保险专用公开栏,将保险政策、保险责任、承保理赔程序、报险电话等内容用简明易懂的方式长期张贴;四是实行直通式服务,人保公司对种植200亩以上、安华公司对种植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种植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单独出具保险单,提供一对一上门宣传、承保、验标等服务。
1.2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农牧民受益范围持续扩大
一是财政支持农险的力度不断加大,各级农险保费补贴比例从2007年的75%最高到90%,优势是2017年本年度各级财政提供保费补贴5023万元,极大减轻了农民参保负担;二是保险金额不断提高,以旱地玉米、旱地小麦为例,保险金额由2007年的每亩130元、80元分别提高到了每亩300元、200元,提高比例分别为131%和150%,各类农险保障水平得到有效提高;三是保险责任进一步拓宽,种植业保险责任由单一的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不断拓展到了意外事故、病虫鼠害对投保农作物造成的损失,目前又增加了草害造成的损失,而且不再具体指定病虫草鼠害种类。
1.3承保程序日趋规范,查勘理赔效率有效提高
一是严格执行据实赔付,从2012年《农业保险条例》颁布以来,包头市遵循大灾大赔、小灾小赔、无灾不赔的原则,要求各保险经办机构严格执行据实赔付、条款赔付,彻底杜绝了协议赔付、封顶赔付;二是承保分户基本信息不断完善,近年来安华、人保两家保险经办机构通过深入开展调查摸底、数据收集、分析评估等工作,不断完善村、乡镇、旗县区耕地布局、土壤地力分布图,收集汇总乡镇和村近五年的农作物平均产量,为农作物验标、查勘、定损提供了重要依据;三是赔付科学性、准确性不断提高。安华公司把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等技术应用到查勘定损环节,提高了查勘精度和效率,并利用种植业保险移动终端设备(PAD)辅助验险,提高了立案、结案效率和查勘验险精度,人保公司引进卫星遥感、全球定位系统和地理信息系统辅助人工地面查勘,为据实赔付提供了重要依据。
1.4保险覆盖面逐步扩大,参保积极性显著提升
一是农业保险品种不断增加,种植业保险险种逐步由传统的玉米、小麦两种农作物增加到向日葵、油菜、马铃薯等多种主栽作物,同时将风险系数较高的设施农业也列入投保范围,目前农业保险基本覆盖了包头市的大宗主栽作物,而养殖业保险险种也由能繁母猪和奶牛增加到育肥猪;二是承保面积稳步扩大,2007年种植业保险涉及4个旗县区覆盖面积52万亩,2017年扩大到9个旗县区覆盖面积223万亩,承保面积增加300%以上;三是参保农牧民不断增加,全市参加农业保险农牧户由2007年的34704户增加到62869户,参保农牧户数量增加近一倍。
2农业保险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
2.1发展农业保险有助于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农业保险是转移农业灾害所带来风险的必要且重要的手段。农业保险能将生产过程中不可预测的农业风险损失通过支付较少的保险费用转移出去,形成风险保障。农业专业化生产的风险可以通过农业保险分散风险、提供经济补偿的功能转嫁出去,保证了生产资金链的连续,降低农业投资者的风险预期。原本存在较大风险的投资在保险保障下被压缩了沉没成本,使得投资得以实现,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程度的提高。
2.2发展农业保险能有效稳定农民收入
农业保险具有稳定剂的功能。农民参加农业保险,平时支付少量的保险费用,在灾害事故发生时可以得到最低保障收入。这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规避了风险,使农民收入不因突发事件而受到巨大影响,避免“因灾致贫”或“因灾返贫”的发生。
2.3发展农业保险能有效保障农业投资安全
农业保险对农业生产的保障作用降低了农民对风险的预期,消除了大部分风险的威胁,有力地推動了农民增加农业投入,扩大农业再生产,实现保收增收。农业保险是农业发展的坚强后盾,改善农民的信贷地位和经济地位,获得贷款的可能性也增加了,这既有利于农业生产得到又好又快的发展,又可以吸引农业投资,搞活农村经济,形成良性循环。
3存在的主要问题
3.1农业生产条件以及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制约农业保险发展
首先包头市地处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全市降雨量少、旱作面积大,十年九旱,自然灾害频发,这些自然因素为农业保险发展的一大契机,同时更是农业保险发展的一大限制因素;其次,农业生产的经营方式基本是一家一户为主,尽管国家和地方重力推行土地流转,但是土地流转面积有限,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形式比较松散,从而将农业灾害情况所带来的损失分散到家庭,在农牧业生产经营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例处于下降的情况下,无疑降低了农民对保险的期望;第三是农民风险意识普遍淡薄,缺乏投保的积极性,多年来受自给自足的传统经济观念影响,农民侥幸心理严重。只关注眼前利益,加之农牧业收益本身就偏低,农业保险或多或少增加了农牧业的成本费用,致使农牧民参加农业保险的兴趣度普遍偏低。
3.2农业保险相对供给不足
首先,由于农村牧区地域广大,村落极为分散,交通不便,客观上增加了保险公司发展农业保险的成本,阻碍了保险公司的服务分支在广大农村的延伸,使得保险服务投入增加;其次,农村保险业务营销人员营销模式单一,业务员不了解基本的农村牧区实际情况,存在保险产品和营销手段与实际脱节的情况,无法满足农牧民的需求,导致投保农牧民数量有限;三是保险品种格式化、程式化,全国大一统的保险品种不符合各地的种植实际,例如包头市后山地区是莜麦和荞麦的传统种植区,播种面积大,但是由于平衡全国种植业莜麦和荞麦不在农业保险的品种范围之内,客观上制约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而养殖业保险中除奶牛参保外,其它包头市养殖的牲畜基本不在保险范围内。
3.3农业保险的监管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完善的保险市场监管体系应该包括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社会组织监督和用于传导监管信息的载体——监管网络。农业保险为发展农村经济、推动农业生产、保护农民利益等方面提供保障,同时需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给予保护,使农业保险在对其定位、支持和相关原则的确立;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双方利益的维护等方面都有法可依。目前,我市农村保险市场在监管方面一直都是主要依靠政府监管,其他各方的作用还远未发挥出来,而各级政府对于农村保险的监管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加之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出现了监管不到位的现象,这样就使得违法违规操作有了可乘之机,这些问题的出现将会极大降低农业保险的信用度。
4对包头市发展农业保险的几点建议
4.1紧密结合实际,创新农业保险产品
农业保险应紧密结合实际,把扩大农牧业保险覆盖面和参保人数作为目标,把创新产品种类和提高服务质量作为必要途径。保险公司应充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农牧业保险要本着低额保费、适度保障、缴费灵活、责任宽泛的原则,通过不同地区有针对性的广泛市场调研,针对农牧民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需求,完善和开发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满足农牧民的需要。比如,后山地区种养业保什么、怎么保?针对以牧为主的达茂旗牧区的“黑”、“白”两灾,可不可以开展巨灾保险?此外,还应根据农牧业的分类和包头市种养业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发农、林、牧、副、渔等相应的险种,拓宽莜麦、荞麦、玉米、向日葵、马铃薯以及全市经济作物的品种范围,丰富保险产品,进一步挖掘市场潜力。
4.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牧民参加保险规避风险的意识
保险公司应利用各种现代传媒,特别是农牧民使用手机多的有利条件,在电视、微信等方面取得突破,打破农村牧区信息相对闭塞的局限,开展保险、风险、防灾减损等知识以及有关保费补贴政策的宣传工作,并通过对参保、理赔等程序的介绍,使农民了解整个理赔、查勘定损等服务的流程,让广大农民真正地了解保险、认识保险,提高参保积极性,促成农业保险市场的良性发展。
4.3提高农业保险营销人员的服务质量
首先农牧业保险的营销人员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成为既具有专业素养、又有职业操守,讲诚信、守纪律的高素质保险营销工作人员,能将保险的条款准确并且深入浅出地介绍给农牧民,将条款包含的意思解释清楚并使其接受;其次农业保险的营销人员要掌握农村牧区市场具体特点、熟悉农村牧区文化以及体察农牧民的想法,了解农牧民对于保险的需求,并能及时地向上反馈,使保险产品的设计更加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第三保险公司和农业保险营销人员要及时掌握种养业市场动态。密切关注市场行情,有针对性的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开发适销对路,市场行情看好的产品,发挥出农业保险在种养业结构调整中的潜在作用。
4.4建立健全农业保险的监管制度
农业保险作为一种农业保护制度,对法律法规具有很强的依赖性。国家应尽快通过立法,界定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障范围、经营原则和政府定位;明确经营主体的组织形式以及政策支持办法、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等,使农业保险各项工作有法可依,促进农业保险规范化、制度化发展。要充分利用包头市较大市具有地方立法权的有利因素,建立完善对包头市农业保险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地方性法规。
4.5努力建设政府、保险公司、农民合作的农业保险机制
从世界其他国家和外省市的实践经验来看,农业保险必须形成“政府+保险公司+农牧户+社会监管”的一体工作机制,否则农业保险工作将寸步难行。首先农业保险必须依靠政府的大量财政资助,因此政府不仅要发挥监管作用,更重要的是要发挥支持作用。这种支持体现在政策和资金两个方面。我市应通过对农业保险的经营给予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支持,扶持其发展。比如,最大限度地发挥地方政府的协调作用,学习借鉴外地“保险+信贷”的融资模式,最大限度地调动农牧民参保投保的积极性。其次,有针对性地加大对农牧民的投保补贴,根据不同地区种养业的特点和优势推出几个主补产品,一方面推动区域优势的加快形成,另一方面迎合农牧民的参保投保兴趣,调动农牧民参保投保的积极性。最后是应该结合包头市规模化种植和养殖现场,进行特色产品补贴,尤其是在规模种养区主推农牧业机械化保险、农田水利工程保险、良种保险、化肥保险等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