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涧西:四举措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2018-08-18董朕
董朕
近年来,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检察院采取多项措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已着力构建起权责明确、运行规范、注重监督、廉洁高效的司法办案责任制,取得了良好成效。
严格制定规范,构建检察权规范运行长效机制。涧西区检察院自2016年成立司改工作专班以来,结合辖区政法工作实际和检察工作实情,先后召开司法改革领导小组会议14次,分别制定了10余项制度规范,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将检察权力清单化、责任化,确保权力运行有约束、有监督,努力实现“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体制改革目标。
优化办案组织,增强法律监督主业和办案主责的工作力量。涧西区检察院经过上级院组织的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共35名检察官进入员额,全部配至办案一线。目前,除6名员额检察官转隶至涧西区紀委监委外,其余29名员额检察官均配置到侦监、公诉、未检、执检等主要业务部门,尽可能充实业务部门办案力量。检察长、副检察长及专职检委员等入额院领导全部开始带头办理案件,在办案中积极引导检察干警充分树立证据意识和法治思维,集中彰显了办案效果和业务水平,有效解决了“案多人少”矛盾,极大地提高了全体员额检察官和办案组的能动性和稳定性。
规制管理流程,健全符合司法办案规律的运行模式。结合具体案情、案件性质、社会影响力和承办人特长等情况,该院刑事犯罪检察部门确立了“随机为主、指定为辅”的案件分配制度,保证案件分配合理有序、公正透明,尤其是保障追捕、追诉类案件办理做到“无缝衔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检委会子系统上线运行以来,该院敢于革新议案材料打印、委员举手表决、会议记录手写“老三样”,按照河南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建设标准,规范上会、议案、表决、记录等会议流程,配备语音识别系统、文字转换软件等技术设备,方便检委会充分发挥宏观指导和具体监督职能,实现了议案议事的高效环保。
强化权力监督,筑牢公正司法、忠诚廉洁的纪律防线。根据上级院要求,该院按照员额检察官职数范围的68%抽评案件,几乎涵盖每一个业务部门,特别是对撤案、不捕、不诉等案件做到必查,切实增强员额检察官办案的危机感和责任感,防止检察权被滥用。加强内部监察,对过问案件、干预司法活动等情形严格落实登记备案制度。办理的侦查监督、审查起诉等案件严格做到每案一附表,每月一汇总,说明干预情况并做好记录,防范可能发生的办案安全风险。对故意徇私枉法、违反程序办案等导致工作被动引发严重社会舆论影响的,启动错案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坚守住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