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居然还能赚钱
2018-08-18童谣
童谣
病假,是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生建议、用人单位批准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期间。而医疗期,则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换而言之,医疗期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最长期限。医疗期设置是对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保护,员工休病假,用人单位理应依法按时发放病假工资。但是,如果员工以病假的名义旅游度假、兼职赚钱……用人单位依照内部规章制度解雇员工,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与医疗补助呢?
案例
案例一:丁某就职于阿里巴巴,2013年4月18日前往医院就诊,19日以自己患有严重颈椎病医生建议休息为由请病假两周,并提供了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书、病历手册、医疗费单据等证据材料,获批当日即启程前往巴西。丁某回国后,阿里巴巴工作人员与其谈话时,丁某回避休假地点仅强调事先已请假,且以公司规章制度没有对员工的休假地点作出限制为由辩解。阿里巴巴认为,丁某虚构病假前往国外旅游,在公司调查期间故意隐瞒,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应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此案的终审法院北京高院认为,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虽然未对劳动者休假地点作出限定,但是劳动者休假期间的行为应当与其请假事由相符。按照一般生活常识判断,劳动者虚构病假出国旅游违背诚信原则和企业规章制度,对用人单位的工作秩序和经营管理造成恶劣影响,故用人单位可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阿里巴巴最终胜诉。
案例二:陈某于2012年入职某国有单位,2016年工作满4年的陈某因身体不适向单位提交病假单,开始休六个月的病假。然而,用人单位在一次业务交流中意外地发现陈某居然与另一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病假期间领取双份工资。用人单位经过向医院核实发现陈某夸大病情,遂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此案,仲裁委经审理后认为,陈某的行为属于欺诈公司的行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经民主程序制定,其中对于职工欺诈行为认定为严重违纪行为。用人单位根据规章制度解除陈某劳动合同无不当,不支持陈某的仲裁请求。
以案说法
一、虚构、夸大病情骗取假期,如何处理?
如果用人单位经过法定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不得向单位欺骗、隐瞒与工作相关的事项这类的规定的,而劳动者虚构、夸大病情骗取病假或医疗期,不论是否有从事兼职活动,单位均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4条第三款的规定,以劳动者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同时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规章制度约定的法律后果。
如果用人單位规章制度没有这方面的约定,怎么处理呢?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在审理“林女士诉某科技公司劳动争议案”的判决认为,劳动者在患病期间,依据病情需要,有权请休病假。但是提交虚假、伪造、变造的诊断证明、病假条等材料,则休“病假”的期间就被认定为旷工,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旷工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无须支付任何赔补款项。
二、病休假期间从事兼职,如何处理?
如果劳动者确实因病需要休假,但是在休假期间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4条第四款的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之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和受劳动保护所产生的法律关系。
这里的劳动关系应区别于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现实中很多劳动者,在工作之余兼职,这类兼职一般情况下构成劳务关系,用工者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劳动者按照用工者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即可。即便兼职形成的是劳动关系,也并不必然导致解除合同,只有当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兼职对劳动者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用人单位举证证明经用人单位提出,劳动者拒不改正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为用人单位给员工休病假是为了让员工病假期间保证休息,尽快恢复健康,以便正常工作。如果员工在病假期间放弃休息从事其他活动,用人单位一经发现可以提出,如果拒不改正的,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也是合乎常理。
温馨提示
实践中劳动者“泡病假”的主要理由有以下几类:1.得知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而故意拖延合同到期日;2.与上级领导产生矛盾,逃避工作;3.外出游玩;4.在外兼职。
无论劳动者是基于什么理由,“泡病假”都属于一种违反诚信及职业道德的行为。我们不提倡也不赞成劳动者采取这种手段来谋求私利。一旦被用人单位发现,劳动者都将面临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