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农村水利设施运行管理现状分析
2018-08-17张晓冬韩伟庆
张晓冬,韩伟庆
(临沂市水利局,山东 临沂 276000)
2017年,按照临沂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市农村水利设施运行管理现状,加快推进水利设施管理体制创新,提高工程使用效率,临沂市水利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农村水利设施管理状况调查。
1 基本情况
农村水利设施建设是农业农村发展的生命线。临沂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农村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摆在重要位置,特别是2011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以来,各级在加大投入进行工程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村水利设施运营和管护的新机制、新办法。截至2016年底,全市共建成灌溉、防洪、供水、生态水利工程9万余处。其中,水库901座,大中型灌区81处,塘坝等“五小水利”工程6.6万余处,已通自来水自然村8 616个,受益农村人口880.2万。全市农业灌溉面积达到39.84万hm2,有效灌溉面积达到34.88万hm2。
1.1 大中型灌区情况
全市共有大型灌区6处、中型灌区75处,现有支渠826条,设计灌溉面积35.79万hm2,其中正常运行的支渠有434条,灌溉面积11.84万hm2,占总面积的33.1%,非正常运行的支渠有392条,涉及灌溉面积23.95万hm2,占总面积的66.9%。
1.2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情况
2006年以来,水利部门投资兴建农村小泵站、池窖、塘坝、机电井和小渠道等“五小水利”工程7893处,设计灌溉面积9.71万hm2。2016年度,全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费用为2 963.3万元,水费收取2 653.1万元。总体运行情况见表1。
表1 小农水工程总体运行情况表
从管理模式上分类,小型农田工程由协会管理的有4 736处,集体管理的有2 675处,承包管理的有482处。
在运行不正常的小型水利工程中,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老化失修、水源不足、管理不善及其他方面的原因。
1.3 农村自来水工程情况
截至2016年底,已通自来水自然村8 616个、受益人口880.2万人。其中,能正常运行的有7 029个自然村、743.2万人;不能正常运行的有1 587个自然村、137万人。水费收取正常的有6 814个自然村、720.2万人;不能正常收取的有1 802个自然村、160万人。
2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部分灌溉渠系等设施被挤占以及配套不齐、水源不足。近年来,各地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建设突飞猛进,部分农村水利设施遭到严重破坏。据统计,全市9个大中型灌区有32条支渠被城建、工业用地占用,工程设施报废,涉及农田灌溉面积2.11万hm2。
2)农田灌溉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严重匮乏。“十二五”以来,各级开始重视农村水利设施维修运行问题。近3年,市财政每年用于小农水项目维修养护资金300万元左右,上级在安排项目建设资金的同时,安排少量的维修运行资金规定用于重点项目区的维修运行。但是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县级财政根本无力投入资金对零散的小型水利工程进行维修。
3)部分农村自来水工程报废停运和水质不达标。近年来,在政府12345热线和临沂市水利局行风热线中反映农村自来水问题的比例一直较高,已成为群众关心、领导关注的热点问题。分析其原因,一是由于部分工程建设时间早,受当时条件的限制,投资标准偏低,管理不善,工程老化失修,个别工程收不抵支等,造成部分工程停运或不能正常供水。二是单村工程较多,水源地保护力度不够,工程维修不及时,环境水源污染,消毒设施配备不全、使用率不高等,造成水质合格率低。三是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经费不到位,基层管理人员缺乏等,工程不能持续发挥效益。
4)管理人员数量严重不足、水管员生活补助不到位。一方面,尽管全市要求各乡镇恢复建立水利站,但是由于人员编制、经费等原因,全市只有部分县落实了水利站人员编制与待遇,其它县(区)每个乡镇只配备1名水利站人员。在开展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时,全市在册的村级水管员7 225人,由于补助资金不到位,挫伤了他们工作积极性,多数人员不能到位,管护工作只能由村干部兼职。
5)现有人员素质不能满足管理的要求。据调查,全市水利站工作人员年龄多数在50岁左右,选聘的村级水管员年龄也多数在50岁以上。从整体上讲,基层水利从业人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对新技术的应用学习慢,有的设备根本不会用,难以全面胜任农村水利设施的技术指导与工程管理,经常造成工程运行管理不及时,使用不规范。
3 措施与建议
1)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从根本上改变违法占用农田灌溉设施问题。建议各级严格执行《农田水利条例》《山东省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全面落实《临沂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加快制定出台《临沂市农田水利管理办法》。非灌溉项目工程需要占用农村水利设施时,要先进行规划论证,对拟占用的农田水利工程设施进行评估并制定补偿方案。补偿方案要报经水利部门批复同意。
2)积极落实维修养护资金。为确保工程长期有效运行,必须增加维修养护资金,为工程正常维护和运行提供资金支持。建议市政府出台维修养护资金相关文件,明确维修养护资金的筹集、使用办法和考核机制。
3)尽快配齐配强基层水利人员力量。首先,要按照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标准,落实人员编制,保障工作待遇,恢复乡镇水利站工作职能。要建立村级水管员遴选制度,每年组织县(区)对村级水管员进行考核,对不符合条件要求的予以辞退,重新选拔人员补充。同时,市、县水利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举办农村水利设施运行管理技术培训班,加强对乡镇水利站、村级水管员等基层水利人员技术培训,建立工作考核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4)创新工程建管模式和机制。一是借鉴德州、滨州和日照等市先进管理经验,结合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大力推广公司化经营工程管护模式。二是加强乡镇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服务平台,建立专业维修养护队伍,开通便民服务热线,实现县、乡、村三级联动。三是积极推进大中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代建制”,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鼓励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济组织参与,出台“先干后补”、“以奖代补”等激励政策,鼓励其作为“项目法人”,推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一体化。
5)落实各级责任,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搞好农村水利设施管理是一项重大惠民工程,也是一项社会工程,各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实行分级负责、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加强督查,问责问效,对工程管理、运行、维修养护资金、管护人员补助等进行量化打分,并将得分情况计入政府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