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加班,竟被开除
2018-08-16佚名
恋爱婚姻家庭·青春 2018年8期
佚名
我爱工作,工作使我快乐。可是,太爱工作,反而会丢了工作……西班牙一名男子,因为太爱工作,每天都会提前两小时上班,结果违反劳动合同,擅自加班,被公司开除。
在西班牙的巴塞罗那,吉恩已经作为廉价连锁超市Lidl的一家分店经理,为公司卖命12年。公司所规定的上班时间是7点,但吉恩每天都会提早2个小时,凌晨5点就来到公司。他会花几个小时整理货架,检查订单和价格,为超市开业做好一切准备。
超市老板在查看超市监控的时候,发现了每天都会独自加班的吉恩,他没有感动得给吉恩颁发“年度之星”奖章,反而对此非常不满,要求将吉恩解雇。
在给吉恩的解雇信中,超市表示,吉恩违反了一项禁止无偿加班的规定,规定要求“每分钟工作都是有償的,只要员工在工作,公司就必须打卡付薪”。而吉恩却在公司没有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加班,没有收加班费。
因为工作太辛苦而被解雇?这简直荒谬!吉恩对此非常不满,将老板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