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单纯的“查事”转变为“查事察人”
2018-08-14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生态环境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环境保护督察作为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督察机制,狠抓督察实践,两年完成了全国31个省(区、市)督察全覆盖,取得了“百姓点赞,中央肯定,地方支持,解决问题”的显著成效。
真抓实干 中央环保督察全面推进
2015年7月1日,原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正式建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制度。2016年2月,国务院成立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督察工作,组建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实现6个区域督察机构由参公事业单位转变为行政机构,更好地承担中央环保督察任务,并由单纯的“查事”转变为“查事察人”;抽调地方和直属单位人员参与中央环保督察,形成督察人选库和专家库;加强督察培训,累计培训超过1500余人次,基本形成一支专业化的督察队伍。
在督察实践中,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每一次督察和督察的每一个环节,都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坚强的政治定力,不断推动工作落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群众身边看似不起眼的“小问题”,作为督察关注的“大事情”,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奔着问题去、奔着责任去,切实把问题查清楚,把责任落下去,努力做到见事见人见责任。始终紧盯地方党委和政府发展理念、工作落实和责任担当情况,查找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深层次原因,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不断推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始终通过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公开督察相关信息,不断强化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进而对被督察地方形成强大压力,更好地发挥了环境保护督察综合效应。始终严格严肃责任追究,第一轮督察共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案件387个,目前河北省试点和前两批15省(区、市)已完成问责工作,共问责2266人,发挥了很好的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
百姓点赞 中央肯定 地方支持 解决问题
在地方党委和政府及督察组的努力下,第一轮环境保护督察实现全覆盖,并于2018年启动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取得了“百姓点赞,中央肯定,地方支持,解决问题”的显著成效,为制度化推进督察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
提升了地方黨委和政府环境保护责任意识。环境保护督察是对地方党委和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工作体检”,更是对地方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执行力、行动力的“政治体检”。地方许多领导同志反映,督察触及灵魂、荡涤思想,让他们深受震撼。通过督察,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增强,并将督察整改作为政治责任来担当。超过一半的省份由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同时担任整改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均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督察也是教育和警示的过程,第一轮督察共与768名省级及以上领导、677名厅级领导开展个别谈话,对689个省级部门和单位进行走访问询,使地方领导同志普遍受到教育。特别是通过受理并推动解决人民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加强边督边改,强化立行立改,第一轮督察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3.5万余件,地方已基本办结。累计立案处罚2.9万家,罚款约14.3亿元;立案侦查1518件,拘留1527人;约谈党政领导干部18448人,问责18199人,极大地营造了督察氛围,传导了督察压力,得到人民群众真心拥护和称赞。
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环境问题。以中央督察组名义对省级党委和政府开展督察,对被督察地方形成强大震慑,特别是采取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直接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环境问题,提升了生态环境质量。据统计,第一轮督察直接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8万余个;同时地方借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还推动解决了一批多年来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环保“老大难”问题。特别是,各地大力推进督察整改,按照拉条挂账、办结销号的要求,第一轮督察纳入整改方案的2147项突出环境问题近半已得到解决。如,京津冀地区加大压钢减煤和“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甘肃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内346个违法违规开发建设项目中317个已实施整改;新疆卡拉麦里山自然保护区“瘦身”问题整改到位,位于核心区的产业园区及相关企业清退到位;湖北省累计清退湖泊围网养殖121万亩,约占总量的92%,全省湖泊水环境质量得到初步改善。
促进了地方加快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展示了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坚强决心和意志,在推动地方不断改善环境质量的同时,也为地方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强大动力。督察进一步强化了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状况明显改变,不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盲目决策、环保不担当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如,北京、上海等以督察整改为契机,推进超大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创新;浙江借力督察,分类施策、疏堵结合,大力推进传统产业综合整治和转型升级;内蒙古明确“以水定产”,严格控制煤化工行业过度发展;海南严格控制围填海行为,停止中部生态核心区开发新建外销房地产项目。
显著推进了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各地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审视、深刻反思、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取得了明显效果。启动督察以来,各省(区、市)已针对性地出台或修订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度标准等330余项;山东、海南、四川、西藏等地印发文件,将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生态效益等内容纳入干部履职尽责考核评价范畴;31个省份均已出台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档、环境保护督察方案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27个省份已开展或正在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初步构建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
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必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为破解环境保护体制机制难题,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需继续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来担当。继续推进环境保护督察,不断强化责任担当,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点,以解决环境保护共性问题为突破口,以环境保护实际成效兑现承诺、取信于民。二是大力推进绿色发展。要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不断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确保严守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加快解决历史遗留环境问题。三是注重加强系统保护。要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加强统筹施策和系统保护,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四是加快完善法规制度。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系统保护研究,针对性出台政策法规,及时弥补相关领域法规制度缺失,不断强化刚性约束,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奠定法制基础。修订自然保护区条例,加强自然保护区分级分类管理顶层设计。开展自然保护区排查和摸底,科学实施自然保护区划定、勘界等工作。五是切实加大环保投入。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切实解决严重困扰城市和农村的水体黑臭、垃圾围城等环境问题。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力度,保障重大生态系统治理修复资金。开展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项目清理,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加强生态补偿力度,切实让人民群众在保护生态环境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