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三管齐下推进党的政治建设
2018-08-14
7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会议,原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推进会的重要批示,重点研究了对本次会议精神的落实意见。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同志要求,认真落实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把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在实践中,既要防止游离于业务工作搞空头政治的倾向,也要防止业务工作“一俊遮百丑”的现象。要把政治和业务结合起来,用法律的手段解决好带有政治敏感性的问题,用政治意识处理好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争取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一是突出强化“四个意识”。最高检党组要求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坚决贯彻執行党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坚持把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的贯彻落实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对党中央确定的目标、方针和重要提法,党组和党组同志要准确领会精神,及时作出部署,坚决抓好落实,不能随意变动更改,更不能自作主张另搞一套。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7月18日上午,最高检机关党委召开座谈会,专门听取部分专职副书记意见和建议,汇总梳理高检院机关政治建设存在的7个方面问题。当天下午,召开各厅级单位党组织专职副书记会议,通报机关党建存在的问题和具体表现;围绕会议提出的六个方面重点任务,研究提出具体措施,找准党的政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做到同部署同落实。
三是开展专项督查。机关党委将会同驻院纪检监察组、监察局,重点围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结合持续推进巡视整改,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掌握各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发现和解决党的建设特别是政治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决防止政治建设“灯下黑”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