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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英雄主义的覆灭

2018-08-13麻酱娘

南风 2018年6期
关键词:队里英雄主义队长

麻酱娘

新人新语:

俗人一位。成日穿梭于各种实验仪器中,却毫无理性思维,笔下所写俱是软绵色,所喜俱是朗括人。爱砰砰砰的枪战片,亦爱乡野小森林,年少时随便抓本书都能看,于是导致喜好繁杂,毛病如旧。

好吃火锅。故事大半是在火锅店里悄悄冒出个头来的。水雾是灵感,麻酱是灵感,虾滑是灵感,牛油辣锅亦是灵感,于是我想将故事就火锅一道煮了,送予你品尝。

亦好俗气人生。喜八卦情感贴,就一袋薯片一起吃,即可消磨半个下午。现实从来比小说更狗血,婆婆妈妈方是人生常态,可我仍想写场单纯爱恋,无尘世纠纷,为你生造一片净土。

最好笔下人物。他们啊,一个个跳出来,问我怎么还没有写完他们,问我他是否可以同她圆满,问我她的爱恋是否有始有终,我太喜欢他们了,于是我将他们写给你们看。

你们看到了吗?

“苒北这小姑娘有什么坏处?”

这问题如果问救捞一队的任何一个人,得到的答案可能都是:苒北她选男朋友眼光太差。只有救捞队长时翎,老老实实地答:“希望她下次去酒吧别只喝养乐多了,喝点酒吧。”

苒北大概天生有颗乐善好施的心,硬生生将恋爱谈成慈善事业,自己工资大半拿去养男朋友了——她的男友们集结了穷、妈宝、大男子主义等各类特征。

可只有纪邵歌是不好看。

说他不好看也不准确,纪邵歌常年将自己的脸用大口罩和墨镜帽子封存起来,在本埠最热的时候也穿长袖长裤,将自己变成一个活的木乃伊,谁也不知道他长什么样。

但凡他有点内在,也可以说苒北透过外表看本质,可纪邵歌无业游民一个,跟苒北谈恋爱以后每天都往队里跑。

如果真要说他有一点好处,大概是纪邵歌从苒北的各位渣男友中勇攀巅峰,让苒北的慈善事业再创新……队长好!

本埠救捞队有条铁律,队长说什么都是对的,队长一天下八个命令都应该遵循,而他们队长新下的命令就是:不准擅自议论队友感情。

时翎这人也有趣,她是本埠,乃至全国,唯一一位女救捞队长,没参过军,没上过专业院校,就读了个国防生,硬生生让这群一米八往上的汉子对她服服帖帖。靠实力吃饭的队伍里只服气一种人:够实力,对自己够狠。

那是时翎出任务连轴转的第三天,她满身还带着血腥气和海涩味,并没有将队友的八卦当回事,只低低嘱咐了一声:“苒北新来队里还没多久,你们小心小姑娘面皮薄。”

只有她自己知道,立这条规定不是为了帮苒北,而是为了纪邵歌。

说起来那晚是时翎和苒北一同见到纪邵歌的。

只要一出任务,救捞队就很容易陷在救人而不得的挫败感中。那晚也是,浪太大,队里五个人全被卷倒在甲板上,時翎不敢让他们冒险,于是把人全部吼回来,孤勇一人去多救了两个。

可是还是三死五伤,救人而不得,比死亡更痛苦。

苒北是队里新招回来的心理医生,操心地将他们全拉去酒吧,豪气说:“酒吧我包了!你们随便喝,随便睡!”

可苒北不喝酒,她本人自备养乐多,乐滋滋地叼个小奶瓶去除暴安良,帮半醉的姑娘们赶跑骚扰者。

酒吧里不喝酒的还有两个人。

一个是时翎,她侧坐在吧台,抽呛鼻得要命的烟,把自己藏在烟雾后面。

另一个是纪邵歌。

这人半点人味都没有,坐在暗处,点了一整排的橙汁来满足酒吧低消,却连动都不动,只有偶尔翻了一页杂志才能证明:噢,原来他还活着。

他像是由无数的寂寞交织而成的人,把自己锁在他的世界里,毫无与外界交流的欲望。

时翎能感觉得到苒北浑身的细胞都在跳跃,不知道是不是心理医生总有这种扶贫济弱的倾向,纪邵歌这种有着明显缺陷的人最讨他们欢心。

她摁住身边跃跃欲试想要搭讪的小姑娘,同她说:“那人跟你不是一类人。”

苒北身上惯有一种人烟气,仿佛她无论在哪里,哪里便可生机蓬勃绿意盎然,在酒吧的打光下牛鬼蛇神都看不清,而纪邵歌,那样拒人于千里之外之外的态势却依旧明显,虽说时翎在工作外时间內恨不得明哲保身,对人待事冷漠极端,但她不愿看苒北重蹈她覆辙。

再去撞上一面冷心冷情的南墙,血肉模糊。

他看都没有看苒北一眼,视苒北这个人和她带去的酒如无物,起身径直离去。

时翎看着身边小姑娘哭唧唧的样子,仿佛可以透过时光缝隙看见谁的脸。她一颗再冷硬不过的心也放了下来,问苒北:“一个连脸都看不清的人,有哪里好的?”

每日风里来雨里去没空听八卦的时大队长还耐心跟苒北说:“你前一个男朋友,你说他长得像你村里的弟弟;你前前男朋友,你说他连食堂一顿饭都刷不起想帮帮他……”,时翎顿了一下,“你能不能不要这么英雄主义,你当你是美国队长吗?”

心理医生的共情能力是强,但是时翎确实没见过这样强的人,又或者不是共情,而是苒北血液里本就有英雄主义的因子在沸腾。

苒北终于抬起湿漉漉的眼睛看时翎:“那个人,我认识的。他帮过我,以身相许不过分吧?”

苒北这人着实根正苗红,她信奉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有时翎这样埋汰的人,才会去想如果帮她那个人现年五十,有妻有子,苒北会不会还想得出这样糟心的主意。

时翎不想打击她,只好采用折中战术问被帮了什么忙——她心里想,见鬼吧那个人排斥陌生人的气质都上天了,他会帮人?

“你知道我是从山里出来的吗?”

“他来过我们村一次,他那双眼睛,那个气质,我忘不了。”

“从高中起,就是他资助我到大学毕业的。”

小学速算一等奖的时翎心算了一笔账,发现我的妈这可真的不止滴水之恩了。

也就是本着这资助款的恩情,时大队长令行禁止,帮着苒北不准别人说纪邵歌坏话。

如果说苒北是英雄主义的话,那么时翎就是结结实实的个人主义——反正这两人都不怎么好。

救捞队的人都不清楚,为什么时翎这么个人要来做这种舍生忘死的活——非工作时间她惜命得要死,有人摔倒望都不带望一眼;不谈恋爱也从没想过结婚,美滋滋地把钱全部花在自己身上。

时翎坐在桌子上抽着烟对他们大放厥词:“就是因为你们把生活和工作混为一谈了,生活里想帮不敢帮,工作里想帮帮不了,活得多累啊。况且我无父无母无牵挂,国家培养出来的命万一丢不在海上不是很可惜吗?我不好好珍惜我自己谁来爱我?”

一众酒疯子举着酒瓶对时翎吼:“队长我们爱你!”

而纪邵歌站在门口,静静地看他们群魔乱舞。苒北终于攻克了他的心,将他带来介绍给队里的人——纪邵歌其实是一个柔软的人,路过地铁口公交站一定散财给乞丐,常年多拿一把雨伞送人,积蓄微薄却依旧资助像苒北这样的山村少年。苒北这样说起来的时候,脸皱皱地有点烦恼,但又十分开心:“总算有个人跟我一样想要拯救世界了。”

就好像,他们在酒吧见到的那个纪邵歌只是一个幻梦。

队里的人对纪邵歌的偏见也渐渐消失:谁不喜欢一个总是帮忙的人呢?纪邵歌这个人冷着张脸的时候拒人于千里之外,但他好顺手帮忙,队里人都自诩是苒北的娘家人,常常使唤来队里找苒北的纪邵歌,他好脾气,从没有拒绝过。

这次也是。

他提了一箱啤酒,放在门外,朝大家挥挥手就想离去。

那晚的时翎喝得有些多,她之前从没有跟纪邵歌讲过话,也没有让他帮过忙,可就在纪邵歌转身离去的那刻,时翎从桌子上跳下来,把自己的烟头掐掉,摇摇晃晃地走到纪邵歌面前。

女队长的眼睛亮得吓人,她好似有很多话要说,又好似不知道该说什么,她说:“你的梦想是什么?”她的问话俗套得要命。

“我想拯救世界。”

放屁。

梦里的时翎这样想,纪邵歌十九岁那年,是个冷漠又孤僻的天才,除了智商和样貌,没有任何东西值得一提。

他聪明到什么地步,上的是科大少年班,不到二十岁读的直博,把实验室当作家,孤僻到连导师都看不惯纪邵歌,把他赶出去参加社会实践。

纪邵歌他甚至用一年发两篇SCI当作条件来跟老板打商量,为此逃避他可怜的社会实践负分,建国初期就开始搞科研的老教授被他气得要死,连带着把他实验室钥匙都没收了,在做完社会实践前不准他进实验室。

因此少年人多少有点憋屈和不岔,做马拉松配速员时,他幼稚地挑了个“5km/h”的配速,以此来彰显他的不满意:反正也没有谁能跑那么慢。

有的,那个人是时翎。

时翎那会连马拉松的赛制都不怎么清楚,唯一了解的是马拉松前几名有钱可以拿,她乐颠颠地跑去报名,衣服穿的是旧衣箱捡的最大号,自得其乐地认为这是T恤裙;鞋子只有她妈的旧皮鞋,报名的人好心提醒了一句说这样跑脚会崴掉,时翎想想也是,于是脱鞋赤脚跑。

于是她成功地越跑越慢,但是跑完全程的人都有盒饭,为了有两块排骨的盒饭,时翎不想放弃——她在跑到最后一名的时候,见到了纪邵歌。

时翎连纪邵歌背上贴着的纸是什么意思都不太清楚,但是年少的她真心有千万颗,足够她见人就塞。

“你是不是大学生呀”、“你渴不渴呀”、“跑马拉松怎么喝水呀”……诸如此类的问题,活生生地将一个能在实验室半年跟同学交流不到十句的纪邵歌逼疯,他实在不胜其烦,停下来问时翎:“你什么都不知道,来干嘛?来招人烦?”

那是时翎第一次正经看纪邵歌:那张脸苍白又瘦,是缩宅那类不见天日的白,只有一双眼睫俱是又黑又浓重的颜色,让他眯着眼看人的时候,陡然有了一种凌厉感。

时翎讪讪地说:“因为钱?因为盒饭?”

“哦。”纪邵歌不再理时翎,继续向前挪。

可他挪一下又停下来,问时翎:“这场半马前百分之十五都有奖金拿,你落下了不少,而且没有跑马基础,不过幸好这也才开始不久。跟着我跑,我带你压着奖金线,最低的奖金,能接受吗?但你得答应我,跑步别讲话。”

时翎迄今都不清楚,那个个人主义爆棚,恨不得全世界都只有他一个人的纪邵歌,为什么在当时愿意帮她。

但彼时那个看起来丧里丧气的少年,脊背总算挺直,他慢条斯理地脱掉志愿者的小马褂,成为时翎的唯一一点光。

可惜他们都忘了纪邵歌天才是天才,但他是一个做理论物理的。

生活没有理想状态。所以纪邵歌不能从一个理论天才变成体育全才,时翎也不能在第一次长跑中就按照理想状态成功,奖金半点都没有拿到,她只能蹲在纪邵歌的实验室门口跟他一起吃盒饭,好玩地看他拉下脸来求导师:“我已经做了志愿了,做不好是他们规定有问题。您放我进实验室吧。”

时翎第一次看见这样求人的,半点不知道自己错了,连拜托都是用的陈述句,而且来回都是这两句。

他們导师一把年纪,被纪邵歌气得吹胡子瞪眼,“那谁谁,你陪陪小纪,那么大个人了哪能整天泡在实验室,谈朋友谈朋友去。”

时翎一蹦而起:“我才不跟他谈朋友,我才上高中!我们老师说不准谈恋爱!”

纪邵歌眼睛却亮了起来,他拽过时翎,问他导师:“我跟她交朋友你就放我进实验室?”

……这人重点抓得莫名其妙。

“我不!”

老教授看他们两个闹腾,也不答应也不否定,只觉得年轻真好。时翎最后松口是因为纪邵歌朝她手里塞了好几张一百块,“你缺钱呢吧?”

时翎在跑步的时候改掉了她话痨的毛病,但跟纪邵歌走来实验楼的这一路又故态复萌,絮絮地说她妈特喜欢好看衣服特喜欢好看首饰,她得赚好多钱来给她妈妈花。小姑娘在T恤下的胳膊细瘦,说到她的赚钱计划时还骄傲地晃,丝毫不觉得她连十六岁都不满,靠自己养活她和她妈有什么不妥。

那时候的时翎,满心满意地怀揣着对世界的爱,每天都想赚钱,却依旧生气勃勃,像课蓬勃生长的向日葵。

每天三点半起床蒸包子去卖,顺路帮着邻居阿婆捡瓶子,再掐着早读的铃冲到学校,大课间早餐零食都卖,遇到家里穷的就送,从不认为自己才是需要救济的那个。

后来她又多加了一件事,每天晚上蹲在纪邵歌实验室看他做实验,每天跟他说二十句话,一句不多一句不少。

……她的梦想曾是拯救世界,又英雄主义又骄傲。

酒醒后的时翎将自己的黄粱一梦扔到脑后,她深知纪绍歌这个人,一句半句的话对他毫无影响。

况且时翎也很快没机会想这些了。正是台风季,本市环岛发来求救,只要有这样的任务时翎永远都会上。按她的话来说是自己反正茕茕一人没牵没挂,要死先死没关系,不过大家都能回来的话奖金她得拿多一点。

队友笑她财迷也不介意,心里想我真正财迷的时候你们都还没有见过。

只是那场任务实在是块硬骨头——本来就是封岛期,偏偏有人莽撞出海,船都要被掀翻。海面风力十多级,救援机上也不是,下也不是。

六个队友脏话不停地飙,只有时翎一个人苍白着脸,再问了一遍:“岛民为什么出海?”信息员回她:“因为那个岛民他妈妈得了重病,病因不清楚,他想带她来市里的医院。”

“开机门,我下去。”

女队长迎着风的身影瘦削,她含着的泪无人能解。

降落明明只是一瞬间,可是时翎却又好像想了许多。

时翎妈有严重的臆想症,认为自己是首富的女儿,时翎是她的小仆人。所以时翎不论赚多少钱买多少衣服给她,她都觉得不够,时翎的生父也是这样离他们而去的,时翎自小就知道,自己理所应当照顾好她。

纪邵歌并不是很能理解她这样的想法,他父母都是大学教授,因为去野外做研究,不幸丧生。是以纪邵歌一个人过,才会自我主义爆棚。

小姑娘也不是很需要纪邵歌的理解,她摆摆手,“反正我妈跟你都很重要就是了。”她洋洋得意地给纪邵歌看她妈妈的照片,黑白相片里的美人眉眼美艳得发光。

纪邵歌也并不觉得时翎说的话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他只是纠正:“你母亲是在你心里很重要,但是我是对于人类很重要。”

“所以我一定不能有事。”

时翎老是笑话纪邵歌贪生怕死,她甚至贴了张报道在纪邵歌桌面上,“大学生救助落水者”。

纪邵歌嗤笑:“你怎么不把那个救人以后自己身亡的给我找出来?”

可时翎现在想,救人身亡的人终于是我了。

台风终于停下来了,近海处也变得风平浪静,救捞船正忙着摆脱纪邵歌的纠缠。在时翎不在的时候,这人终于撕下他好说话的假面,恨不得现场面试进入救助队。

“我是物理学的博士,噢,这个没什么用;还有这个有用点的,斯坦福医学博士,你们随队医生请假了吧?我也念了大气学,最起码可以做简单的气象预测。”

他手足无措得要命,心里想着的全是时翎。

就像那时候他们还在一起,时翎消失不见了,那一天的纪邵歌,简单运算的命令符都输错过无数次。

纪邵歌从没有了解过爱一个人的感觉,时翎突然闯入他的生活中,又突然离去,他心里隐隐约约知道答案,又不敢深究。只是在后来,在美国、在欧洲、在世界的任何角落,他都会后悔。

于是他回国,他将自己装成曾经时翎的样子,他乐善好施,能帮人一把就帮一把,甚至还做慈善。可时翎却也不再是曾经的时翎了。

不,她实际上还是那个时翎,傻乎乎地将救人当作己任,满心英雄主义,用独自一人当作借口,小心翼翼地保护着她的队友们。

救援船开过去的时候,纪邵歌眼睁睁地看着时翎把比她还高的成年男子举上去,然后她旋即跌入海水。

纪邵歌将他信奉了小半生的“明哲保身”、“走为上计”全当成了屁话。他几乎是红着眼抢过时翎同事的救生衣,把自己的墨镜口罩统统扔掉,顾不上自己这一遭下去皮肤过敏会有多严重,就这样下了水。

这大概是纪邵歌人生中唯一一次,没有后路,不计后果,毫不犹豫的疯狂。

时翎整个身子被海浪淹没的样子还在他脑海里打转,随之而来的是那孩子趴在超净工作台上做作业、睡在他床上的样子,第一次见她时咬着牙往前跑的样子。

男人的头发已经全湿了,他皮肤本就苍白,黑发软塌塌地搭在脸上,黑白都分明。船离得不远,纪邵歌已经看得到船的尾巴,他不知道自己放在心尖上的那个人现在沉浮在哪里,只能无数次地呼喊她的姓名,与此同来的是皮肤、脸颊、乃至整个身体发出的灼热感,过敏反应来得极快,几乎可以马上将纪邵歌击倒。

还好他看到了时翎。

她明明是救人的人,却涨红着脸,艰辛向船上游,纪邵歌暗自唾骂了一句,转而向时翎的方向游去。

时翎终于迎来了那个怀抱,在许多年之后。

抱到了时翎的纪邵歌冷静下来,他甚至是冷酷的——“阿翎,你听我說,我现在状态不好,只能送你到离船一海里左右。你顺洋流,不用费劲就可以上船,你的同事在船上。”

言下之意很简单,到了一海里的地方,就可以把他给扔下来了。

你看,这个人,这个谨小慎微活在世界上的人,自我主义爆棚。有天却踏海而过,以救她为己任,逆风而来,顺风而归。

时翎高烧,却没有烧坏脑子,若是在这里的人不是纪邵歌,她一定会坚持两个人一起。但她知道,纪邵歌给出来的方案向来最佳。水上救援中,救人的人死的比溺水的人更多,救援船只马上就来,纪邵歌不会出事。

时翎最后向海上漂回去的那刻,纪邵歌往她手上塞了一枚护身符。

触感熟悉,似在多年前。

时翎帮山上寺庙的老和尚算了三个月的帐以后,抠门的老和尚除了微薄的工资以外还多给了时翎一枚护身符,说是他亲自开光,效果极好。

结果被纪邵歌嫌弃得不行,“朋友,你听说过唯物主义吗?

时翎想想也是。她一边从善如流地点头,一边将护身符偷偷塞进了纪邵歌包里。

她喜欢纪邵歌,她想纪邵歌好。

可现时时翎高烧快四十度,不管她再怎样灵醒都来不及注意到隔着一层雨衣下纪邵歌起的红疹,她也来不及知道,纪绍歌过敏反应严重可以致命。

苒北站在病房外,对时翎说:“谢谢时翎姐。”

她同时翎说,“之前纪哥就解释了,那份给我赞助的钱并不是纪哥出的,是时翎姐你给的,他只是受你之托而已。”

时翎几乎能想象得出纪邵歌一本正经说瞎话的样子。

她还记得多年前,妈妈一个人走到海边,走向海里,她认为自己是人鱼公主,只有大海是她的归宿——她不该怪任何人,精神问题监管不力是时翎身为女儿的责任。

可时翎还是想怪任何人,她想啊,她努力去帮那么多的人,为什么还是没有人能帮一下她的母亲?更何况,那个任何人里,还有纪邵歌。

监控镜头里,纪邵歌的身影明晰,但他看也没有看,转身匆匆离去了。

时翎早就知道他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爱自己胜过任何人,时翎最喜欢的就是他趾高气昂的骄傲模样,可是那是她的母亲,纪邵歌见过的,知道的,她有精神病的母亲。

时翎还记得她第一次见面遇见的那个少年,他连彼时的自己都愿意帮忙,为什么,为什么连条人命都不愿意救?

所以时翎去做了海上救助,却不再爱人。

可是也没人告诉过时翎,纪邵歌得了水源性荨麻疹。

近水致命。

他也没有离去,只是找了信号好一点的地方打救助电话。

所以他才会常年带着口罩和墨镜,毕竟海边的空气太潮湿。可是时翎在这儿。

男人终于恢复了他那副懒洋洋的样子,“英雄你一个人做就行了,你看你们队里的那个小姑娘,不是因为你感动得痛哭流涕吗?”

苒北当然不喜欢纪邵歌,纪邵歌用他赤腳大夫的水平给她确诊了缺爱型人格,两人交流学术不亦乐乎,纪邵歌做事从来都目的明确,用苒北接近时翎毫不愧疚。

这是纪绍歌为了时翎回国的第九十二天,他还是惜命怕疼,眼看着实习的护士小姑娘毛手毛脚,恨不得自己上手,他一边瞎指导着小姑娘,一边像只骄傲的孔雀一样接受时翎的投喂。

然后他说:“阿翎,对不起,”骄傲的孔雀也低下了头,“可是你愿不愿意,一个人在前面做你英雄主义的美国队长,我可以给你修一辈子的盾牌。”

那是时翎听过最浪漫的情话。

所以她也没有告诉纪邵歌,那晚苒北将他牵来介绍说是自己男朋友,时翎独自一人违背规定,拿着潜水服下了海——他们将下海捞人叫做摸尸,可那晚时翎看见了一簇又一簇的珊瑚,开得又红又艳,像时翎来不及给她妈买的项链。

只有那时,她真的相信妈妈去做了人鱼公主,她也终于跟自己妥协:不管是她的英雄主义,还是个人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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