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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国明:每个人都要有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识

2018-08-11

检察风云 2018年14期
关键词:金融机构金融

金融机构应当强化社会责任意识,重视自身业务行为对公共安全的影响,进一步树立负责任的企业社会形象

健康稳定的社会公共环境,有利于金融业的持续发展。金融机构必须强化社会责任,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环境健康稳定,这符合金融企业自身的根本利益。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一些新的金融业态不断涌现,互联网行业优胜劣汰的节奏明显加快,部分机构已经被市场淘汰。个别机构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运用各种互联网技术手段,事实上却在搞庞氏骗局。庞氏骗局在中国又称“拆东墙补西墙”“空手套白狼”,涉嫌金融诈骗,很多非法的传销集团就是用这一招聚敛钱财。

金融企业的杠杆水平远远高于一般企业,“玩”的是别人的錢,一旦失败,不仅自身受损,还危及公共利益。因此,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对金融消费者的管理水平。

首先,要持续加强和改善与社会公众的关系,建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从而为开展活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旦发生公共关系危机,要把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其次,要善于利用网络技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管理平台。现在,各类自媒体平台的涌现,让我们处于新的信息爆炸环境当中,金融业需要利用信息技术,加强与市场环境的沟通与传播,推动业务转型,实现快速发展。

金融界借助网络技术和网络媒体平台,创造了新的金融业态——互联网金融,不仅带来了商业价值,也树立了企业直接服务公众的形象。但是,在互联网情况下,一些错误的信息很容易被一些不够专业的投资者接受,然后迅速传播到相当巨大的群体中,从而引起社会群体的波动,对公共安全产生负面影响。所以,金融机构应该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作用,传播正确信息,传播主流价值观,主动维护公共安全,积极预防公共危机。

金融风险是一个系统性问题,也是一个全球性问题:

涉及政策风险,比如像英国脱欧、中美贸易战、人民币升值压力等等因各国政策调整带来的风险。

涉及法律风险,例如工会问题、劳工问题、对接“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法律问题。涉及市场风险,例如利率波动及金融市场上的种种变化带来的风险。

涉及技术风险,因为互联网技术金融机构在用,骗子也在用。

还涉及道德风险。P2P平台上出现的问题,占所有风险的40%多,其中,大部分是道德风险,一些不法分子在这个领域里非法牟利,根本原因是风险防范体系不完善,监管不到位,有的还掺杂着流动性风险。一些新兴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如,P2P,理财,众筹)一夜之间消失,甚至银行也会资不抵债,迅速倒闭。

中国之所以没出现宏观的风险,是因为互联网金融目前总量有限。但是,最近这些年,居民的财富在增加,对融资的需求越来越大,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理财功能,P2P、众筹、网络理财等发展很快,风险也在增加。

应当完善法律制度,建设规范的行为准则

要加强准入管理。实践中,这方面有着深刻教训。新兴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准入门槛较低,导致一些不具有金融知识的社会闲散人员,甚至是受过刑事处理的人员成为P2P平台投资人,他们打着互联网金融的幌子,线上线下一体从事非法集资犯罪,坑害老百姓,用集资得来的钱任意挥霍。

对这样的行业需要有准入限制,严格把关。有人说,这涉嫌就业歧视。我认为,提高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准入门槛与就业歧视不相干。每个行业都会有一些特殊要求,不歧视并不意味着这些特殊要求可以取消。金融企业手里攥着的是别人的钱,涉及公共利益,为降低法律风险、道德风险,设置准入门槛是必需的。

门槛过低,已经产生了严重的后果。震惊全市的“百亿线下理财平台”旌逸集团的例子很典型——

号称“百亿线下理财平台”的上海旌逸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孔某为小学文化程度,无金融从业背景和金融从业资格。2009年8月因盗窃电缆被浙江省瑞安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满释放后,孔某在当地经营一家二手汽车商铺,因经营不当导致资金困难。经朋友介绍,他接手陷入困境的上海旌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于“没花一分钱收购了这家公司”,通过吹嘘、包装形成如今局面。在旌逸集团的“高管”中,无人有任何金融领域教育和从业背景。

在案发前夕,公司财务曾向孔某反映:公司已无力发放员工工资。对此,孔某的决定是进一步抬高利息以吸引更多资金。但孔某心里比谁都清楚,这是一个永远无法填补的黑洞。孔某供述:“我公司并不具备任何政府金融机构发放的可向个人融资的执照,我知道这样做违反政策及国家规定,是要出问题的,也知道是违法行为。”

要充分发挥征信体系作用。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诚信的社会环境是实施法治重要的基础条件。国家建起了征信系统,一定要让其充分发挥作用,这对于促进全社会诚信水平的提高是有益的。

同时,要发挥社会的力量,建设律师、会计师、第三方评级鉴定等社会力量参与监管的机制。互联网金融企业也应该建立行业组织,实行行业自律,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规企业实行惩戒。

对社会成员应当普及相关金融知识

现在骗子行骗的花样层出不穷,金融消费者很容易上当,甚至弄得上当者不相信前来劝说的警察。为此,金融知识的普及教育应同金融业发展同步,需要通过各种方式让广大消费者提高素养、认识风险、能够对市场上存在的各种产品服务进行有效甄别。

针对目前的金融市场,明确告知超过6%的收益的产品可能导致血本无归,这比教普通百姓评判产品真伪的各种具体技术来得有效。

就以旌逸集团有限公司为例,基于门店经营的两大类“产品”:“债权受让”“融资租赁”开发的“月月盈”“单季盈”“四季盈”“年年盈”等不同套餐,年化收益率从8.4%至16.2%不等,比银行理财产品高很多。如果全社会都知晓这样的收益率绝无可能,上当受骗者就会减少。

如果通过媒体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剖析一些已经破获的金融诈骗案,甚至让金融诈骗犯现身说法,可以防止更多的人受骗上当。

防控风险是金融机构、金融监管机构永恒的主题。但这不仅是金融机构或金融监管机构的事,老百姓自己也要有防范意识,做好防范工作。遇到类似“天上掉馅饼”的好事,绝对需要冷静、清醒。

而今,金融诈骗往往将目标锁定老年人,现实生活中,老年人上当相对多。老年人千万不要以为自己社会经验丰富。现在经济社会发展飞快,技术更新很快,这给老年人的生活带来很多潜在的风险,包括金融风险。过去计划经济,在科层制管理下,每个人都是单位人,发生什么事都可找单位、找组织。现在是市场经济,每个人都是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自己的行为,包括投资行为,在拥有权力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包括投资行为。

政府在市场监管方面负有责任,但是,绝无可能做到将社会管到没有骗子存在。正如法律严禁杀人,但杀人犯仍会出现一样。即使今天打掉了一种诈骗形式,明天骗子也许又以新的形式出现了。在互联网日新月异发展的条件下,很多新的形式出现,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识别其性质,然后采取应对措施。所以,每个人都要有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识,绷紧防范金融诈骗的弦。

维护金融秩序,保证金融安全,需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以及投资者共同努力,并肩打好一场防范金融风险的攻坚战。

编辑:黄灵 yeshzhwu@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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