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春天的海棠花又开了
2018-08-10羽蒙
羽蒙
我十四岁的夏天是从一道光影分界线开始的,是从一句无人知晓的告白开始的。
鹏修推荐:走过秋风的萧瑟,历尽冬雪的凛冽,遇到春风的和煦,寂寞的野百合即便在石缝中,也能绽放出芬芳的花朵。
泰戈尔:把我的生命从尘埃中捡起,放到你的眼底,托在你右手的掌心里。在光明中高举,在死的阴影里把它收起。和你的星星一同放进夜的宝盒,早晨,让它在礼拜声中开放的鲜花丛里找到它自己。
1
我十四岁的夏天是从一道光影分界线开始的。
初中勤奋上进,每天吃过午饭就爬上教室自习四十分钟。此时的教学楼最清冷寂静,过道上空无一人,热闹的只有铺天盖地的蝉鸣和满城熙攘的阳光。暖人的日光斜射而下,把走廊铺成一明一暗。分界线长长延伸,仿佛通向未知而迷人的远方。
我最喜欢踩着这道影的边沿、光的起点,一步一步,像走钢丝那样小心翼翼地张开双臂,维持平衡。想象自己就是三毛的来生之树,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风里飞扬,一半沐浴阳光,一半洒落荫凉。
偶尔有不速之客闯进来,打破我仰面吸收灿烂的阳光。
“光合作用?”谷雨高大的身躯遮了光,他盯着我高昂头颅的姿势,不等我回答又说,“哦,脊椎病啊。”然后满意地拐进教室。
那日的天气过分温暖,烘得我有些迷迷糊糊。等到午休铃声响起,偌大的教室仅剩我一人时,我鬼使神差地拿起小刀,跑到教室倒数第四排的座位上。
一笔一划,深已入木。在桌角刻字时阳光和夏风从窗外爬进来,调皮地挠着我的手腕。仿佛万物在漫无边际的寂静和微醺里独生欢喜。
我十四岁的夏天是从一句无人知晓的告白开始的。
2
其实我无法相信自己会喜欢上一个男生,因为我天生就和男性同胞八字不合,命中相克。
小时候我家分工明确,我负责上学,我爸负责在麻将馆里蹉跎光阴和金钱,我妈负责一边上班一边和我爸吵架、打架,对他摔东西。饭桌被掀过无数次,仍然牢固地承受下一桌菜饭的重量,就像爸妈那段看似残破的爱情,不知被什么神奇的东西维系着,依旧顽强地在破烂而疲倦的日子里生生不息。也许对于他们,床头吵、床尾和是常态,但对于从小在拳头、争吵和女人的眼泪中苟且偷安的我,已经不知如何去爱传说中能顶半边天的父亲。
小学时瞅着男同学说脏话、赤膊斗殴的野蛮模样就心生厌嫌,觉得他们长大后一定像我父亲那样狰狞可怖。偏见随着年龄增长而膨胀,连对彬彬有礼、乖巧懂事的男生我都充满怀疑——披着羊皮的狼终有一天会露出凶残本性。
上初中后我凭着纪律委员的身份把这份偏见与莫名的憎恨发挥到淋漓尽致。那些任何场合里有一丁点儿违纪行为的男生,全是我横眉竖眼骂一通,然后记上黑名单交予班主任的倒霉蛋。我像一只逢人就扎的刺猬,张扬地宣告对世界的不满,也不曾怀疑把一半的人际关系从人生割裂有什么不妥。
谷雨是在初二时学校推行杜郎口教学模式后搬到我前面座位的。此前他一直安分守己、默默无闻,所以我很少与他打交道。当他成了我的邻居,立马本相显露,我用踢椅子腿这样简单粗暴的方式提醒他别开小差。谷雨一脸担忧:“林戋戋,你这样怎么嫁得出去?”
语文书上邓颖超的《西花厅的海棠花又开了》是我常念的文章。我像嚣张不可一世的小兽,高昂下巴念着书中句子:“一个妇女结了婚,一生就完了。”
3
天真幼稚的我做着在作威作福中走完初中三年的春秋美梦,现实的拳头就重重一击,教会我清醒。
不知从哪天起,经过男生的座位,耳边充斥着“灭绝师太你快走开,不要污染我的空气”;课堂上老师点名回答问题,下面一大片声音如锥子刺入耳膜——“喊林戋戋啊,她成绩好得天天拿鼻子看人呢”;甚至有一个常和男生玩的女生,每次路过我身边都快速躲避一旁,就好像遇到病毒似的……
十几岁年纪里的情绪毫无遮掩,讨厌和喜欢一样大白于天下。可对我而言,这分明是一发不可收拾的传染病,我像一座沦陷的孤岛,快速被冷漠和厌恶包围。
我身心俱疲,焦躁不安地摆动双脚,企图在没事找事中把难熬的时间驱赶。不小心踢到谷雨的椅子腿,他背对着我伸手。我愣住,然后想起每次遇到不懂的题目就蹬他的椅子腿,这个小动作已成为彼此之间心知肚明的暗号,他一察觉到椅子颤动就会回头捞题册。
谷雨捞了半天只抓得一把虚无的空气,奇怪地回过头,却见我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你讨厌我吗?”
他看我的眼神更奇怪了,笑嘻嘻地说:“我这么善良,怎么会讨厌你呢?”
我的眼睛突然变成了放大镜,他不正经的模样在瞳孔里清晰着所有的细枝末节。嘴角往右边微微上扬,带点痞气,像将要远航的船帆,眼角一颗小痣随着整张脸的荡漾轻轻拨动。我第一次发现男生的笑也能和好看这个词组在一起,像一片碧蓝温暖的大海将我浸沒。
4
常常有人说,春天只要还剩一朵花儿就不算绝境。所以我安慰自己,只要有人懂我,我就有勇气直面非议百毒不侵。可是没有人告诉我,当最后一朵花儿也枯萎,春天还有没有意义?
当我不小心撞掉最要好女生桌面的日记本,纸页打开,满页鲜红色的水笔痕迹跳出来,全是嘲笑、咒骂和我的名字,我才知道,难堪已经无处遁形,连所谓懂我的人都在看我的笑话。
等到教室里所有人都走光,我找到走廊阳光最明媚的地方蹲下来号啕大哭。
期待着有谁能出现,救救我,把我从这巨大得要死掉的悲伤中拯救出去。可是没有,唯一出现的是大片乌云,恰好把阳光遮起来,仿佛佛祖抽回最后一道光,带着他所有的慈悲离开。哈,众生皆怜,唯我活该。
人总是等到遍体鳞伤才懂得反省。我把纪律委员一职辞掉,把凶狠无情收敛,脸上挂着和晴天娃娃如出一辙的表情,尝试与世界握手言和。可显然为时已晚,纵然刺猬拔掉了刺,被它扎过的人也不会选择原谅。
如果无力改变,那就尽量不让事情变得更糟。我如一尊沉默的佛像,黏在位子上专心致志地研究题册,不再招摇过市惹来风雨。
英雄或许不会在最需要的那一瞬间恰逢其时地出现,但一定会在你最孤独最绝望的时候身披金光,脚踏七彩,告诉你这世间还有希望的光芒。坐在前面懒洋洋、嬉皮笑脸却精通数理化会不厌其烦辅导并对着表情苦涩的我讲笑话的善良男生,成为孤岛岁月里不曾熄灭的霞光。
5
虽说我是班上1号,拿过几次奖学金,可遇到稍难的物理题,钻进弯弯绕绕的思维迷宫里常常迟钝得找不到出口。相反,谷雨在这方面有着令人艳羡的天赋。当我还在法拉第电磁感应定律的迷宫里挣扎,他就已经利用其间原理自制了简易发电机;当我勉强摸出清晰的思路,他已经把作业搞定,百无聊赖地修理着耳机、手表、闹钟……
谷雨常拿学号嘲笑我:“这么简单的题目都不懂,你是怎么混到1号的?要不跟我这个37号换一换?”
我叹息,难得有个看起来还算善良的男生,却这么腹黑毒舌。可当我听说他有喜欢的女生,知道他的腹黑毒舌不只对我一个人的时候,心里像放了久酿的酸奶,酸臭苦涩的味道一阵阵散出来。
晚自修写物理题,习惯性抬腿准备蹬出去,犹豫三分又停下动作。转头望向黑漆漆的窗外,窗玻璃反射出教室明亮的光景,倒映在上面的男生靠着我的书立闭眼默背。侧脸的线条流畅,轮廓温柔,被挤压的头发有一缕翘起来,像活蹦乱跳的喜鹊扬起的尾巴。
我强迫自己别去看,然后掏出日记一页一页地写,不知不觉,纸张上全是一个人的名字。
班上实行杜郎口教学模式,以学习小组为单位排座位,每月围着教室中心旋转一个单位的距离。也就是说,连续四个月,谷雨都是我的前桌,往后四个月他坐在我身后第三排,周而复始。
谷雨搬离我前面座位的那天和他的名字一样,正下着猝不及防的大雨,气温回升,春将尽,夏将至。
他的新座位在绯闻女主角旁边。女生是班上人气最高的班花,听说圣诞节男生们送她的礼物占满宿舍整张床。夜晚的窗户上有他给她讲题的倒影,他转头嬉笑的倒影,他帮她修理东西的倒影,全都是曾经为我反射的光影,而今为另一个人绽放。我祈求时光再快些,让那些独属于彼此的光阴回来。
初三最后一个学期,又见谷雨天。一场轮回后谷雨终于坐在我前面,高兴地摇着我的书立招呼我这个老邻居。我笑笑,埋头刷一套又一套物理题。他不在的日子,我努力向新邻居伸出橄榄枝,做自己的太阳,把曾经的冰冻与敌对一点点瓦解;我踏遍数理化迷宫里的每一条路,熟稔于心再不需要一个引路的盖世英雄。
6
我曾无数次幻想,离开这里去远方吧,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从一段尚且空白的时光重新开始。
中考后我如愿以偿,被分在本部高中一个没有熟人的新班级里。那里的男同学不叫我“灭绝师太”,而是唤我“戋戋”;那里没有伤人的红水笔日记和刺眼的万人迷,窗玻璃上没有令我欢喜又心酸的影子而是热闹爱笑的人群;在那里,我的刘海儿被风拨动,看起来明亮又快乐。
谷雨也在本部高中,与我的班级隔着三个楼层。每天吃过午饭,他就和初中同学坐在女生宿舍附近的大榕树下闲聊。每每经过都听见他们远远喊我的名字。与男生的仇恨不知何时泯灭的,初中毕业时他们给我的同学录留言,全都是道歉与祝福。年少的棱角生得浩荡,灭得悄然,我从来没有想过能和他们并肩坐在树下相谈甚欢,如烟往事俱忘却,相逢一笑泯恩仇。
偶尔在外操场的橡胶跑道上遇见谷雨。他在夕阳中奔跑,一样毒舌,一样爱与我对比成绩,一样笑起来右边嘴角微扬带点痞气,一样遥远又温暖。
他挥动着双腿,眉眼似乎要融化在風里,“林戋戋你知道吗?初中学号第一的你曾经是我努力的方向,”他开始加速,像最后一抹夕光从肩膀划过,“我一直想向你靠近。”
我怔住,看着追光的少年随夕阳远去。眼睛被雾气氤氲,顷刻之间一直以来所有伪装的铠甲都碎成粉末。
放下狂妄自大、尖酸刻薄与男生和解,和爸妈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谈,在恼人的数理化中找到出口和信心,褪净一身刺敞开怀抱拥揽雨露花香晚霞清风。这些,全都是因为你。当我自卑地栖于漆黑的刺壳里,你就像一道光,是我所有破壳而出的希望。谷雨,你才是我的方向啊。
我在日记里写过最多的一句话是容祖儿的歌词:我盼有一天能和你相见,骄傲地对着天空说,是借着你的风。
7
我把初中所有的课本题册清理收拾,指尖翻到那篇《西花厅的海棠花又开了》。以前一念到“一个妇女结了婚,一生就完了”,我就用一种特别大声的阴阳怪调表示赞同,前桌男生听了抗议地拍桌子:“庸俗,庸俗!”而现在,念到这句话怎么也找不回当初的语调,直到念到“我与你是萍水相逢,不是一见倾心,更不是恋爱至上”,眼泪掉了下来。
一次舍友的生日宴上,大家玩真心话大冒险,轮到我的时候起哄让我拨打手机通讯录上第一位异性的电话。我喝了点酒,整个脸红通通的,摇摇晃晃拿出手机。
打开外放,我笑哈哈地打招呼:“哈喽。”
听筒里传出熟悉的气息:“嗯?”
“有件小事跟你说一下,”风吹过耳朵,我打了个嗝,“我喜欢你。”
喜欢很久很久了,像亿万年前的生物从海洋爬上大陆,从那时起就向你靠近,靠近远如天边星的你。
谷雨笑了:“我知道。”
很久以后,我收到一条信息:我曾经在班上说过我喜欢可爱的女孩子,可是为什么大家都一致地想到了班花,我觉得戋戋明明比她可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