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了,就不要改变
2018-08-09方湘玲
杂文选刊 2018年8期
方湘玲
1992年,十八岁的刘强东考上了中国人民大学,母亲将亲戚們东拼西凑来的五百元钱缝在他的内衣里,这一幕令他终身难忘,他决定从此自食其力,不再向父母要一分钱。
从大一开始,刘强东就开始努力地做家教,推销图书,一个月能赚几百元;大二时,他迷上了电脑编程,并靠它赚了不少钱;大四时,怀揣创业梦想的他接手了一家餐厅,却因疏于管理,仅仅两个月就亏损了二十多万元,只好就此打住。
转眼间就到了1996年的春节,一贫如洗的刘强东没有回家过年,当时他的口袋里只有一块四毛钱。大年初一那天,为了不饿肚子,他不得不一大早冒着大雪,步行到八公里外的北京体育大学,在那的朋友家吃了两顿饭后,又步行回到中国人民大学的宿舍。
同学们都很不理解:“你现在还是学生,为什么不找父母要钱呢?”刘强东说:“现在家里条件是好多了,我的确可以向父母要钱,但我不能要。因为这是我早已决定了的事,不可以改变。如果随随便便地屈服,就会不断给自己找理由。”
决定了,就不要改变。这就是属于刘强东的坚定与执着,也正是它成就了今天的刘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