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强华:《实践》数易其稿的亲历者
2018-08-06谢武申
谢武申
党的十九大期间,2017年11月7日中央电视台播出了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作者、83岁的胡福明老人的采访。他说:“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这句话依然深刻体现着实践与真理之间的关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正是产生于新时代和新实践的坚实基础上。党的十八大以来五年的实践充分证明,习近平同志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论断、思想、理论是完全正确的。”
1978年5月11日发表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以下简称《实践》),曾经在全国引发了一场真理标准大讨论,从而促进了中国共产党和全国各界的思想大解放,加速了改革开放的宏伟大业。
为真实地评述这一不平凡的历史进程,当年《实践》的约稿者和责任编辑王强华老人,邀原中国历史唯物主义学会副会长林建公教授和笔者,共同研究,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撰写一部信史。
在《实践》发表40周年前夕,笔者受王、林二老之托,先将《实践》约稿、写作、修改和发表的真相,公之于世,以飨读者,以正视听。
《实践》一稿是如何投到《光明日报》社的
1977年7月,南京理论界组织了全国性的理论研讨会,深入揭批“四人帮”。《光明日报》社接到了研讨会的邀请函。
《光明日报》理论部哲学组组长王强华是南京人,自“文化大革命”开始,就被打成了“黑帮”。他被“解放”之后,由于工作忙,很长时间没有回过南京。报社领导考虑他对南京比较熟悉,又能顺便探望母亲和女儿,就把去南京参加理论研讨会、采写新闻和为《哲学专刊》组稿的任务,交给了王强华。
在理论研讨会上,王强华不经意间发现了一位声音洪亮的学者,他说:“文化大革命中批判‘唯生产力论是完全错误的。‘唯生产力论根本上就是历史唯物论的观点嘛!没有生产力,物质靠什么去创造?‘唯生产力论强调生产力的最大发展,那是社会发展的最根本动力啊!它的发展,也并不否认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这也是马克思创立历史唯物论的出发点……”
这些话,引起了王强华的共鸣。他边听边想:现在粉碎“四人帮”还不到一年,“两个凡是”刚刚出台没几个月,“唯生产力论”还被普遍认为是“修正主义”的。这位发言者敢碰这个“碰不得”的大题目,恐怕要冒点风险吧!
这位发言者的观点,果然在研讨会上引起了争议,有几个人当即反驳他的观点,说“唯生产力论”就是应该批判,因为它与“抓革命、促生产”的口号不相符。于是,讨论会的气氛骤然紧张起来。
研讨会的主持人认为会议主题是批判“四人帮”,与会人员自己争论起来,与主题不相符合,就高声宣布暂时休会。
休会时,王强华在人群中找到了那位发言者,热情地伸出手,说:“我是《光明日报》的记者,叫王强华。报社派我来南京参加这次理论研讨会。”
发言者边和王强华握手,边自我介绍:“我是南京大学哲学系的,叫胡福明。”
王强华说:“刚才你发言的观点一点儿也没错。”然后,告诉他在北京科学会堂召开的理论讨论会上,于光远等人发言肯定“唯生产力论”的情况。
研讨会结束后,王强华再次找到胡福明,向他表示了约稿的意图,但并没有给他定具体的题目,只是根据《光明日报》的宣传主题,在基本理论上,包括在存在与思维、物质与意识、实践与理论、经济与政治、生产与革命等关系问题上,约请他写一篇从理论上拨乱反正,批判林彪、“四人帮”的文章。
任何一位学者,能有被约请为《光明日报》撰稿的机会,都是求之不得之事。胡福明欣然应约。
1977年9月,胡福明就给《光明日报》的“哲学专刊”寄出了两篇稿件:一篇题为《女人也是生产力吗?》,另一篇就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但他并未说明如果报社只采用一篇时,他自己倾向于用哪一篇。
这两篇稿件寄到报社时,恰巧王强华出差在外地。“哲学专刊”的同事们认为:《女人也是生产力吗?》,是批判江青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说女人能够生儿育女,子女成人后就是生产三要素中的第一要素——劳动者(劳动力),因此女人是天然的生产力。江青的本意是为她当“女皇”造舆论,“强调”女人的“生理优势”,充分暴露了她篡党夺权的野心。如果这篇稿子登在别的栏目,当然也是一篇不错的批判文章。但因江青的这个谬论没有什么哲学理论可言,登在“哲学专刊”就不大合适,所以初定不用此稿。
对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一稿,由于它以较多篇幅从理论上进行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免不了要多引证一些马列原著,对原著进行阐释,但缺乏与实际的联系,而被认为是一篇“纯理论”文章,也不打算采用。
但是,由于这两篇文章是王强华在南京约的稿,他又是哲学组的组长,出于对他的尊重,两稿均未退给胡福明,而是等王强华回报社后,亲自看了稿子,再作最后处理。
直到1977年12月,王强华才回到报社,阅读了胡福明寄来的两篇稿件。他也认为《女人也是生产力吗?》在哲学专刊上发表不大合适,同意不用;而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一稿,他认为尽管引证马列原话及阐释过多,但它毕竟提出了一个当时重大而又敏感的问题——实践与理论的关系和真理标准的问题。稿中批判了林彪、“四人帮”鼓吹的“毛主席的话,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一万句”,符合报社理论部和“哲学专刊”组稿的基本要求,只要把那些冗长枯燥的大段引证删去,增加联系实际的内容,不失为一篇好文章。所以,就两文相较取其一了。
王强华和“哲学专刊”组的同事们商量后,他们也都有这样的心境,便欣然同意了王强华编发《实践》一稿的意见。
于是,王强华亲自动手,删去一些重复的文字,按报社正常發稿程序,于1978年1月14日,在《实践》最初的修改稿上,签字发排了。
《光明日报》社对《实践》一稿的多次修改
王强华发排《实践》稿以后,送一份请马沛文审阅;1月19日把小样寄给在南京的胡福明两份,并附上一封信([ ]中的字为笔者所加):
我去年9月离京,到上海、南京出差,12月刚回来。
[《实践》稿]已粗粗编了一下,主要是把原稿的第一部分压缩了。突出后两部分,但仍觉得长了一些。是否请您看看再删一些。有些地方,文字的意思有些重复,可否精炼一些。另外这篇文章提的问题比较尖锐,分寸上请仔细掌握一下,不要使人有马列主义‘过时论之感的副作用。文章请尽快处理寄来,争取早日刊用。
您的文章立意是清楚的。但为了使文章更加[具有]战斗性,请适当增加些联系实际部分。由于“四人帮”多年来抓住片言只语吓唬人,束缚人们的思想,致使一些同志至今仍不注意实践经验,不从实际出发,而是从定义出发,离开具体条件硬套某个指示,结果“心有余悸”,许多工作搞不好。请考虑能否把这样的话加上。
马沛文是《光明日报》社领导小组成员,分管理论部,是理论部的党支部书记。他很重视这篇文章,和王强华等反复研究,进行了修改。
这样,《实践》一稿经过5次修改,马沛文和王强华认为可以在“哲学专刊”(第77期)发表,并排好了大样。
按照《光明日报》社的规定,上专版的文章,都要报经报社总编辑审定。他们没想到,大样送到刚刚上任的总编辑杨西光手中之后,就发生了重大的转折。
“文化大革命”前,杨西光曾担任中共上海市委候补书记和复旦大学党委书记。中共中央党校复校后,他是“第一期高级干部轮训班”的学员,参加了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胡耀邦组织的研究第九次、十次、十一次路线斗争问题的讨论。他在1978年3月6日的发言中,曾谈到,对“原来的东西[指方针政策],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不正确的,要用实践检验。”
他认真研读过中央党校内部刊物——《理论动态》,并知道这份刊物是由耀邦同志亲自抓的。因之,他写了一篇关于实践与真理关系的材料,请胡耀邦指教。
1978年3月,杨西光被任命为《光明日报》总编辑。他正式到职,则是在中央党校结业后的4月。
4月10日,王强华就把编好的拟在4月11日刊出的“哲学专刊”(第77期)的大样(即《实践》)呈送到杨西光的案头,请他审定。
杨西光看了《实践》的大样后,特别兴奋,便让秘书陶凯把王强华叫到办公室,说这篇文章提出的问题很重要,并对文章的处理,提出了两点要求:
一,像这样重大主题的文章应放在第一版刊登,在专刊上发表影响小,太可惜了。文章从“哲学专刊”上撤下来,要放在头版上重要位置发;
二,这篇文章还要作大的改动。要针对理论和实践关系问题上的一些混乱思想,作比较充分的论证,进一步触及影响冲破禁区的一些现实问题,提到思想路线上来评析和阐述。
王强华马上落实了第一条,从“哲学专刊”第77期上把《实践》撤下,换上了另外一篇文章。
但对第二条,王强华却感到为难。因为按杨西光的意见,文章要作很多修改,而作者胡福明又远在千里之外的南京,如果通过书信交换意见,肯定是来不及的。而如果在修改时不征求作者的同意,又担心他会有意见。
王强华把这个想法跟杨西光谈了以后,杨说:没关系,改出来可以用你的名义发表。
但王强华想,杨总编是从政治家的角度办报,考虑的是大的问题,只要能够尽快发表,用谁的名义则是次要的。可作为文章的责任编辑,又是自己约来的稿子,把文章作者改成自己的名字,是不合适的,不能这么做。
无巧不成书。正当王强华两难之际,胡福明“从天而降”。他是从南京到北京来参加国家教委召开的哲学教材座谈会的。
杨西光很高兴,嘱咐王强华赶快把胡福明接到报社来。还说,我听说中共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主任吴江和孙长江也准备撰写一篇主题与胡福明的文章差不多的文章。你把孙长江请来,和我们一起讨论文章的修改。
4月13日,王强华吃罢晚饭,就到朝阳门的一个招待所,把胡福明接到报社。然后,又到阜成门外去接孙长江。
当晚7点多,杨西光、马沛文、王强华、胡福明和孙长江,就在杨西光的办公室,对胡福明的文章进行了讨论。
杨西光说,文章一定要解放思想,批评“两个凡是”,冲破禁区。
这时,邓小平对“两个凡是”的批评,还没有向下传达,在座的几位同志,除杨西光之外,都不知道。所以,在胡福明的原稿和马沛文、王强华的历次修改稿中都没有涉及“两个凡是”问题。
作为哲学组组长,又是《实践》责任编辑的王强华,对杨西光的这句话非常敏感,觉得很新鲜、重要,就在笔记本上记下了“两个凡是”这4个字。
马沛文发言时,主张公开点名批判“两个凡是”。
杨西光敢于明确提出批评“两个凡是”,是一个极为大胆的意见,是对《实践》一文“画龙点睛”,一下子就抓住了文章的要害。
关于这天的会议,王强华保留了记录。
“唯一标准”提法出现的经过
4月13日会后,胡福明在朝阳门外的招待所,用两天时间,对《实践》稿又修改了一次(即第6次修改稿)。此改稿由王强华取回。
胡福明因学校有事急于处理,提前返回南京,没来得及把4月13日讨论的观点在修改稿中全部反映出来。
于是,马沛文、王强华接手修改,这就是《实践》的4月20日改稿(即第7次修改稿)。之后,杨西光和马沛文、王强华又一次进行讨论,再次修改,形成了4月23、24日修改稿(即第8次修改稿)。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胡福明的原稿和《光明日报》历次改稿虽然均无“唯一标准”的提法,但原稿的基本意思,与“唯一”是一致的:
“只有千百万人民的革命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引毛主席的话)”,“一个理论是否正确反映了客观实际,是不是真理,不能在思維的范围内解决,不能靠理论争论解决,只能靠社会实践的检验来解决,等等”。
“只有”“只能”的涵义,也就是“唯一”意思,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
王强华和马沛文以及哲学组的几位同志,都觉得需要更明确地强调实践检验真理的“唯一性”。因为,如果不强调“实践”是“唯一”的标准,就会把本来是需要由实践来检验的科学真理——“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也说成检验的标准。
在当时的哲学界,对“实践标准”大都是认同的,但对理论(主要指马克思主义)是不是检验标准,却存在不同意见:
不少人认为“是”。这是因为他们担心否认理论也是标准,会导致否定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作用。这当然是一个很大的政治问题。
但也有一些同志认为“不是”。理由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与作为真理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它的指导作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讲的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不能强调前一个概念否定后一个概念,同样也不能强调后一个概念而否定前一个概念。
他们还议论到,3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的署名“张成”的一篇约千字短评,标题就是《标准只有一个》。短评说,真理的标准,只有一个,就是社会实践;真理和检验真理的标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马克思主义是真理,但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真理的标准只有一个,没有第二个。如果把理论也当作检验真理的标准,那就有两个标准了,这就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了。
马沛文和哲学组的几位同志讨论再三,觉得《人民日报》只发了“千字文”的短评,提出真理的“标准只有一个”,就收到那么多反对的读者来信;如果在《光明日报》的头版发表一篇五六千字的大稿子,强调实践的“唯一性”,还不知道会有多少读者来信反对,说不定还会有更大的风险,被扣上“反马克思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政治帽子。
但是,他们又反过来想:社会上还有这么多人不懂得“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而理论工作者和党报的历史使命,就是要宣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把被林彪、“四人帮”颠倒了的真理再颠倒过来,正本清源。
他们以共產党员的党性,以理论家的良知,终于下了决心:不管会有多大的风险,也一定要强调“唯一性”!
为了避免在文章的词句上“授人以柄”,不让别人抓住“辫子”,他们又对文字反复推敲了几次。
就这样,“唯一标准”的提法,便第一次出现在4月20日的修改稿中了。原文如下: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别无其他标准。有人说检验真理有两个标准:一个是实践,一个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这是错误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科学真理,因为经过了长期实践的证明。……客观世界是不断发展的,实践是不断发展的。新事物、新问题层出不穷,这就需要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研究新事物、新问题,不断提出新的观点和理论。这些新的观点和理论由什么来检验呢?不能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来检验,而只能用实践来检验。……研究问题的指导思想与检验真理的标准不是一个问题是两个问题”;“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唯物辩证法反映了客观世界的普遍发展规律,对于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具有极大的指导意义,为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但它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不是论证的工具。因为世界上的各种事物都具有矛盾的特殊性,都有特殊规律,事物内部的特殊矛盾决定事物的本质,要认识事物内部的矛盾,只有依靠实践,要检验是否认识了特殊规律,只有依靠实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坚持检验真理的实践标准,就是坚持辩证唯物论。把检验真理的标准说成两个,就是二元论,实际上是唯心论。多年里,‘四人帮鼓吹主观唯心论,反对辩证唯物论,否认实践标准,摘取片言只语加以歪曲,以论证其反革命谬论。这种反马克思主义作风流毒深广,那种所谓的语录战就是突出的表现。
这就是《实践》一文最“核心”、最具“针对性”,也是最直接地向“两个凡是”宣战的文字。
在这次修改中,还根据杨西光在4月13日晚会上讲的观点,新增了“路线是非同样必须由社会实践来检验”的内容,而这也是胡福明的初稿和历次修改稿中所没有的。
经过上述修改后,印成了《实践》的“4月20日小样”。王强华于21日把此稿送到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交给吴江和孙长江各一份。
之后,杨西光和马沛文、王强华、张义德等又继续对这个改稿进行推敲,不仅将文内“唯一标准”的部分基本保留了,而且把文章的标题由原来的《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改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从而使文章的主题更加鲜明、突出。
把标题加上“唯一”二字,是哲学组的编辑张义德的建议(北京大学哲学系1964届的毕业生)。
这就是形成4月23、24日修改稿的经过。
王强华又一次去中央党校,把4月23、24日修改稿的清样送到吴江和孙长江手中。
《实践》中最终未出现“两个凡是”的原因
前面说过,杨西光在主持4月13日的讨论时,就提出修改《实践》一文,一定要解放思想,批评“两个凡是”,冲破禁区。然而,该文中最后却没有出现直接批判“两个凡是”的字句。这是什么原因呢?
在胡福明所写的初稿,直至第6次修改稿,都是这样写的:
“马克思、恩格斯对《宣言》的态度[笔者按:指修改],表明他们并不认为自己的学说一开头就是完美的,决没有把它看作是一次完成的‘绝对真理,而始终用辩证法观点严肃地看待自己的学说,用实践来检验自己的理论,尊重实践,尊重事实,尊重科学,毫无偏见,是他们唯一的态度。”
稿子上还没有出现“凡是”一词。
“两个凡是”的公开发表,是在1977年2月7日的“两报一刊”的社论——《学好文件抓住纲》中。
邓小平以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敏感和马克思主义者的洞察力,最早指出了“两个凡是”不行。但当时只有党内少数高层领导干部知道,并没有向下传达。
马沛文和王强华根据杨西光4月13日的意见,才在4月20日的第7次修改稿上,第一次加上了两次“凡是”字样(下文中黑体字是新加的):
“马克思、恩格斯对《宣言》的态度,给我们以很大启发。他们并不认为自己的学说一开头就是完美的,……用实践来检验自己的理论。他们并不认为凡是自己讲过的话都是真理,也不认为凡是自己的结论都要维护。”
但是,在4月23日和24日,杨西光、马沛文、王强华再次讨论时,杨西光思忖再三,考虑到提出“两个凡是”的那篇题为《学好文件抓住纲》的社论,毕竟是经过华国锋和汪东兴审阅过的,《光明日报》作为党报,直接批评党中央的主席、副主席,不大合适;同时,也考虑到,作为党报,也应该维护他们的威信,文章把道理说清楚了,也就达到目的了。还是要尽量避免正面批评“凡是”的提法。
于是,就在4月23、24日的修改稿上,删掉了“凡是”字样,改为比较含蓄的说法:马克思、恩格斯“他们并不认为自己讲过的一切言论都是真理;也不认为自己作出的所有结论都不能改变,他们处处以实践来检验自己的学说,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由于4月20的修改稿,已经送到理论研究室,杨西光又和吴江等商议,吳也认为杨的考虑是对的,因为按原先的约定,《实践》稿经耀邦同志审定后,先于5月10日在《理论动态》上刊登,而华国锋和汪东兴兼任中央党校校长和第一副校长,耀邦此时虽已担任中央组织部部长,但还兼任常务副校长,点出“两个凡是”,直接批评“顶头上司”也不合适。
所以,此后无论在理论研究室的修改稿上,还是最后在《理论动态》刊登和在《光明日报》公开发表的《实践》中,就都没有“凡是”字样了。
关于这一经过,在1979年1月9日的理论务虚会上,在《杨西光、胡绩伟、曾涛、华楠、于光远、王惠德六同志的联合发言》中,也作过明确的说明:
那时杨西光同志刚调到《光明日报》任总编辑,认为这篇文章不错。编辑部在原稿上加上了‘马恩列斯毛从来不认为凡是他们的决策都要维护,凡是他们的指示都要遵循这两句。后来,《光明日报》编辑部和中央党校理论动态组的同志一起修改这篇文章时,保留了作者的原意,但是考虑到2月7日的社论是经过中央领导同志审阅过的,还是删去了《光明日报》编辑部加上去的这两句话,避免正面批评‘凡是的提法。
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修改《实践》的经过
吴江收到《实践》的4月20日修改稿和4月23、24日修改稿后,交由理论研究室的孙长江执笔修改。
孙长江是位高手和快手,从收到“光稿”的4月21日算起,只用了五六天时间,就于4月27日完成了修改稿。
吴江也作了添加和删改,虽然不多,但却不乏“点睛”之处,从而使文章更为准确,更为精炼。吴江曾说:我估计,这篇文章在《理论动态》发表后,肯定又要遭到非议。为了堵一些人的嘴,我提出,将华国锋文章中的一句话加到文章中,大家都同意了。这就是《实践》第三部分第二段开头的那句:“正如华主席所指出的:‘毛主席从来对思想理论问题采取极其严肃和慎重的态度,他总是要让他的著作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的考验以后再来编定他的选集。”
对理论研究室的同志参与修改《实践》时所付出的辛勤劳动和作出的贡献,在《光明日报》社编辑出版的《光明日报与真理标准讨论》一书中,作了高度评价:
“保持了基本观点,质量上有了提高”。具体贡献是:对原稿作了不少删削;包括内容的增删、段落的调整,加了毛主席修改个别提法的例子,使文章论据增加了分量;加了4个小标题,使主题更加鲜明,最后一段写得更加有力;加强了针对性等。
《光明日报》的同志极为认真地找出了修改者的每一处改动,不但虚心地接受了这些改动,还予以了热情称赞和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