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的投资款可以当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2018-08-06李军
李军
如果不是熟悉的人,没人能看出赵明和赵亮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两人无论是外貌还是性格都大不一样,哥哥赵明为人豪爽、大方,弟弟赵亮则为人狡猾、爱算计。兄弟俩小的时候,父母长期在外地打工,便由爷爷照顾。两个人都很聪明,学习成绩优秀,这让父母深感欣慰,他们拼命挣钱,希望哥儿俩都能鲤鱼跃龙门。
可天有不测风云,就在赵明升入高三备战高考的时候,家庭发生变故。爷爷病故,父亲又在一次事故中被砸伤,瘫痪在床。虽然建筑公司给了相应的补偿,但父亲却因此失去了劳动能力,不能再掙钱养家了。
面对家庭变故,赵明毅然辍学,把上大学的机会让给小两岁的弟弟,自己承担起长子的责任。赵明只身来到省城打工,从修车厂小工做起,由于勤奋好学、吃苦肯干,没多久,他就学会了修车技能,当上了大工。
赵明每个月都寄钱回家,资助弟弟上大学。一直到弟弟大学毕业,赵明有了自己的汽车修理店,并娶妻生子。
赵亮大学毕业之后,总幻想着自己能轻松发财,没有去找一份踏实的工作,而是找哥哥借了20万元,又四处贷款,开始投身股市。由于运气好,正赶上一波牛市大行情,竟然盈利百万,在大户室里认识了一个叫小朵的女客户并结为夫妻。
赵明曾善意提醒赵亮注意风险,想要收回借给弟弟的20万元。可赵亮说:“我可是股神,你那20万元就别拿回去了。这钱算你的本钱,我替你投资炒股,赚了钱都是哥哥的,家里有闲钱都放我这儿吧,这可比修车赚钱容易,我给你写个委托炒股字据。”于是,赵明把20万元放在了弟弟的账户上,自己留了一张字据条。
然而不久后,赵亮就遭遇了“绵绵阴跌无绝期”,日子也变得窘迫起来,夫妻俩开始因为股票相互埋怨争执,导致婚姻最终走到了尽头,法院判决分割夫妻二人的股票,其中也包括赵明的20万元投资。
法律点一:法院的判决有错吗?
答:有错。
法院的判决书中分割夫妻财产的内容,错误处分了哥哥赵明的财产,但错不在法院,而错在赵亮夫妻隐瞒事情真相。
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只能是婚姻缔结的双方,不列案外第三人为诉讼当事人。一般情况下,第三人认为调解协议或判决侵犯其合法权益申请再审缺乏法律依据,人民法院都会予以驳回。但人民法院发现确有错误,又必须再审的,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精神走审判监督程序办理。
根据相关法律精神,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对财产分割的处理,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但不能对抗其他权利人。最终,赵亮夫妻离婚分了投资款的事,还是被赵明知道了。
法律点二:哥哥如何才能追回自己的财产
答:以返还财产为案由,起诉弟弟和前妻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1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 使用、 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75条第二款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34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赵亮夫妻分割赵明投资款的行为,侵害了赵明的财产所有权,原告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要求被告赵亮和前妻返还其投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