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不满男友与其分手索“分手费”获刑
2018-08-04
文萃报·周二版 2018年51期
5月7日15時许,21岁女孩郭某因不满王某与其分手,伙同胡某、邵某、程某、关某到王某位于沈阳市皇姑区的租房内,向王某索要“分手费”。王某拒绝后,郭某与程某等人对王某拳打脚踢,强行劫取王某9500元、苹果牌手机一部,经鉴定价值700元。经法医鉴定,王某鼻部损伤致左侧上颌骨额突骨折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近日,法院一审认定郭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责令郭某退赔王某人民币9500元。 (摘自《华商晨报》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