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出台快递员上路需合规
2018-08-03文/佚名
文 / 佚 名
2018年5月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新国标”)。新国标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过渡期。
区别于实施了近20年的现行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此次新国标属于强制性标准。据悉,新国标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 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 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 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 V。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一出台,即引发快递行业的关注。因为在快递末端配送环节,快递员已成为电动自行车的重度使用人群。快递行业末端配送网点的服务范围在3~4 km内,与其他交通工具相比,电动自行车以综合成本较低、负载较多、配送效率较高、较灵活轻便等优势,成为很多快递员首选的交通工具。
一般来说,目前快递员以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轮车配送为主。此外,如果有大件快递或者快递过多过重,也会使用汽车等交通工具配送。近几年来,电动三轮车在不少大城市受到管控,电动自行车所占比例有所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过去在广州、深圳等城市都曾对电动自行车开展严厉管控,快递行业曾多次受到政策“一刀切”之痛,行业利益受损。其中一个原因被归结于相关国家新标准迟迟未出台。有快递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新国标出台,对于对快递员来说,不失为一个好消息。有了更为明确的国家标准,快递员配送途中更安心。
该快递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尽管新国标有助于行业规范化,但在快递员具体的落实过程中,可能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同时,由于新国标是面向全社会的,应考虑到快递行业的特殊性进一步细化管理。
例如,对快递公司基层网点来说,为了符合新国标则需要购置新电动车,成本可能有所增加,如果不购置,又可能会带来更多的罚款。因此,在未来新标准的实施过程中,不仅要顾及到基层快递网点的利益,还需要采取合适的监管力度和推行方式。
记者随机采访了3位快递员发现,对于现在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整车质量以及有无脚踏骑行能力等关键参数是否超过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他们均表示不知情。
快递物流咨询网首席顾问徐勇表示:“在当前实际配送场景中,快递员使用电动自行车主要存在3大问题。(1)电动自行车超标,例如超过规定的最高车速等。(2)为避免来回网点装货,不少快递员选择一次性装载多件快递,存在载货超标的情况,例如货物超重、超宽、超高。(3)驾驶不遵守交通规则,例如闯红灯等。”此次新国标的出台,快递员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合法性得到进一步保障,标准的实施还要符合地方交通法规。然而,对于快递员使用电动自行车载货的合法性,还有待相关政策的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