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的基点
——对乡村建设的再认识
2018-07-31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石剑桥
文/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李 远 石剑桥
1 乡村动态特征
1.1 农村人口和劳动力特征
1.1.1 人口总量持续减少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995—2014年,农村常住人口由85947万下降到61886万。与此同时,我国城镇化率从29%提高到54.8%。
农村总户数从1996年2.34亿户增加到2012年的2.68亿户。农村户均人口从改革开放前最高的4.73人降到2012年的3.9人,家庭小型化趋势明显。
1.1.2 农村人口老龄化加剧
1982年,我国人口城市化率和老龄化率分别为21.13%和4.9%。2001年老龄化率达7.1%,标志着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2011年人口城市化率达51.27%,宣告我国已初步由农业社会转变为城市社会,同期我国老龄化率为13.32%。
劳动力方面,按照常住人口定义,农村16岁及以上劳动年龄人口中,16~20岁年龄组人口比重为9.1%,21~30岁为17.4%,31~40岁为18.4%,41~50岁为20.4%,50岁以上为34.7%。在农业劳动力中,40岁以上的年龄组人口占55.1%。城镇劳动年龄人口年龄构成为16~20岁占10.2%,21~30岁占21.3%,31~40岁占21.9%,41~50岁占19.6%,50岁以上占27.0%。
1.1.3 农村劳动力供给减少
2003年后我国各地陆续出现劳动力短缺现象,东部沿海地区加工制造业密集区首先出现,2007年中西部的劳动力输出大省也出现这一现象,如今已成为常态。
农村就业人口从2005年的46258万减少到2014年的37943万,其中一产就业人员从33441万人下降到22790万人,农村务农人口比重从72.3%下降到60.1%。农村劳动力逐年减少,年龄结构快速老化,意味着潜在的可向城镇或乡村非农产业转移的人口正在减少,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动能逐渐衰竭。
观察2010—2014年农民工年龄结构变动得出,农民工年龄结构正逐渐老化,30岁以下的年轻人不断减少,印证了我国农村劳动力供给逐渐趋缓的事实。
学界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规模一直存在争议。因数据来源和计算方法不同,相关研究得出“十一五”期间农村剩余劳动力规模在4000万到1亿人之间,差异较大。张兴华[1]认为2011年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数量为852万人,仅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1%,农村剩余劳动力所剩无几,或者说我国农村已基本无剩余劳动力。经过多年经济高速增长,劳动力市场已形成一种均衡状态,在市场供需调节下,权衡个人成本与预期收益,有意愿、有能力的农村劳动力都已脱离农业生产或至少不以农业为主业。
建筑的屋面设计决定了屋面雨水的流向,屋面设计排水雨水漏斗时设计人员可以采用侧墙式雨水漏斗,这样就会增加屋面的汇水面积。而针对阳台的雨水排放可以通过设计无水封地漏用来收集雨水,建筑屋面雨水收集装置中水管的压力分布都是正压和负压的转变,所以,在设计收集装置时,可以在收集装置水管的上部设计雨水的空缝装置,吸收大量的空气,从而让管道内的压强达到平衡。另外在建筑屋面和阳台设计时要区分二者的不同之处,所用的设计不能混淆,设计中都要保障装置都平稳运行。
1.1.4 中西部地区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减缓
我国经济发展一直存在区域失衡问题,区域间要素分布不均、国家经济政策地域倾斜、外资投资区位不均衡、各地区市场规模与资源禀赋不同决定了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也决定了产业在空间上发生集聚性动态演变。改革开放后,这种产业集聚带来劳动力跨地区流动,由相对贫穷的中西部地区向东部沿海地区转移。“十一五”期间人口流出大省主要包括四川、河南、安徽、湖北、湖南、江西等中西部省份,人口流入地主要包括北京、天津、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及广东等东部地区。
但此种情况正发生变化,从近年来农民工监测数据看,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数量增加,中西部跨省流动农民工数量逐年减少,这是伴随我国经济地理格局的重构而出现的新动向。
1.1.5 向地级以上城市转移的农民工比重高
因就业机会较多,工资收入较高,地级以上城市始终是农民工外出首选(见图1)。如表1所示,跨省流动的农民工一般不选择小城镇,不跨省流动的农民工在小城镇就业概率较大。综上所述,农村劳动力转移首要考虑因素仍是留城成本。
表1 2015年外出农民工流向地区分布及构成
1.2 社会结构特征
1.2.1 社会分层形成区域分野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我国过去同质性的人民公社社员逐渐分化为各类不同的农民群体。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起点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成为农民再次分化的契机,而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尤其是乡镇企业的成长又成为推动农民分化与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从“农民”队伍中逐渐分化出包括农业劳动者在内的不同利益阶层。随着职业分化,农民垂直向度的分化也逐渐显现。
经济发展水平对农村社会结构有重大影响。改革开放前我国农村经济未分化,农村社会分层较简单。随着改革开放推进,东部沿海地区因人口稠密、交通便利且占尽政策先机,故经济发展较快。农村地区形成以苏南乡镇企业、浙江个体民营企业、珠三角“三来一补”为代表的工业化,农民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农村被纳入城市发展带。与之相对,中西部一般农业地区则出现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流,农村普遍空心化。至此,我国农村社会样貌形成了东部工业型村庄和中西部一般农业型村庄的重要分野。
东部地区农村随着快速工业化形成了企业主群体、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群体,此外还包括个体工商户、规模种养户、普通务工人员、进行农业生产的老人及贫弱边缘化人员等群体,社会分层较复杂。
中西部一般农业型村庄因普遍缺少工业及非农收入,农民主要以务农和外出务工经商为生,形成外出务工群体、务农群体和贫弱边缘化群体的社会分层,此类村庄占当前我国村庄总数的70%。
1.2.2 “中农阶层”作用凸显
当前我国一般农业型村庄中,最普遍的农户是“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家庭,家庭中年轻子女进城务工,年老父母种田。当前我国约70%农民家庭存在这种分工结构,是我国农村最基本的结构,但此种结构并不稳定,留村务农的父母越来越年迈,不再有能力种田,故将承包的耕地流转给亲朋邻里。
农村中最重要的结构性力量是未进城务工而留村务农的青壮年农民及其家庭,他们将外出务工农户不再耕种的土地流转过来,适度规模经营或种植经济作物、专业养殖、做农村经纪人、代理、开商店、卖农资等,可获得不低于外出务工人员的收入,他们保持了家庭生活完整,参与村庄各种社会事务。该群体成为村庄社会结构中的“中农阶层”[2]。
1.2.3 弱势群体问题突出
2014年外出农民工中举家外出的只占21%。根据全国老龄办2011年发布的《全国城乡失能老年人状况研究》,我国农村留守老人4000万。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村留守老人研究”课题组2013年发布结果显示,我国留守老人80.9%靠劳动自养。据全国妇联2013年发布的数据统计,全国共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6万人。
1.3 经济形态特征
1.3.1 小农经济结构为主体
以经营主体划分,我国农业经营组织分家庭经营和企业经营。家庭经营指包括小农、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在内的以家庭劳动力为主的所有农业经营方式。企业经营指以工商资本发起并以企业为主体的农业经营方式,包括“公司+农户”“农业龙头企业”等。目前企业经营已开始直接进入农业的产中环节,而不像原来只涉及产前和产后环节,资本在农业中的比重逐渐强化。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奠定了农村“人均一亩三分、户均不过十亩”的小农经济基础,改革开放后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我国农村普遍出现“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的小农经济结构[3]。
按照2010年全国第6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存在17.3%的差距,全国约2.37亿农村户籍人口在城市生活,约6.74亿农村户籍人口在农村生活,其中2.5亿农业从业人员中大部分是小农。
1.3.2 城市化和工业化推动农村经济形态分化
我国各地农村资源禀赋差异极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东部沿海部分地区的农村依托各种优势条件推动工业化发展,改变了农村经济形态,广大中西部地区因诸多原因工业发展滞后。我国农村形成“工业型村庄”和“一般农业型村庄”的分化。由于城镇化推进,我国城市空间边界迅速扩大,形成大量城郊村和城中村,此类“城市化村庄”已基本脱离农业生产,以商贸和房屋租赁为主业,居民收入来源大部分是财产性收入。
有赖于更多的经济机会,东部地区农民工资收入相对较高,尤其是住房出租等财产性收入比重较中西部地区高,东部地区农民消费水平也较高。
农村经济形态特征的区域分布方面,东部地区农村的一产从业人员比重及产值比重明显低于中西部地区,中西部是粮食主产区,东部地区的私营企业规模大于中西部地区。由于农村经济形态分化,农民收入结构随之分化。
2 乡村发展需求
当前,我国农村人口逐年减少,老龄化严重,可向城镇转移的有效劳动力所剩无几,改革开放前30年的大规模农村劳动力转移现象难以再现。与此同时,国家的农地制度设计以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为核心,实际上为农民提供了进城失败的退路。农民工随着年龄增大将陆续返回农村,形成老年人口的接续,农村老龄化人口结构将长期维持。
人口结构变动和经济机会收窄,勾勒出中长期农村社会经济的大致轮廓,农村建设领域的需求也相应变化,具体表现如下。
1)农村经济分化要求国家资源投入更精准 与工业型村庄和郊区型村庄相比,一般农业型村庄对国家资源投入的依赖性更强。一般农业型村庄的共性是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严重的老龄化及庞大的弱势群体。农民群体诉求明确:政府建立自上而下、与社会结构相适应的公共产品体系,照顾到各层次群体的具体需求。对国家所倚重的“中农阶层”,出于稳定农业生产和稳固农村社会的目的,要为其提供农业生产服务,支持水利建设、土地整理、农村金融和市场对接;要体现对老年人群体和留守儿童群体的价值关怀;进一步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
2)农村空间秩序需重建 在快速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社会治理、经济结构、交通方式等塑造我国农村空间形态的条件均发生改变,长期以来因交通隔绝、宗族纽带及小农生产方式维系的农村空间组织模式面临重构。同时,国家力量向农村转移、公共资源向农村调动及近年来不断强化的农民土地产权,为农村空间秩序重建提供了法理和经济基础。因此农村的场所营建、风貌改造、文脉保护和建筑改良需适应新的时代精神、生产生活方式及美学观念。
3)住房条件仍需改善 空间秩序问题尚属农村公共领域,住房则涉及农民的根本财产和生活底线。目前农民对房屋的质量、功能性和舒适性有了更高要求,但长期以来由于资金短缺和施工不规范,农房质量普遍较差,防漏防潮能力及保温性差,安全隐患大,使用寿命短。房屋结构及功能不科学,生活用房与生产用房混合,未能实现功能分区,起居室和卧室动静不分,厨房、浴室和厕所功能不被重视。总之,农房仍然是农村建设的核心,需持续投入资金,相关技术研究和理论探索也需不断跟进。
4)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需提升 农村基础设施人均拥有量和服务水平与城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由于农民权利意识增长,这种可被直接感知的物质差距对社会治理的影响日益显著。近年来国家对农村的持续投入初步解决了村路、供水、能源设施的“有无”问题,但设施后期管理维护滞后,新技术、新产品更新缓慢,农村人居环境差。当前农村基础设施的突出问题是污水和垃圾处理,其次是安全饮水和能源升级,此方面的技术研究和示范十分薄弱。
5)公共服务设施配置需科学指导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的公共属性决定了自上而下的资源投入方式,且必然面临极高的信息成本和监管障碍。实现动态掌握需求和弹性配置设施需建立科学的设施评估体系和均衡的执行标准框架,以突破目前相对低效的资源投放模式。
6)农村防灾能力建设研究需及时开展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灾后损失严重。“十一五”期间,虽通过村庄整治、农村危房改造等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乡村防灾减灾能力,但由于我国城乡二元化管理体制,多年来防灾重点以城市为主,乡村整体防灾能力较弱,低级别灾害引起较大损失的现象频发。需及时开展农村防灾承载力评估研究,探索农村安全保障规划技术。
3 结语
随着我国农村人口结构、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动,农村建设领域需求也相应调整,应重新认识乡村发展现状及趋势,重建农村空间秩序、改善住房条件、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找到乡村振兴的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