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如何让电话录音成为有效证据
2018-07-30耿旭东
耿旭东
【摘要】要想让录音证据成为合法有效的证据,在取证过程中其取得的方式方法必须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在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取得真实有效的录音证据,并且录音资料本身需要没有瑕疵且完整。
【关键词】电话录音 有效证据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智能手机已经成为了人人必备的通讯工具。最新的《民诉法》、《刑诉法》、《行诉法》都规定视听资料是法定证据种类之一,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电话录音属于视听资料是被法律认可的证据形式,合法的录音资料即属于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呈現在法庭之上。但是不是每个电话录音都能成为有效证据的。由于电话录音是在对方不知情或者不知道你的真实意图的情况下的,对方不会防范或者警惕性不强,因此取证比较容易,在证据不足或者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这种方式。应当强调合法取得的电话录音是才是有效的。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法复[1995]2号)中说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后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第七十条第三款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合法取得的私自的录音证据,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
据的若干规定》颁布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但是录音取得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就自然失效了。
一、进行有效的电话录音一般应符合下列要件。
1、录音的对象必须是承担义务的一方。并且只有当事人本人的讲话才能对他本人具有约束力。
2、电话录音内容必须能够完整反映民事义务内容。最好能够具体反映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事件的具体内容。例如如果是债务纠纷,那么录音要能反映出债务人本人说出欠钱的具体金额和理由,金额最好具体到个位。
3、电话录音应当真实完整。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电话录音时长最好能够与电话运营商提供的通话记录时间一致。录音原本需要原始状态呈现,谈话内容音质需要清晰,且对于待证实案件部分有准确、完整的描述。
4、电话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以非法手段,如采用欺诈、威胁、引诱、收买、骗取、偷窃等恶意方式,在违背当事人意志的情况下,取得的私自录制的视听资料,不能表达当事人的内心真实,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以及采用侵害善良风俗的方式取得的视听资料,也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因此在录音时应注意言行,谈话时态度、语气一定要和善。
5、电话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在录音取得过程中必须是在合理的场所进行的,切不可采取窃听的方式,窥探他人的隐私,侵犯他人隐私权,由此取得的录音资料会因为手段违法而被排除。
6、电话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通过手机录音后,在拷贝到电脑后,存在手机中的录音资料不要删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录音证据如果对方有异议时,法院或者鉴定机构会要求您出示原始录音材料,否则录音证明力将有问题。另外录音完毕后要整理成书面材料,并刻制成光盘。
7、电话录音可以公证。在公证员面前拨打电话并录音,公证处会出具证据保全公证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经过公证的证据证明力高于一般的证据。公证的录音可以被法院认定没有经过剪接。
8、电话录音要有其他证据进行佐证。电话录音应该能够与其他相关证据进行相互印证、关联,证明事件的连续性和真实性。如欠款,电话录音能够与债务人的欠条或者债权人的打款记录,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证人证言进行相互印证。
二、录音前的准备工作
1、录音之前,尽量选择对方非工作时间,同时准备一个合格的录音设备,保证录音能够清晰。
2、该录的录音内容。实践中,对于录音证据,录音内容应该能够尽可能的在当事人对话过程中完整的反映事件的发生时间、纠纷内容、具体当事人等等详细情况。
3、有第三人录音更佳。第三人的参与一则能加强真实性,防止对方抵赖。二则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还可以以证人身份出庭,予以证明当初的录音资料。当然有第三人的录音操作上难度会比较大。
4、录音时间越早越佳。翻阅大量的司法判决,发现一个不成文的规则。法院会更愿意认可形成于纠纷发生之前的证据资料。同样的录音材料,一份生成于矛盾前,一份生成于矛盾后,前一份将更具说服力。
5、待证事实需要明确。很多情况之所以需要录音,正是因为没有其他纸质证据。比如对方借了你的钱,但是没有借条。为了证明这个借钱的事实,需要采取录音这个手段予以证明。
三、通过电话录音收取证据应注意以下几点
1、既然是私自录音,最重要的就是不能让取证对象察觉到你是在录音,所以神态要自然、语气和气,不能够激动。如果是认识的人,更要注意。
2、谈话过程中要反映出时间、地点,明确各方谈话者的身份和与谈论事实的关系。在交谈时尽量用全名称呼,以增强录音的关联性和可信度。
3、注意录音证据能够于其它证据的内容相互佐证。这些证据能够在证据上对诉讼有关内容要明确反映,并且这些细节要和其它证据资料上的细节要保持一致,否则会影响录音证据的证明力。
4、谈话内容不要涉及与案情无关的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也不要采用要挟口吻,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不合法而不予采信。
5、通话要清晰,以语音清晰可变为佳,如果有条件最好是现场录音,以防对方情绪激动挂断电话。其次拨打对方手机,要选择对方信号较强的情况下进行通话,保证录音清晰、完整、连贯。
6、注意控制谈话时间,尽可能的越长越好,不要怕浪费电话费和手机内存,能问到希望对方承认的事实,能够越清楚完整反映越好。总之,要想让录音证据成为合法有效的证据,在取证过程中其取得的方式方法必须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在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取得真实有效的录音证据,并且录音资料本身需要没有瑕疵且完整。这是成为有效证据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