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自杀倾向成功干预的案例分析
2018-07-30李斌
李斌
[摘要]大学校园的自杀干预有其特殊性,本案例的干预过程,体现出对在校学生进行自杀干预的原则、技巧。在对在校大学生进行自杀干预的过程中,学校要坚持“有利于学生”的原则,勇于承担责任;要注重与家长合作,形成教育合力;要建立完善科学的预警机制。
[关键词] 大学校园 自杀干预
一、案例基本资料
(一)患者基本情况
刘兰(化名),女,19岁,湖南益阳人,形象气质好,大专一年级学生。
(二)患者背景资料
既往史:无严重疾病。
家族史:父亲和母亲无精神病史。
家庭情况:父亲做生意,母亲是工人,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父母感情一般,父亲很少过问孩子的教育问题,母亲脾气不好,动辄骂人、训斥人。
个人史:5岁开始读小学,学习成绩良好,从小有爱发脾气、好说谎话的性格。初中升入当地重点中学,前两年学习成绩较好,有绘画方面的特长,初三开始成绩下滑。高中就读于一所普通中学,学习成绩一直平平。高二时因早恋与父母亲发生激烈冲突,出现过自残行为和自杀念头。进入大学后,第一学期学习、生活基本正常,頗受老师和同学喜欢,第二学期逐渐表现出较多的情绪问题、行为问题,开始受到老师、同学的关注。
(三)患者外在表现
患者情况主要由班级心理委员和辅导员上报。
据反映,刘兰在老师面前一直扮演乖乖女孩的形象,她热情礼貌、遵规守矩。但在生活中,刘兰却与多位男生交往频繁,且常与男生发生感情上的纠纷。她还喜欢浏览黄色网站和阅读黄色书刊,并喜欢跟同学说起相关内容。另外,刘兰晚上睡眠状况不佳,难入睡,睡后易醒。从第二学期开始,刘兰情绪不好时,喜欢一个人躲到公园的角落里喝白酒;情绪极其低落时,会出现自残行为,如用木棍捶打自己,拉扯自己的头发,用手拧自己的胳膊,致使胳膊上常青一块紫一块的。她曾对好友流露“活着是种挣扎,很累,不想再活了”。第二学期以来闹过几次失踪,前后曾有过两次突然冲出自习教室要跳楼的举动,都被同学及时拦住。
刘兰对自身心理状况有一定的认识,但害怕自己的情况被老师知道后,会影响老师对自己的看法,同时,刘兰也不相信老师能帮助自己解决问题,因此不愿意前往学校心理咨询中心求助。
二、干预措施
据分析,由于长期失眠、学习压力增大、感情纠纷难以解决、克制不住浏览黄色网站的念头、极度讨厌自己的生活现状等原因,刘兰的心理问题有加重、加剧的趋势。考虑到刘兰对前往心理咨询中心求助持严重排斥态度,学工处、心理咨询中心、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召开了专题会议,确定了由学工处处长为组长,心理咨询中心负责人、系学生工作主任为副组长,辅导员、系心理健康专干、班级心理委员等为组员的危机干预小组,针对该生情况进行讨论研究后,制定了一套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方案。
(一)本案例干预基本原则:
1.安全原则。确保刘兰不发生意外。
2.良性发展原则。力争在校园内使问题得到解决,避免问题恶化。
3.隐性原则。为不增加其额外压力,干预应在刘兰不知情的情况下逐步深入。
(二)具体干预措施
1.安全保证措施
(1)由辅导员安排寝室室友对其给予不露声色的关注、呵护,并保证随时有人在其学习、生活中予以陪同。
(2)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就刘兰的情况与家长进行沟通,请家长配合做好相应工作。
2.专家咨询
(三)干预方式
1.家长干预
家长某些不妥当的教育方式是刘兰心理问题的原因之一,干预小组首先说服家长在教育方式上做出相应的调整,并在对女儿保密的前提下配合学校做好工作。
2.专家干预
(1)接触阶段
①初步接触
刘兰的室友王同学时任校团委宣传部干事,干预小组以心理咨询中心需要出宣传橱窗为名,安排王同学以个人名义带刘兰(刘兰有绘画特长)一起到心理咨询中心帮忙,心理咨询中心的李老师以指导橱窗设计为由与张兰接触。在接触过程中,李老师和王同学借板报内容谈及心理健康问题,并且成功地引导刘兰也参与了谈话,之后,李老师借讨论的机会向张兰介绍了心理咨询进行的方式、原则等问题。
②消除距离
为更进一步的交流,出完橱窗后,李老师以答谢为由请王同学和刘兰俩人吃饭。在饭桌上,王同学按事先的安排,就自己的某些心理问题请教李老师,也开始谈到困扰刘兰已久的失眠的问题。通过拉家常式的聊天,刘兰有所收获,戒备心理也有一定程度的消除。
③接受咨询
由王同学以好友的身份,说服刘兰以请教失眠问题为由到心理咨询室预约,刘兰最终同意了接受咨询。
(2)过渡阶段
通过前期多次接触,心理咨询中心的李老师与刘兰建立了相互信任关系,李老师连续两天安排刘兰接受心理咨询,刘兰都接受了,并与李老师保持了短信、电话和QQ联系,两人就失眠问题做了进一步探讨,之后便逐渐涉及其他问题。
咨询教师通过就成长中的某些问题进行自我袒露的方式暗示刘兰:每个人在成长中都会遇到一些令人想要放弃的难题,这是很正常的,也是可以理解、可以克服的。
通常情况下,过渡阶段的长短根据咨询进程而定。而刘兰案例中,该阶段进程较为顺利,两次咨询之后,刘兰开始谈到自己的自杀念头。
(3)咨询阶段
对有自杀念头的学生进行咨询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工作。在涉及到自杀这个话题之后,对刘兰的咨询大致进行了以下几个步骤:
①理解和承认刘兰的痛苦,将自杀行为“正常化”。使其相信,在当前情况下,自杀意念是可以理解的,并冷静地、开放地与其讨论自杀行为。
②降低刘兰的孤独感,确认她的痛苦感。主要是确认“三可以”,即:使其明确问题是可以解决的,痛苦是可以忍受的,自杀是可以避免的。
③导出刘兰个性中惯常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对其任何积极的解决问题的方式表示赞许。
④提供情绪和解决问题方面的支持,提供“危机支持卡”,提供支持电话。告诉她:老师会随时提供帮助。
⑤使她获得这样的信念:“亲人、朋友和老师都非常支持你。”
⑥使其认识到,自杀只是消除痛苦的众多方式中的一种,反复确认痛苦与自杀行为的关系。
冷静地、直接地讨论过去、現在和将来可能发生的自杀行为,强调再发生自杀行为的可能性。再次强调:老师会随时提供帮助。
⑦导出其解决问题的行为,教给其个人解决问题的技巧,建立小的、积极的解决问题的计划。如:对自己说10遍:“我是一个坚强的人,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不会自杀”;学会立即将自己的困难和痛苦告诉关系最密切的亲人或朋友等。反复强调:老师会随时提供帮助。
⑧帮助其构建未来生活的蓝图。
使用“你希望你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练习,帮助其制定生活目标和具体、积极的开始步骤。
⑨以短信交流、QQ交流等方式逐渐结束咨询,同时保持一定的联系。
在进行了为期约40天的咨询之后,刘兰愈后良好,学习生活渐渐进入了正轨。
三、干预成功的经验
学校的心理咨询与严格意义上的心理咨询有着极大的差别,因此学校心理咨询一直都具有其特殊性。从上述成功案例中,我们认为有这样几点是值得总结的:
1.学校要坚持“有利于学生”的原则,勇于承担责任。
刘兰案例证明,只要干预措施得当,有心理问题的学生,甚至是对咨询持排斥态度的学生,都是完全可以好转的。
2.学校要注重与家长合作,形成教育合力。
从刘兰案例来看,家长的配合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3.心理咨询要突出学校咨询的特殊性。
学校咨询要求咨询教师要与求助学生保持联系,以便能随时接受学生求助,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要深刻理解心理学的核心概念——“控制”的本质。
在刘兰案例中,我们既注重了请学生家长配合,又注重充分挖掘学生朋辈的影响力对于咨询的作用。
5.要建立完善科学的预警机制。
建立完善、科学的预警机制是及时发现、成功干预此类中大学生心理问题的必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