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如何规定战时遗骸的归还(答读者问)
2018-07-30
编辑同志:
7月27日,朝鲜向美国移交了55具朝鲜战争时期阵亡的美军遗骸。请问现行的国际法是如何规定战殁者的遗骸移交问题?
吉林读者 刘勒
从历史角度来讲,让战殁者还乡有着悠久的传统渊源。古希腊历史学家修昔底德曾记述,在公元前5世纪伯罗奔尼撒战争期间,雅典人将本方战殁者的骨灰带回雅典城邦予以隆重下葬。
近现代以来,美国逐渐形成迎接阵亡者尸骨回国的传统。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新兴的美国与西班牙为争夺古巴、波多黎各和菲律宾等地霸权发生很多战争冲突,在美西战争后,时任美国总统麦金利就曾派人去各地寻访美方战殁者尸骨并带回国内,当年的《纽约时报》称此举为“世界战争史上的创新”。
1949年《日内瓦公约》和随后的两个《附加议定书》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约束双方作战行为和保护战争受难者的人道主义法规则。《习惯国际人道法》第114条规定:冲突各方须在死者本国请求下或在其近亲属请求下,尽量为送还死者的尸体提供便利并须返还死者的个人用品。在当代历史中,各国根据国际法落实战殁者遗骨回乡已有很多例子,比如埃及和以色列于1970年代交换战殁者遗骸;1991年,印度尼西亚在雅加达向日本驻印尼大使移交3500盒二战中丧生的日本士兵的骨灰。
作为世界上的“战争大户”,美国一直也是收集战殁者遗骨还乡的大户。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大量美军阵亡士兵就近埋葬在欧陆战场,但众多战殁者家属强烈要求政府出资将战殁者遗骨带回美国国内安葬,美国政府在压力下决定回收遗骨。法国一度强烈反对将已在法国安葬的美国盟军遗骨挖出来转运回美国,因为法国政府担心大批尸骨出土可能会造成国内恐慌。不过,在美国坚持下法方最终同意美方请求。到二战后,共有35.9万名美国人死于全球各地战场,美方用6年时间收集了28.1万具遗骸回国。美方统计显示近8万名失踪者主要是在海上战事中失踪,因此这些人的遗骨也就无法回归故土。▲
(甄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