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从弗洛伊德人格理论看心理描写
2018-07-28张芸梦
张芸梦
摘 要:心理活动在弗洛伊德看来是多层次的意识活动的结果。在小说《红与黑》中,司汤达深入于连的内心世界,精确地抓住了于连每一个细小的心理变化,从而细腻地体现了于连感情发生剧烈转换的整个过程。而在作为心理描写大师享誉世界文坛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其小说《罪与罚》中同样深刻剖析了主人公拉斯柯尔尼科夫在犯罪前后的心里挣扎过程。因此,本文试从奥地利精神分析学家、心理学家弗洛伊德的人格理论来对比分析司汤达《红与黑》与《罪与罚》中对人物的心理描写,从而对小说人物有一个更加立体、饱满的认识。
关键词:弗洛伊德;人格理论;《红与黑》;《罪与罚》;心理描写
弗洛伊德的人格理论认为人格结构包括本我、自我和超我。“本我”是人格中最为原始、模糊和不易把握的部分,包括各种欲望和冲突,是一种完全没有目的的能量储备行为,是来自本能寻求满足的动力。“自我”是在本我的表面,处于前意识和无意识之间,在人格结构中代表理性和审慎。“自我”除了具有知觉、记忆、思考和动作等一般机能外,对外主要是感受现实,处理个体与现实之间的关系。如果说“本我”是指一个人主观的“想要做什么”,那么“自我”就是在权衡现实的各种可能性后,通过理性的判断得出的“能够做什么”,是一种调节现实和主观意愿的一种机制,为了得到一个较优的结果,往往要向现实妥协。“自我”已然是一种错综复杂的矛盾体,他使人郁结于理想与现实的鸿沟。然而,“超我”以超越一切世俗的姿态审视着“自我”的变化,是一种理想自我,是人格中的监察批判机构,是一切道德准则的代表,主要作用是照个体所属的社会道德观念,鉴别是非善恶,作为自我行动的准则,它代表着道德理想和良心。
一、《红与黑》中于连的人格层次分析
弗洛伊德人格理论中的“本我”其实在人类的幼年阶段表现得尤为突出,并且通常在独处或得意时不经意流露出来。例如于连很自然地被德·雷那尔夫人的美所吸引,唤起极其美好的情感;又如,于连到了远离人们视线的乡下之后,他跟三个学生愉快地在花园抓捕蝴蝶,“置身于时间最美的群山之中,他尽情地享受着年少时特别激扬的生存快乐”。
但同时,他渴望摆脱卑微身份的需求是深植于本我之中的。当本我的需求在现实中不能立即满足,就分化发展出自我。通过无意识的作用,以及意识的选择,于连的自我选择了“红”与“黑”的道路。出生在小城韦里埃,他更懂得这里的生存法则——有利可图、实用主义。他深切的明白“立场正确的一方才能获得胜利”——这是一个对篡位者怀有深仇大恨的时代。因此,于连极少向他人流露出对拿破仑的巨大热情,也极力隐藏、压抑这股随时都将喷涌而出的烈火和激情。另一方面,于连发现了这个时代教会势力的强大。于连伪装出对宗教的虔诚,极力讨好谢朗神父。他一方面迁就现实的限制,另一方面潜心制造机会让自己获得或“红”或“黑”的实践机会,即学习如何在现实中获得满足。“红”与“ 黑”错综复杂的意识交织使他成为一个复杂的矛盾体。
此外,小说中的“超我”往往体现于对“自我”的否定和批判。因此,于连在对德·雷那尔夫人实施报复性的枪击之后,超我”人格爆发性的突显。虽渴望获得每一次“战斗”的胜利,但于连这一次却没有胜利后的病态快感和飘然,更多的是悔恨。他悔恨,他嘲笑自己,他甚至获得了平静。在“超我”洞彻一切的强光下,于连嘲笑自己的伪善,讽刺自己那些追求虚荣的选择,同时也洞悉了上流社会丑恶的现实,认清了教会的虚伪和肮脏,否定了农民阶层通过或善或恶的努力进入上流社会的可能性。
二、《罪与罚》中拉斯科尔尼科夫的人格层次分析
小说一开头,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便正在酝酿着一个杀人计划——杀死那个令人厌恶的放高利贷的老太婆。在挥之不去的恶念的痛苦煎熬下,拉斯科尔尼科夫终于抄起斧子杀死了这个贪婪无耻的老太婆。是什么驱使他有勇气抡起那把斧子?贫穷,无助,贪念亦或是埋藏在心底的本我意识在作祟?是的,是最具原始推动力的“本我”在驱使着他,他需要满足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钱,需要养活母亲,需要将妹妹救出水火,需要摆脱这种非人的生活状态,需要做人的尊严。
正如他自己所说的“这一切的原因是他的恶劣的境遇,他的贫穷和走投无路”,为了这一切他跨过了自我的界限,听从了内心本我的指令,以此来满足自己本能的需求和欲望。不仅如此,拉斯科尔尼科夫还为自己的犯罪行为炮制了一套理论。从他的观点来看,人可以分为两类,即“平凡的人”和“不平凡的人”。平凡的人是虱子,他将自己归为第二种人,即“不平凡的人”,他觉得杀死这个唯利是图、尖刻狠毒的老太婆是替天行道,不是在犯罪,而是在救世。
從拉斯科尔尼科夫的理论可以看出“本我”性格对他的影响。他偏执地认为,“不平凡的人” 可以为了自己的理想和目的跨过良心和法制的障碍,况且他要杀的还是一个对社会没有用处,甚至给无辜贫穷的人带来痛苦的可恶的老太婆。这种“本我”意识让他更加坚定地将自己归入“不平凡的人”行列。
在拉斯科尔尼科夫杀死老太婆又没有留下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他的良心开始遭受巨大的折磨。虽然在“本我”的世界里,拉斯科尔尼科夫坚持认为杀人是一种对抗不公平社会的合理行为,但是在现实世界中,杀人是被大家所唾弃的卑劣行为。拉斯科尔尼科夫自惭形秽,在亲人和朋友面前感到孤独,他自己也意识到,与贫穷无力、任人宰割相比,视人命如草芥,对他来说是一种更大的不幸。他自己也承认:“难道我杀死了老太婆吗?我杀死的是我自己,而不是老太婆!我一下子把自己毁了,永远地毁了。”自我理性的声音在告诉他,他的双手沾满了鲜血,必须背负良心的谴责。
虽然自我代表的是理性和判断,但是它这种压制本我的特点并不是以废弃快乐为目标的。自我是本我与外界的中介,它的目的是在考虑社会需求准则的基础上尽可能地满足本我的需求,自我的终极目标仍然是追求本我的满足和快乐。所以在认识到自己杀人是一个错误行为的同时,本我和自我在拉斯科尔尼科夫身上斗争着,折磨着他,撕裂着他,在自我欲火的灼烧和道德良心重压的冰川下,他忍受着冰火两重天的炼狱似的折磨和煎熬,这种矛盾冲突的激化让拉斯科尔尼科夫无法自拔,苦苦挣扎,找不到出路。
虽然在自己犯罪理论的支撑下,在本我的驱使下,拉斯科尔尼科夫犯下了不可弥补的杀人罪。但是在他的内心深处也住着一个“超人”,一个符合道德规范的理想的自我。在索尼娅爱的感召和基督教义的影响下,他明白了自己内心对超我的渴求。他接受了索尼娅的说法:“人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罪就是罪,杀人就是杀人,而不是为了捍卫什么原则,验证什么真理。”他终于懂得了他那套犯罪理论只是本我和超我的自圆其说,于是他在索尼娅的陪同下远赴西伯利亚服劳役,开始了自己的赎罪旅程,实现了超我。
三、结语
正如弗洛伊德所说,“人的个体人格、各个部分并不是彼此独立的,而是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无论是在于连,亦或者是拉斯科尔尼科夫杀人前后,他们内心都有着痛苦的挣扎,而我们能在这整个过程中,看到本我、自我和超我对他们心理状态的操控,可以说,杀人欲念的产生是受到本我驱使的膨胀,杀人后的痛苦和自我拷问是自我和本我斗争的外现形式,而最后承认自己的罪行是超我的胜利。“对于一个心智健全的人而言,这三大体系是和谐统一的整体,它们密切配合使人满足基本需要,实现人的理想和目的”。正是由于于连与拉斯科尔尼科夫没有协调好自己的三大人格体系,所以他们的生活状态呈现出一种焦躁、混乱和迷茫,这也是人物性格悲剧的所在了。
(作者单位:重庆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