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安全生产法及建筑安全监督

2018-07-28陈健

世界家苑 2018年7期

陈健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下文中就称“新安法”,在2014年8月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它是现阶段我国安全生产的根本大法,它的庄严颁布实施,得到了全国人民的高度关注,尤其是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者,都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让每个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者在工作中更有精锐装备、更能坚定信心、更具明确目标。我也是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我也反复认真的学习和领会了新安法,在这里我想简要说说我学习新安法领会到的,新安法对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现实指导意义。

关键词:新安法;学习领会;指导安监

一、通过学习和领会,我觉得新安法中:进一步诠释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地位重要性,更加明确了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宗旨,提出了以安全促发展的理念;落实和明确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五方主体责任,不思安全一心推卸责任的单位,将逃不出法律的天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更加有法可依,政府部门也被监督要抓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受到法律定位;安全生产责任在新安法中更加明确、更为严厉,违法者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刑事责任一重一重保障着安全生产的法律的底线。这四个重要区块对建筑安全监督特别有指导意义。

二、安全生产法及建筑安全监督对策

1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新安法落实和明确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五方主体责任,不思安全一心推卸责任的单位,将逃不出法律的天网;搞好安全生产落实参建企业主体责任确实是根本。新安法进一步明确了安全责任:参建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根据新安法新吴区安质监站在日常安全监督中做到了要求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新吴区质安监站要求在建项目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每月都要组织对项目进行公司层面的安全生产检查。新吴区建设局制顶了《无锡新区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视频考勤管理办法》,并要求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均需要执行,在在建项目统计每个月的考勤率上,就能反映出所有在建項目参建各方的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在岗履职。通过人脸识别考勤制度这一科技手段进一步落实了参建各方责任人员到岗履职。另外,新安法明确了安全监管的政府职责,政府主要领导对于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有领导责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根据新安法无锡市也作出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规定,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无锡新区安质监站根据新安法和市委规定,联系本区建筑安全生产监督实际情况,与街道、功能园区密接联系,层级管理,同抓共管做好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加大对违法行为追究力度

新安法加大了对安全生产中违章、违法行为的追究和经济上、政治上、刑法上的处罚力度。

①经济处罚

新安法将一些行政法规的规定列为法律条文,设立了针对两个责任主体、四个事故等级的八项罚款处罚规定,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加大违法处罚力度。不但保持罚款下限不动,还将上限提高到原来的2倍至5倍。不再有限期整改,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威慑力,同时利于提高执法质量、降低执法成本。

②政治处罚

新安法进一步明确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企业的主要领导。新安法要求各地建立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向社会公告,增加违法行为的不诚信成本。

③刑事处罚

新安法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一百三十五条中的规定,由于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而造成的重大伤亡事故的,均有判刑处理。而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是死亡一人以上就属重大伤亡事故,也就是新安法中的一般事故就一人以上死亡,有判刑处理。无锡新区依据新安法也制订了明确的法律处罚条例,新区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一面依法监管,一面向参建各方宣传我站处理安全事故的法律条文,取得了一定效果。

3建筑安全监督对策

①以人为主

人是社会的主体,我们进行生产、建设就是为人本身,其实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人。新安法提出抓安全生产应当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社会发展不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以安全促发展的理念,是按照了习主席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于当前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新安法在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先“保人命”后“保财产”,进一步明确了人和财产的主次之分,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里程碑意义。

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第一,就是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一定把人员安全、工程质量安全、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不以付出人员的生命或健康换取工程质量以及建设进度。预防为主,就是抬高安全生产底线,工地未开工安全预防先行动,加强安全性隐患查排整改工作,坚决堵绝违法转分包等行为,把生产中的安全事故控制、预防、消除在萌芽状态;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的跟综预防,天天讲安全,时时抓安全,打好安全生产的预防针。综合治理,政府监管至关重要,就是政府要运用行政职能,如在新安法的前提下,无锡新区也制订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建立安全生产投诉热线,在接受举报中找到安全隐患300处。综合治理,科技手段是重要方面,无锡新区每年有70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项目面积,如此庞大的建设规模,无锡新区质安监站在进行安全监督时,靠人力资源已经显得很乏力,只有靠科技等手段来加强安全生产,最近几年无锡新区实施了安全生产信息监管系统,升降机的信息自动化塔吊系统、考勤人脸识别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都是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亮点。综合治理,社会监督是保障,在国家新安法的指引下,无锡新区加大了全区社会的安全生产思想舆论宣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已深入人心,在各方面发挥作用。最终做到了人人参与、人人从事安全工作,我区自2010年开始建立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投诉热线,至今已经接到群众举报的建设工程隐患约300条。

结语

实施新安法,对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遏制重大、特大事故发生,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本文总结了安全生产法及建筑安全监督对策,希望为建筑安全的有效监督提供理论参考。

参考文献

[1] 宋睿.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6(24).

[2] 于长春,穆新霖,毕祥龙.依照新安全生产法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信息与精细化管理[J].建筑安全,2016,31(3):56-58.

[3] 梁子军,郭红丽.从安全生产法的修正角度浅析建筑施工安全管理[J].建筑安全,2016,31(2):70-74.

[4] 王学士.新《安全生产法》颁布施行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再思考[J].建筑安全,2016,31(3):59-63.

(作者单位:无锡新吴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